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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物人工養殖繁育場,到底該不該關閉?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後,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等部門連續發出多份通知,要求加強野生動物市場監管,對野生動物飼養繁育場所實施封控隔離,嚴禁對外擴散,禁止轉運販賣。

緊接著,雲南對2351家野生動物人工馴養繁育場所進行封控管理,四川、福建、浙江、寧夏等省份也都對當地人工飼養繁育陸生野生動物場所實施隔離。

多年來一直難以撼動的野生動物養殖場、繁育場進入了前所未有的寒冬。與此同時,社會上“拒吃野味”“支持禁絕野味市場”的呼聲也日趨強烈。

野生動物養殖場、繁育場會不會就此關閉?

“拒食非法來源的野生動物是非常應該的,這是文明的象徵,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也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舉措。”9日,國家公園和自然保護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貴州省野生動物和森林植物管理站研究員冉景丞對第一財經記者說。

但他同時表示,“對於人工繁育的,只要有明確的種源來源,有固定的養殖場所,有嚴格的檢疫標準,有規範的經營程序,好像與家禽家畜也沒有多大的區別。”“這個問題不搞清楚,下一步的野生動物管理依然是個老大難問題。”

冉景丞認為,首先應該在概念上搞清楚什麽是“野生動物”?什麽是“人工繁育的野生動物”?他說,所謂的“野生動物”應該是生活在自然狀況下,不是靠人工餵養的,有自然種群的這些動物才稱為野生動物。從行為學上講,這些動物對人有一種天性的“安全距離”。

冉景丞讚成國際上的慣例,即把一切非人工飼養的、自然界中的各種動物都稱為“野生動物”,包括鳥、獸、兩棲、爬行、魚,昆蟲、蜘蛛,什蝦類、貝類等。而把一切因人工飼養才能存活的動物都稱為“人工繁育的動物”。

山東某地的一家野生動物養殖場。攝影/章軻

冉景丞說,其實目前人工飼養的“野生動物”。不僅是鳥、獸,還有兩棲爬行類動物,包括水產品、昆蟲(螞蟻、蝗蟲、胡蜂、竹蟲)等,在貴州就有62種之多。分清楚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分類管理。

怎麽界定養殖動物

前些年,“活熊取膽”一事在社會上被炒得沸沸揚揚。其中有一個爭論點就是,用於取膽汁的黑熊該不該受到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這樣的保護待遇。有人認為,養殖場裡的黑熊與野外的黑熊是不一樣的,或者說不屬於二級保護動物了。

而對於這個問題,原國家林草局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管理司有關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養殖動物的性質仍說不清。你不能說,梅花鹿繁育了多少代就可以(算作養殖動物了),可是老虎呢?”

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一份《中國毛皮產業現狀與發展趨勢報告》稱,在一些高度密集的養殖區,毛皮動物養殖已成為當地支柱產業,也是養殖戶的主要收入來源和當地農民增收的主要途徑。在養殖密集程度相對較低的地區,毛皮動物養殖被當作副業,種地閑暇之餘,農民在庭院養殖毛皮動物,補充經濟收入。

有測算結果顯示,在毛皮動物養殖密集區,庭院養殖戶的養殖收入佔家庭收入的比重高達到71.8%。

“人工繁育不一定就是為了單純的利用,也有直接為生態服務的一面。就像大熊貓、糜鹿等這樣一些物種一樣,通過適度的人工乾預,可以促進種群的恢復與發展,有利於物種基因的保留。”冉景丞說。

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續,未來,人工繁育野生動物產業路在何方,仍有待觀察。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常紀文今天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野生動物的捕獵、繁育、運輸、儲存、轉讓、食用監管應當一體化、並重地進行。對於飼養的虎、熊等動物,還是按照CITES公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規定,繼續納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建議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開展公共衛生風險和生態環境評估,並公布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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