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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瑩穎案或再延判:主審法官被撤 辯方提多項動議

海外網8月28日電2017年6月9日,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UIUC)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遭綁架失蹤,被聯邦調查局(FBI)認定死亡。該案定於2019年4月進行審判,然而,有美媒日前曝出,章瑩穎案主審法官科林·布魯斯(Colin Bruce)被撤職,審判可能會推遲。

章瑩穎案主審法官被撤(圖源:美聯社)

綜合美國新聞憲報網、美國中文網等媒體27日報導,章瑩穎失蹤案發生至今已有一年多,由於發現了一系列與此案無關的貶低性電子郵件,主審法官布魯斯被撤,原定於2019年4月進行的審判可能會推遲。關於布魯斯被撤職的原因,美媒未作出詳細說明。

報導稱,針對章瑩穎失蹤案,嫌犯的辯護律師對聯邦檢察官的證據提出質疑。辯方律師不僅質疑在克里斯滕森位於香檳公寓中發現的DNA證據是否可靠,同時也質疑相關機構派往克里斯滕森公寓的嗅屍犬訓練是否足夠。

與此同時,嫌犯克里斯滕森的辯護律師於上周五(24日)提出一份超500頁的動議,動議內容包括:

第一,辯方試圖阻止檢察官引入一名女性對克里斯滕森的性侵指控。據稱該女性是克里斯滕森幾年前通過網上約會相遇。

第二,辯方試圖隱瞞兩名證人提供的證詞和證據。其中一名證人說,在章瑩穎失蹤之日,發現一名男子與克里斯滕森的特徵吻合;而這位證人據說是校內“臥底警察”。

第三,辯方要求阻止一份關於虐待豚鼠是“嚴重暴力行為”的報告。

而對於第一點提到的性侵指控,辯方稱,這些指控與客觀事實“不一致的、自相矛盾”,讓人難以置信。根據動議檔案,在章瑩穎遭綁架失蹤三周後,一名未透露姓名的女性於2017年6月30日致電FBI,稱4年前在約會網站上認識了克里斯滕森。後來有一天,克里斯滕森開車載她去一個墓地,在那裡,她被克里斯滕森性侵。

除了以上三點,辯方還提出了其他動議,包括認為“尋求死刑的意向性通知中,‘未來危險性’含有非法定加重因素,”而加重因素違反了第八和第五修正案。辯方還指出,現有的證據比“創造不公正的偏見、混淆視聽或誤導陪審團”還要危險,不應該被採用。

據悉,FBI於2017年6月30日晚宣布,時年27歲的克里斯滕森涉嫌綁架章瑩穎,他在6月9日駕駛黑色土星轎車,在UIUC附近將章瑩穎載走。FBI從克里斯滕森的手機上發現,他4月曾訪問關於綁架和劫持計劃的網站。

2017年7月,檢察官正式對克里斯滕森提出控訴,如綁架殺人罪成,他將面臨死刑或終生監禁,此案延期到明年(2019年)4月2日開始審判。在此之前,克里斯滕森將繼續看押。

而事實上,章瑩穎案審判日期敲定前,曾多次宣布延遲,章瑩穎的父親章榮高於今年2月曾表示,對美國方面做出的這個決定非常不滿,不能理解“極其殘忍的的嫌犯”為什麽可以被推遲審判。(海外網 姚凱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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