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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責成調查陰陽合約 崔永元:放不放大招看心情

  國稅總局責成調查陰陽合約問題

  來源:北京晨報

崔永元崔永元
范冰冰 資料圖范冰冰 資料圖

  記者3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約”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構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將在已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高風險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無錫地稅:依法開展調查核實

  崔永元曝范冰冰4天6000萬天價片酬,並起底疑似大小合約、陰陽合約等偷漏稅潛規則,昨日有了最新進展。《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由於范冰冰工作室在無錫,無錫市濱湖區地稅局目前已經介入調查取證,相關情況有待後續由稅務機構權威發布。

  無錫地稅官微昨天下午發布,對於大家關注的問題,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江蘇省地方稅務局的要求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記者了解到,看似娛樂八卦的央視前主持人崔永元懟明星范冰冰的新聞,實際上看起來更像是舉報。5月28日,崔永元通過微博發布了幾張演藝合約照片並配文:“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爛”,合約中因有范冰冰名字,其中曝光合約約定片酬為稅後1000萬元。一天后崔永元又再度曝范冰冰採用“大小”合約,另行約定片酬5000萬元,兩合約共拿走片酬6000萬元,而實際上范冰冰只在片場演出4天。

  5月29日,范冰冰方面發布了一則“嚴正聲明”,稱崔永元侵犯合法權益,散布謠言,構成誹謗。范冰冰工作室回應,公開發布泄密合約並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為,既破壞了商業原則,又涉嫌侵犯合法權益,並稱相關網絡用戶及媒體未經核實散布謠言的行為已經構成誹謗。對此,崔永元則迅速回應稱沒有保護合約秘密義務,范冰冰是公眾人物,如不服,可以“出來走兩步”,對公眾“實話實說”。

  崔永元:調查是好事

  “這是個好事!”6月3日,成都商報記者聯繫上崔永元,他表示,自己已經從網絡知曉了此事。不過在他看來,無錫當地稅務部門如果真要調查此事,首先應該給自己聯繫核實,“我現在不能給你說,但如果聯繫我的話,我告訴他們怎麽查,這一查一個準兒。”

  接二連三地在網絡爆料,崔永元接下來還有什麽“大招”?對此,崔永元告訴成都商報記者,一切看心情,如果對方有什麽反應和舉動,自己一定奉陪。對於自己爆料後的人身安全,崔永元說,已經在網絡上收到威脅的資訊。崔永元表示,自己之前在網絡主要是發泄對劉震雲、馮小剛的不滿,沒想到引起了那麽大的關注,“還是有那麽多人支持我,看來我做的是對的。”

  對於近日風波,范冰冰工作室負責人回應稱:本工作室及演員范冰冰從未通過“陰陽合約”的方式進行簽約,接下來會全力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核查,希望相關部門盡快公布權威調查結果,以解公眾質疑。

  ■新聞鏈接

  逃稅罪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對逃稅罪明確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其中規定,經稅務機構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構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專家觀點

  如果查實依法追繳涉嫌犯罪移送司法

  崔永元怒撕范冰冰,或許只是揭開了明星避稅逃稅的“冰山一角”。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蔡道通教授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認為,稅務機構有義務將此作為重要的案件線索,查明是否存在這一陰陽合約的事實,范冰冰或者扣繳義務人是否涉嫌逃稅?甚至,是否屬於單純孤立的個案,還是普遍存在的演藝界的“潛規則”。

  蔡道通認為,如果最終被證實,陰陽合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且行為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涉嫌逃稅,按照法律之規定,稅務機構應當依法下達追繳通知,責令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繳納滯納金,涉嫌犯罪的,應當將案件移送警察機構。

  蔡道通認為,如果稅務機構工作人員明知陰陽合約這種情況存在而不查處或者查處一部分,或者因為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而沒有發現這一情況,稅務機構工作人員有可能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或者玩忽職守罪。

  “這個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眾多,對其走向,值得也需要全民關注。”蔡道通還認為,按照刑法的規定,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涉嫌逃稅,經稅務機構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構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但有一點必須明確,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與警察部涉稅犯罪的立案標準的規定,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在警察機構立案後再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或者接受行政處罰的,不影響刑事責任的追究。”蔡道通還點評說,如果最終證實陰陽合約是虛假的,且崔永元明知是不真實而加以傳播,那麽崔永元有可能涉嫌誹謗,應當還范冰冰一個清白。

 

責任編輯:孫劍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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