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北京互聯網法院首案宣判駁回抖音訴求 短影片被定為作品

新京報訊(記者 白金蕾)12月26日上午,備受社會關注的北京互聯網法院第一案:“抖音短影片”訴“夥拍小影片”侵犯資訊網絡傳播權案正式宣判。法院認定涉案短影片是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同時認定百度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即時刪除了涉案短影片,不構成侵權,一審駁回抖音方面的訴訟請求。

這意味著15秒短影片的版權地位首次被確立,也意味著短影片拍攝者的權益未來將得以維護。

本案作為短影片領域的第一案,也備受各大短影片平台與短影片創作者關注。抖音在短影片維權領域使用的區塊鏈的取證方式,也具有可操作性和借鑒性。

抖音維權負責人宋純峰稱,本次代創作者維權,目的在於推動和探索一條適合短影片行業發展業態的版權保護路線,能夠有力保護抖音平台創作者的合法權利及創作熱情。同時,該判決完整全面地確立了短影片版權保護的司法裁判規則,厘清了短影片創作者、創作平台互相之間的權利邊界,為短影片創作者及短影片平台的維權指明了方向,對短影片這一方興未艾行業的健康發展具有裡程碑意義。

不過,對此截至發稿時,百度方面沒有對此案做出更多說明。

庭審現場,原告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抖音運營主體)訴稱,原告對於簽訂獨家協定的創作者創作的短影片,獲有獨家排他的資訊網絡傳播權以及獨家維權的權利。“抖音短影片”平台上此前發布的“5·12,我想對你說”短影片(下稱:涉案短影片),由涉案短影片創作者獨立創作完成,應作為作品受到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

被告方面答辯認為,首先被告--百度在線不是適格的被告,其次短影片沒有自己獨立的思想表達,不具有獨創性,不構成作品,不應當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在接到原告方的要求後,被告已經刪除了相關作品,因此不該承擔侵權責任。

庭審過程中,雙方圍繞短影片是否屬於作品等五個焦點問題進行論辯。

判決中稱:涉案的抖音15秒短影片雖然篇幅短小,但具備很強的獨創性和正能量,應當屬於“類電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判決進一步解釋稱,影片長短與作品的創造性沒有必然關係。涉案短影片包含了多方面的智力勞動,編排選擇及呈現均具有獨創性。涉案短影片是中華民族優秀的精神內涵的傳遞,足以引起觀眾共鳴,帶給觀眾積極向上的精神享受。因此,涉案短影片應當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此前抖音起訴稱,百度“夥拍小影片”大量抄襲搬運抖音作者創作的影片,要求百度公司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判決認為,百度在接到侵權通知後,及時刪除了涉案影片,作為平台不構成侵權。對此宋純峰表示:“抖音幫助創作者維權的決心沒有變。下一步,將按照本案查明認定的事實及確立的法律規則,繼續追究夥拍小影片用戶的侵權責任。”

新京報記者 白金蕾 編輯 程波 校對 李立軍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