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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型開放加速,外商投資法有望盡早通過

時隔僅一個多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草案)》(下稱《草案》)就迎來第二次審議。在中美雙方團隊緊鑼密鼓溝通之時,這部以“促進和保護”為趨勢的外資立法再次進入快車道。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將於1月29日至30日在北京舉行。委員長會議建議,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草案》。

就在去年12月26日,《草案》才在中國人大網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9年2月24日。在第一財經記者採訪的諸多專家和外資領域律師和業內人士看來,如果流程順利,這很可能意味著《草案》在月底第二次審議通過之後,緊接著在人民代表大會通過。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近日密集召開座談會,聽取了相關部門、商協會、外商投資企業的意見。環球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任清也參與了其中的一個相關會議。他說:“兩會前,征求意見結束;1月底常委會二讀(即第二次審議);然後提前散發給全國人大代表們,最後人代會通過。不排除這種可能性。”

與此同時,為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多部委也再次密集發出了對外開放的強烈信號。商務部部長助理任鴻斌稱,2019年,商務部在推動全方位對外開放方面,首先加快推動由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向規則等制度型開放轉變。推動盡早頒布外商投資法。

聯合國貿發組織投資司官員梁國勇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對比2015年的老版本和2018年底公布的新版本可以發現,外資立法在名稱和內容上都有變化。從名稱上看,新版本沿用了“外商投資”的提法,體現了外資政策的連續性,也反映出了“親商”傾向。從內容上看,新版本特別強調投資促進和保護,體現了立法指導思想的變化。相對於老版本的18000多字,新版本僅3000多字——雖然言簡意賅,但加強投資保護、完善營商環境的意圖非常明顯。

立法加速釋放加強投資保護、對外開放信號

最初文本始於2015年的外商投資法,立法突然在2018年進入快車道。不僅由“外國投資法”悄然變成“外商投資法”,也讓敏銳的業內人士嗅到了促進和保護的大趨勢。

去年12月23日,《草案》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上首次提請審議,到今年2月24日《草案》才結束征求意見,但1月底就已經進入二讀,這不僅意味著外資領域的三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又向合並及改革邁出了一大步;也意味著這部被外界廣泛解讀為加強投資保護的法律的立法進程正在加速。

第一財經記者多方了解到,2018年聖誕假期後,多個駐華商協會、外資業務律所、外資企業都在加速研究。它們正努力通過各種方式傳達意見至決策層,試圖參與並影響這個關乎中國未來發展方向的基礎性法律。

任清也在前述座談會上提了若乾技術性的完善建議。讓他印象深刻的是,專家提出的建議涉及:外商投資的定義,新法律與“三資企業法”之間的取代關係及其對既存外商投資企業的影響,對限制投資領域具體如何管理及其與項目核準、行業許可之間的關係,如何更好地將政策意圖轉化為法律語言,如何提高法律的確定性和可操作性等。

而讓梁國勇感受最深的是,2015年的《外國投資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在總則、定義之後,第3、4、5章分別是準入管理、國家安全審查、資訊報告,後面才是投資促進和保護。而在《草案》中,總則之後首先是投資促進(第2章)、投資保護(第3章),然後才是投資管理(第4章)。

他認為,這反映了立法指導思想從強調投資管理到強調投資促進和保護的變化。一方面反映在順序上。另一方面反映在內容上:投資促進和保護的相關規定比較完善,特別是新增加的條款明確回應了近年來外資企業的一些具體訴求,旨在打消其顧慮。這些規定對於完善我國外商投資、運營的制度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另一方面,《草案》第二章第九條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國家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同等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這一規定有利於形成公平競爭的企業經營環境,有利於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也有利於促進中國企業的長遠發展。

梁國勇認為,如何構建一個多種所有製企業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對中國經濟的長遠發展至關重要。“該草案有很多新的內容強調了不同所有製企業的公平競爭。”

中國密集發出開放信號

就在公布《草案》即將二讀資訊的同一時間,中國多部委也再次發出開放的信號。

去年12月21日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再次指出,要推進更高水準對外開放,著力穩外資。在“推動全方位對外開放”中首次提出,要適應新形勢、把握新特點,推動由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向規則等制度型開放轉變。而國際大環境顯示,美國降稅加息,美歐加強對外資審查等因素,使得中國在新年吸引外資和對外投資,都面臨挑戰。

對外經貿大學中國WTO研究院院長屠新泉認為,這是有新意的提法,現在對外開放,更多的不是邊境措施,不是市場準入,而是外國的產品、服務、企業,進入中國市場之後的公平競爭問題。

16日上午,在國新辦舉行的“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發布會”上,商務部部長助理任鴻斌稱,2019年,商務部在推動全方位對外開放方面,首先加快推動由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向規則等制度型開放轉變。推動盡早頒布外商投資法。全面深入實施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工業和資訊化部副部長辛國斌則再次強調,2019年將進一步擴大製造業對外開放,重點是落實汽車、船舶等行業的開放政策,促進裝備製造和國際產能合作。

中國自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在製造業方面已基本實現了全方位的對外開放,少數還保留限制的行業,如汽車、船舶及飛機等行業,也已經處在逐漸開放的過程中。

去年6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布了《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指出,汽車行業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合資企業不超過兩家的限制。

上述發改委負責人介紹,船舶行業2018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包括設計、製造、修理各環節。飛機製造行業2018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包括乾線飛機、支線飛機、通用飛機、直升機、無人機、浮空器等各類型。

外資車企在華布局新能源汽車市場的政策也已有所松動。2017年6月,關於完善汽車投資項目管理的意見發布,放開外商成立合資的純電動車生產企業,可以不受兩家的數量限制。此後,財政部副部長朱光耀指出,在2018年6月前在自貿試驗區範圍內開展放開專用車和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試點工作。2018年7月10日,特斯拉CEO馬斯克和上海市政府簽訂協定,宣布特斯拉中國工廠在臨港落戶,成為第一家在華獨資建立車廠的外企。

商務部公布的數據顯示,2018年外資大項目實現快速增長。2018年1~12月,合約外資5000萬美元以上大項目近1700個,同比增長23.3%,顯示外商對華投資信心不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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