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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級市場迎政策大紅包!股市的春天越來越近了?

兆級再融資市場迎來政策大紅包,證監會修訂兩項關鍵規則:放開資金用途限制,並對再融資時間間隔的限制做出調整。

11月9日,證監會修訂發布《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範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以下簡稱《監管問答》),修改了兩項關鍵規則:

一是明確使用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的監管要求。

通過配股、發行優先股或董事會確定發行對象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方式募集資金的,可以將募集資金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

二是對再融資時間間隔的限制做出調整。

允許前次募集資金基本使用完畢或募集資金投向未發生變更且按計劃投入的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不受18個月融資間隔限制,但相應間隔原則上不得少於6個月。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通過配股、發行優先股或董事會確定發行對象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方式募集資金的,可以將募集資金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通過其他方式募集資金的,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的比例不得超過募集資金總額的30%;對於具有輕資產、高研發投入特點的企業,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超過上述比例的,應充分論證其合理性。

在鬆綁募資用途和時間間隔的同時,證監會還公開了多項審核原則,以防止上市公司募集資金變相用於財務性投資。

兩大關鍵規則迎來修訂

本次《發行監管問答》是對2017年2月17日發布的《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範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的修訂,修訂地方主要有兩點。

一是明確了使用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的要求。

其中比較重要的一條是“通過配股、發行優先股或董事會確定發行對象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方式募集資金的,可以將募集資金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通過其他方式募集資金的,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的比例不得超過募集資金總額的30%;對於具有輕資產、高研發投入特點的企業,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超過上述比例的,應充分論證其合理性”。

解讀:

新時代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潘向東認為,在通過其他方式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的要求方面,對具有輕資產、高研發投入特點的企業條件更加放寬,如果理由充分可以超過30%限制,這有利於鼓勵技術創新,引導創新企業的發展,促進經濟結構部不斷調整。

中信建投證券執行委員會委員、投資銀行部行政負責人劉乃生認為,前期證監會對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之所以作出限制,主要是引導資金“脫虛向實”,促使募集資金更多投向實體經濟和項目建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今年以來,民營企業融資難問題日益凸顯,出現流動性風險或債務危機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數。

“本次修訂有利於上市公司補充正常經營及發展所需的資金,優化資產負債結構,降低經營風險。”劉乃生表示,此外,輕資產、高研發投入企業其固定資產投資需求較弱,但其日常經營、研發等流動資金需求較大,本次允許相關企業在充分論證基礎上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比例予以突破,也是中國證監會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有力措施之一。

中原證券研究所所長王博認為,這一舉措為上市公司借助配股補充流動性提供管道。由於此前配股用途受限,部分股東希望追加持股的需求沒有得到滿足,從大股東的視角看,持股是實現戰略目標的重要路徑,釋放配股需求,有利於企業調動內部力量,改善股權質押風險,改善企業流動性。

二是對再融資時間間隔限制作出了調整。

此次修訂版較之前的“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多了“允許前次募集資金基本使用完畢或募集資金投向未發生變更且按計劃投入的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不受18個月融資間隔限制,但相應間隔原則上不得少於6個月”。

解讀:

劉乃生認為,前期對再融資時間間隔作出限制,主要是為防止上市公司過度融資。目前上市公司已初步建立了理性融資的理念,同時最近兩年我國巨集觀經濟整體增速有所下滑,上市公司作為中國經濟優質企業的代表,適當降低其再融資的時間間隔限制,允許企業根據自身資金需求合理安排融資計劃,有利於上市公司長期健康的發展。

王博認為,此次通過縮短再融資時滯,在當前信用緊縮的背景下,進一步提高上市融資效率,對於緩解流動性有重要幫助。

對於證監會修訂這兩項關鍵規則,《中國證券報》分析稱,投行人士或將率先擁抱春天。

兆市場料迎利好

權威數據顯示,2017年至2018年10月,我國資本市場完成再融資的企業共409家次,募集資金總額總計約11240億元。

劉乃生認為,當前我國經濟面臨階段性困難,其中民企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尤為突出。證監會修改《監管問答》的出發點也在於此,希望通過資本市場的力量緩解上市企業(特別是民企)融資難的問題。

華融證券常務副總經理張建軍表示,新修訂的再融資監管要求將有助於真實有需求且有必要的上市公司獲取資金,而不是如2017年頒布的再融資新規的“一刀切”,能夠更好適應當前上市公司經營客觀環境,充分考慮當前經濟環境,能夠切實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潘向東表示,修訂後的《發行監管問答》,一方面,可以規範和引導上市公司聚焦主業、理性融資、合理確定融資規模、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防止將募集資金變相用於財務性投資。另一方面,今年以來,信用風險增加,此次修訂有利於緩解企業債務壓力,降低企業流動性風險,進一步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優化資本市場資源配置功能。

再融資審核仍將從嚴

《監管問答》還明確,防止將募集資金變相用於財務性投資。要求上市公司應綜合考慮現有貨幣資金、資產負債結構、經營規模及變動趨勢、未來流動資金需求,合理確定募集資金中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的規模。

同時,上市公司申請再融資時,除金融類企業外,原則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值得注意得是,業內人士認為,此次修訂未涉及“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擬發行的股份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20%”,這意味著監管層仍然嚴格控制了上市公司定增再融資的規模。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強調,證監會將依法全面從嚴加強對上市公司融資的監管,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切實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效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原標題:兆級市場迎政策大紅包!證監會再放大招 這些人要率先擁抱春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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