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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局就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征意:擬優先考慮納入抗癌藥等

每經記者:周程程 每經編輯:陳旭

3月13日,據國家醫保局網站顯示,國家醫保局研究起草了《2019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在2019年3月26日前提出意見。

征求意見稿顯示,藥品目錄調整涉及西藥、中成藥、中藥飲片三個方面,具體包括藥品調入和藥品調出兩項內容。以國家藥監局批準上市的藥品信息為基礎,不接受企業申報或推薦,不收取評審費和其他各種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調入的西藥和中成藥應當是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注冊上市的藥品。優先考慮國家基本藥物、癌症及罕見病等重大疾病治療用藥、慢性病用藥、兒童用藥、急救搶救用藥等。

3月3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局長胡靜林在“部長通道”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今年要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藥納入醫保。首先,要改革現行的醫保目錄管理辦法,建立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同時要啟動2019年目錄調整工作,預計這項工作9月份完成。

征求意見稿顯示,根據藥品治療領域、藥理作用、功能主治等進行分類,組織專家按類別評審。對同類藥品按照藥物經濟學原則進行比較,優先選擇有充分證據證明其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的品種。

其中,調入分為常規準入和談判準入兩種方式,在滿足有效性、安全性等前提下,價格(費用)與藥品目錄內現有品種相當或較低的,可以通過常規方式納入目錄,價格較高或對醫保基金影響較大的專利獨家藥品應當通過談判方式準入。

對於中藥飲片採用準入法管理,國家層面調整的對象僅限按國家藥品標準炮製的中藥飲片。

此外,藥品目錄內原有的藥品,如已被國家藥品監管部門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的,應予調出;存在其他不符合醫保用藥要求和條件的,經相應評審程序後可以被調出。

征求意見稿顯示,藥品目錄調整分為準備、評審、發布常規準入目錄、談判、發布談判準入目錄5個階段。

其中,6月將印發新版藥品目錄,公布擬談判藥品名單。經過6~7月的談判後。8月,國家醫保局發文將談判成功的藥品納入藥品目錄,同步明確管理和落實要求。

(封面圖片來源:新華社)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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