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資本市場政策有新動向?答案藏在證監會52份答覆函裡

  資本市場政策又有新動向? 答案就藏在證監會52份答覆函裡

  杜卿卿

  [科技創新企業上市,是人大和政協最關注的問題。第一財經記者統計,有3份人大建議、8份政協提案,都是針對新經濟上市所提。證監會在回復中,也明確了該領域的支持政策]

  大盤在2700點上下磨底已近三個月。與上半年各類熱點密集爆發不同,下半年以來,無論是上市公司財務數據還是政策改革預期,都沒能激發市場的太多積極情緒。

  在此背景下,投資者對監管層的改革措施也呈現出遲疑——創新企業上市還推不推?存托憑證(CDR)試點障礙如何解決?中概股回A借殼路開不開?股指期貨還搞不搞?農業企業上市放不放?新三板是不是“被放棄”了?……

  事實上,從證監會最新表態來看,改革不會停,問題都要解決,但也仍然需要過程。上周,證監會集中公布了52份答覆函,其中29份是針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相關建議的答覆,另外23份是針對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相關提案的答覆。

  對於上述各界關心的問題,證監會都有明確回應。比如在回應人大第2490號建議時,證監會就表示,支持創新企業在境內發行股票或者存托憑證,是有效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作用的重大制度創新,下一步證監會將抓緊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和監管規則,穩妥推動試點。

  最受關注:新經濟上市

  科技創新企業上市,是人大和政協最關注的問題。第一財經記者統計,有3份人大建議、8份政協提案,都是針對新經濟上市所提。證監會在回復中,也明確了該領域的支持政策。

  證監會明確表示,新技術、新業態、新產品對當前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具有重要作用。證監會一直積極支持新經濟企業借助資本市場發展,努力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為了支持創新企業在境內發行股票或者存托憑證,證監會稱,將圍繞投資者知情權、分紅權、表決權等各項權利包含的具體內容、保障權利落實的制度安排、權利行使的方式和程式、權利受損後的賠償救濟路徑等,提出相關政策安排和落實舉措建議,具體落實在相關試點制度中。

  針對境外上市高新科技企業回歸境內上市,將探索在同股不同權、盈利標準等方面放鬆管制,鼓勵創新型企業回歸。對此需要修改相關法律,目前證券法修訂草案已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兩次審議,並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

  而針對修改公司法中“同股同權”、“一股一表決權”等規定,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加靈活的制度形式,證監會表示,將在下一步修改公司法的工作中,會同有關方面加強研究論證,認真予以考慮。

  有提案建議,應支持未盈利生物製藥企業在A股創業板上市融資。對此,證監會回應稱,將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牢固樹立和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化資本市場改革、擴大開放,進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和監管規則,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新高科技企業在境內資本市場發行上市。

  還有提案建議,應允許內資股流通,並支持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證監會表示,將與香港有關方面密切合作,加強監管,積累經驗,積極穩妥、循序漸進推進H股“全流通”試點。

  值得注意的是,證監會還特別表達了對芯片產業的支持態度。政協第3208號提案建議,應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資訊安全和公共安全領域的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進行發展。證監會回應稱,將持續推動資本市場改革,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支持助力實體經濟發展的品質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具體而言,一是繼續保持新股發行常態化,提高審核效率和透明度,支持符合條件的安防監控和芯片產業企業上市融資;穩步推進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工作,進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和監管規則,保障試點工作依法合規進行,促使已在境外上市的優秀企業回歸境內資本市場,增強資本市場的包容性,把優秀企業留在境內。

  二是持續推進並購重組市場化改革,支持資訊安全和公共安全領域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實現創新發展;三是繼續穩步發展公司債券市場,拓寬實體企業融資管道,繼續支持符合條件的芯片、安防等電子產業企業發債融資。

  最大難點:發行制度改革

  上述52份建議或提案中,也有多份從市場化發行定價、發審委員構成等角度,對發行制度改革提出了看法。根據證監會的答覆,整體而言還將繼續統籌推進,但對個別領域的具體建議將認真研究。

  對於提案當中反映的資本市場存在結構不夠合理、各層次市場定位不夠明確等問題,證監會表示“十分認同”提案的觀點,下一步將統籌股票市場主機板、中小板和創業板的市場定位和功能分工。

  包括,做大做強主機板市場,堅持主機板藍籌板塊的定位;深化創業板改革,探索制定差異化的發行上市條件;堅持新三板主要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服務的市場定位,進一步完善各項制度安排。

  在此次回復中,證監會再次提到推進股票發行注冊製改革。目前全國人大有關注冊製的國務院授權,實施期限已經延長至2020年。證監會稱,“下一步,將繼續創造條件,積極推進股票發行制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加強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防範和化解風險,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目前A股IPO發行23倍市盈率“紅線”的限制也飽受業界爭議。對關於這一問題的提案,證監會回應稱,多層次市場體系不夠健全,交易者不成熟,發行主體、中介機構、詢價對象定價自主性與定價能力不高,大盤估值水準仍不夠合理,目前尚不具備完全市場化定價的條件。

  不過,下一步,證監會將堅持新股發行常態化,逐步完善詢價制度,積極培育專業投資者,營造買賣雙方充分博弈的市場環境,推動市場逐步達到均衡狀態,最終實現市場化定價。

  另外有提案建議,應考慮在發審委委員中增加稅務師專業人員比重。對此證監會表示同意,認為在發審委委員中增加稅務師人員的比例,有利於發揮專家把關功能,從源頭提高公司品質,強化對發行審核工作的監督,提高發行審核工作公信力。

  證監會表示,將根據審核工作發展變化和實際所需,對關於增加稅務師專業人員比重的建議予以認真研究,適時調整優化發審委委員專業結構。

  還有建議認為,應取消發審委委員終身追責製。對此,證監會解釋稱,對於發審委終身追責應當辯證理解,終身追責是廉政追責,並非要求發審委委員對企業的經營發展終身負責,而是要求委員奉公守法、廉潔自律,始終堅持獨立、公正、客觀判斷。企業的優勝劣汰是市場選擇的必然結果,只有觸犯法律規定的紅線,踏入法律明確的禁區,才會被要求承擔責任。

  此外,相關提案也關注到,目前新三板掛牌證券普遍面臨交易不活躍、估值較困難、投資風險較高等問題。證監會表示,目前正在完善QFII、RQFII制度規則,擬進一步擴大合格境外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投資者的投資範圍,允許投資新三板市場。值得一提的是,證監會此次還特別提出,將指導全國股轉公司持續評估、優化分層及相關配套制度,對在創新層之上設定精選層的可行性與必要性進行深入論證,在防控風險的基礎上研究推進市場精細化分層。

  而對於中概股回A重組上市、農業企業上市、恢復股指期貨功能三個問題,證監會的答案都非常明確,那就是放開、放開、放開。比如,目前,證監會有關海外創新型企業在境內上市的有效路徑和有關制度安排在進一步探索中。下一步,還將繼續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戰略發展方向、掌握核心技術、具有一定規模的優質海外創新型上市企業參與A股公司並購重組。

新浪聲明:此消息系轉載自新浪合作媒體,新浪網登載此文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讚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責任編輯:李鋒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