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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龍控股集團股權生變原股東撤出 已被法院列入失信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朱玥怡)經歷失信、限消等負面信息後,地產企業港龍控股的原股東近日已全數退出。

港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港龍控股”)工商資料顯示,其於6月29日發生股權變更,原股東蔡思白、陳小傑、蔡侃祥、鍾美華、蔡清祥、蔡家露均退出,新進的天地合明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天地合明”)成為獨資股東。

港龍控股的法定代表人亦於同日發生變更,由楊美鳳變更為羅傑。

7月1日午間,記者致電港龍控股希望了解上述股權變更詳情,電話未獲接通。記者隨後撥打天地合明工商資料所登記的電話,其中一號碼接電人員稱打錯了,另一號碼未獲接通。

工商資料顯示,港龍控股目前的獨資股東天地合明成立於2003年,注冊資本10億元,經股權穿透後由兩名自然人劉克洋與黃裕花持有。

企查查信息顯示,天地合明對外投資了中房置信河北實業有限公司、中房冀湖建設河北有限公司等數家企業。

港龍控股官方微信公眾號2018年的企業介紹顯示,港龍控股創建於1995年,是一家以商業地產投資、開發與運營為核心,融合金融、建築、投資、貿易、谘詢等跨行業、多元化於一體的全國綜合性集團公司,綜合實力位居中國商業地產10強之列。港龍集團擁有港龍、恆龍兩大開發運營體系,下轄26家投資開發企業、18個配套公司,注冊總資26億元,總資產規模200億元。

港龍控股目前已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最高法執行信息公開網發布於4月21日的失信信息顯示,港龍控股被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執行依據文號為(2018)浙02民初25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和港龍置業有限公司連帶賠償申請人經濟損失3000000元”,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為“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此外,港龍控股自去年11月以來已數十次被列為被執行人,較近一次被執行信息發布於6月2日,執行法院為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案號(2020)蘇05執346號,執行標的6120000。

今年3月以來,港龍控股已多次被法院下發限制消費令。

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6月10日下發的(2020)蘇0508執1624號限制消費令顯示,法院於2020年6月4日立案執行申請人深圳市建藝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執行港龍控股建設工程施工合約糾紛一案,因港龍控股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法院依照相關規定對港龍控股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港龍控股及楊美鳳不得實施系列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朱玥怡 編輯 李薇佳 校對 李世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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