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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老家不容外地武校打廣告?厘清權利邊界是關鍵

黃帥 時評作者

一則江蘇宿遷一武校的廣告,在“國術之鄉”河南登封引發熱議。近日,該武校創始人兼校長彭飛龍,收到了一張在他看來“非常莫名其妙”的函告——他被告知,自己在河南登封投放的廣告已被提前拆除了。

彭飛龍出示的照片顯示,函告要求鄭州有容廣告有限公司(與彭武校有合作關係的廣告公司在鄭州的運營商,也是廣告的發布執行者),在3日內拆除彭武校在河南登封高速口買的兩個廣告位,原因是“廣告內容引發的社會輿論給登封市造成嚴重負面影響”。落款為河南和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鄭州少新分公司——系河南省交通廳高速公路少林寺至新鄉管理處直屬部門,且加蓋了該公司紅色印章。不過,函告是否為少新分公司所發未得到該公司明確證實。

此事能引起輿論熱議,恐怕與其先天具備“爆款體質”有關,比如登封“國術之鄉”與外地武校之間的矛盾。而更大的爭議點在於,疑似有官方背景的部門有無權利要求撤下還在合約期內的廣告?

按理說,只要不違背法律法規與公序良俗,發布有完備報批程式,廣告可以在任何地方發布,不分本地、外地。但問題並沒有這麽簡單,撤下廣告更多可能來自民間力量的推動。在某本地論壇上,相當多的網友認為,登封坐擁少林寺,深具傳統國術文化氛圍,外地武校廣告打到登封是“砸場子”、“踢館”,挖苦鄭少高速允許廣告發布是“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利令智昏,為人搖旗有失分寸”。這大概就是函告中所說的“嚴重負面影響”。此種聲音強大到促使有關方面做出撤下廣告的決定。

不過,也有很多人認為,國術文化屬於全國,不是只有登封才有。要求撤下廣告的言行是偏見與狹隘。函告的發布者,也很容易讓人對其產生“地方保護主義”的猜想。

客觀來說,國術文化的確在全國有普適性,很多人都對習武強身頗感興趣,但不同地域的國術文化、派別各不相同,更何況它本身也是各地方力圖保存的地域特色文化,由此產生的經濟價值和社會效益,是官方與民間都不願意放棄的。

因此,外界對此事的不同看法,在於不同的立場。如果從地方現實利益來看,的確可能存在“外來戶影響本地人”的問題。但問題在於,即使有這樣的問題,也應該訴諸合理的市場競爭,以及大家都能接受的商談方式,簡單粗暴的處理辦法只會激化矛盾,至於訴諸公權力,更是不可取的。說到底,要讓商業和市場的問題歸還給商業和市場,遵循市場規則與契約精神解決。

從文化角度考慮,即使是以國術文化盛名的地方,也完全可以采取更包容和開放的姿態。在文化的園地裡,孤樹獨枝並不好看,萬花共發才是最漂亮的,應當在維護本地文化利益的同時,維護文化的多元化、開放與包容。

據了解,此事目前正在協商解決中。能妥善處理,有一個各方皆大歡喜的結果,自然是外界樂於看到的。不過,這畢竟是經過媒體曝光後的結果,如果沒有媒體關注,是否還有這樣的結果呢?類似的事情是否在其他地方也存在呢?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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