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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變相“現金貸” 上百“回租貸”平台鎖定大學生

  互金協會:有部分機構或平台以手機回租、虛假購物再轉賣等形式變相發放“現金貸”

  上百“回租貸”平台鎖定大學生

  中國互金協會近期監測發現,現在仍有部分機構或平台“換穿馬甲”,以手機回租、虛假購物再轉賣等形式變相繼續發放貸款,有的還在貸款過程中通過強行搭售會員服務和商品方式變相抬高利率。其中,以手機回租形式最猖獗,“回租貸”相關平台已超過100個,注冊客戶數百萬人,大多數目標客戶鎖定為大學生。

  被監管部門重拳打擊的“現金貸”平台竟用“換穿馬甲”的手段企圖逃避監管。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昨天發布消息稱,近期有部分機構或平台以手機回租、虛假購物再轉賣等形式變相發放“現金貸”,甚至故意致使借款人形成逾期。該協會呼籲消費者審慎選擇平台,理性辦理借貸。

  現象

  部分平台“換穿馬甲”變相發放“現金貸”

  去年以來,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先後頒布有關檔案,明確了規範“現金貸”等網絡借貸行為的管理要求,加強對“現金貸”業務的監管並逐步化解其形成的風險,維護了社會金融秩序的穩定。

  但中國互金協會近期監測發現,現在仍有部分機構或平台“換穿馬甲”,以手機回租、虛假購物再轉賣等形式變相繼續發放貸款,有的還在貸款過程中通過強行搭售會員服務和商品方式變相抬高利率。特別惡劣的是,發現有少數平台故意致使借款人形成逾期以收取高額逾期費用,嚴重地侵害了金融消費者的權益。

  調查

  手機“回租貸”平台年化利率高達1832%

  據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目前現金貸花樣不斷翻新,“偷天換日”逃避監管。其中,以手機回租形式最猖獗,“回租貸”相關平台已超過100個,注冊客戶數百萬人,大多數目標客戶鎖定為大學生,利率畸高,一般年化利率在300%以上,個別甚至超過1000%。

  有些平台以手機回租形式發放貸款。如“某回租”平台,先以評估價格(即借款金額)回收用戶手機,然後將手機回租給用戶,並與客戶約定租用期限(即借款期限)和到期回購價格(即還款金額),回購價格高於回收價格部分以及相關“評估費”、“服務費”即借款利息。比如手機估價1000元,需要支付260元評估費,到账740元,7天之後卻需要還款1000元。以此計算,其借款年化利率高達1832%,比以前的現金貸還要高。

  有些平台在貸款過程中搭售其他商品,變相抬高利率。如“某某信用錢包”會員卡價格199元,有效期7天,如用戶借款2000元,14天需還款2028元,名義年化利率36%;如算上購卡成本,實際年化利率高達291.9%。

  通過虛假購物再轉賣發放貸款的操作則是,平台引入虛假購物場景,用戶下單購買商品,但無需支付貨款,直接申請退款或轉賣變現,轉賣成功後即可獲得資金;平台賺取延遲付款費和轉賣撮合費用。

  最可恨的是有些平台故意導致借款人逾期,收取高額逾期費用。比如有些平台未自動扣劃借款,借款人主動將錢打給平台還款失敗。貸款逾期後,平台恢復正常,電話通知其逾期,收取很高的逾期費用。

  提示

  發現無資質開展貸款業務的機構應舉報

  中國互金協會呼籲,各會員部門和相關機構應依法合規經營,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開展貸款業務;具備合法放貸資質的機構應恪守行業自律要求,主動加強內部管理,發放貸款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杜絕任何變相提高利率、惡意收取逾期費用的違規行為。同時應認真履行金融消費者教育義務,如實開展資訊披露,對息費定價進行重點提示,不得以不實宣傳誘導金融消費者接受與其風險認知和還款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產品和服務。

  此外,中國互金協會還請廣大消費者加強金融知識學習,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在購買相關產品和服務時應認真閱讀合約條款,留存相關證據,合法權益遭受損害的,可通過法律手段主張權益;如發現不具備放貸資質的機構非法開展貸款業務的,消費者應當向監管部門或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對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應當及時向警察機構報案。

  文/本報記者 程婕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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