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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船“飛馬峰號”的額外關稅為何應由買方支付?

  網紅船“飛馬峰號”的額外關稅為何應由買方支付?

  來源:甜甜余味

  這兩天,隨著“飛馬峰號”(PEAK PEGASUS)在大連港開始卸貨,這艘網紅大豆船再次成為輿論的焦點。隻不過,這一次大家關心的是:600萬美元的關稅是誰交的?如果真是買方中儲糧交的,這加征的關稅鬧了半天不成了自己吃悶虧?

  網紅船“飛馬峰號”  網紅船“飛馬峰號”

  一、似是而非的質疑

  用“飛馬峰號 關稅”“中儲糧 大豆”之類的關鍵詞搜一搜,就會出現若乾夾帶著情緒的標題:諸如《“飛馬峰號”進港卸貨,中儲糧支付600萬美元關稅?》《美大豆船終於卸貨!中國買家為其支付600萬美元關稅》……與此前營造出的“與時間賽跑的船”“本年度最勵志的船”這種拚命趕時間的形象、以及後續在中國海域“飄了快倆月”的沒著沒落的形象相比,這個時候突出中儲糧成了600萬美元加征關稅的“接盤俠”,很難不在公眾心目中形成“劇情反轉”的印象。

  網民們恨鐵不成鋼者有之,譏諷者有之,質疑者有之,各種議論甚囂塵上,最有代表性的無外乎這幾種聲音:

  “把人家擋在外面一個多月,結果還是自己買單”;

  “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就是為了面子上好看”;

  “自己給自己上稅,這貿易戰算是白打了”;

  “估計違約金比關稅更高,只好交了”。

  乍看上去,似乎還真有幾分道理。

  事實是這樣嗎?

  二、交關稅就是打臉?

  按照咱們老百姓想的:加征關稅就是為了給美國人一些顏色瞧瞧,讓他們吃些苦頭,所以這筆帳自然是要算到美國大豆船頭上的,要不這“小馬”也用不著這麽使勁跑啊。買方中儲糧要是付了這600萬美元,不成了代人受過、自己打臉?

  還真不是這麽回事。

  先看看錢到底是誰付的?

  據中儲糧方面的可靠消息,這筆稅款的的確確是他們付的,協定也是今年年初就由買賣雙方簽訂並生效的,當時中美還沒打貿易戰。至於“飛馬峰號”在大連港停留了一個多月,客觀原因就是港口壓船比較集中,“飛馬峰號”只能在大連港口外錨地排隊等待卸貨和通關。大豆會變成豆芽?這也太低估了貨艙的倉儲溫控能力了,貨物肯定是沒問題的。

  付款這事兒既然坐實了,是不是說明中儲糧就真成了“接盤俠”和“冤大頭”?

  回答這個問題,最不靠譜的就是想象力了。

  首先,誰來支付這船大豆額外增加的關稅,必須由買賣雙方簽訂合約所使用的貿易術語來決定。

  目前,國際貿易中廣泛採用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2010)中的11種貿易術語,分別為EX WORKS、FCA、FAS、FOB、CFR、CIF、CPT、CIP、DAT、DAP和DDP。其中,只有在DDP術語下賣方才承擔最大責任,包括辦理完進口清關手續、承擔進口關稅等。DDP,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中文名稱稅後交貨(……指定目的地)。除此之外,其余價格術語都是由買方承擔進口關稅。

  也就是說,在通常的國際貿易中,進口關稅本來都是由買方來承擔的。中儲糧作為這船大豆的買方,為此支付額外關稅,並沒有任何特殊之處。隻不過這艘船正好在7月6日中美雙方開征懲罰性關稅當天抵達中國港口,原本尋常的交易也就有了不尋常的意味。

  第二,中儲糧付這筆稅款完全符合法律要求。

  媒體報導中,往往都有這樣一句“(中儲糧)公司承諾按照中國相關法律和已生效的對美關稅措施規定,依法繳納各項稅費”,由於語焉不詳,難免讓人懷疑這只是個借口。

  實際上,這裡所說的“中國相關法律”就是《海關法》。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2017年修正版)”》第五章第五十四條:“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關稅的納稅義務人。”也就是說,從法理上來說,中儲糧交這筆錢也是應當應份的,不存在任何“認慫”幫美國人付錢的理由。

  第三,中儲糧既然不理虧,為什麽之前沒有公開回應?

  這是因為卸貨工作仍在進行——70000噸大豆,要經過嚴格的檢驗檢疫、卸貨機轉移、裝車等一系列流程,本來就需要時間。根據全球在線船舶追蹤服務網站Marinetraffic.com的監測數據:8月16日北京時間11:59,“飛馬峰號”位置仍在大連港(黃海海域),狀態是“系泊”(moored);而到了北京時間14:49分,這艘船的狀態已經變成“正在使用發動機”(Underway Using Engine),船舶的吃水深度也由此前的13米變成了6.9米(該船最大吃水深度為14.43米)——看來卸貨截至該時間點已經完畢。而在此之前,一切尚未塵埃落定。

▲ 以上分別為中午和下午的“飛馬峰號”追蹤資訊▲ 以上分別為中午和下午的“飛馬峰號”追蹤資訊

  三、關稅白加征了嗎?

  既然錢得自己人付,那美國人也沒吃虧啊!咱這關稅是不是白征了?

  只能說,這一波推測還是不對路。

  首先,進口關稅的實質是什麽?是為了加高貿易壁壘,由此保護本國產業,削弱外國同行業的競爭力。

  拿這一船大豆來講,雖然看起來這次的關稅是買方承擔的,但是對賣方來說,這一船貨物因為多付關稅導致成本增加、價格上漲,與同樣數量的未加征關稅產品相比,它的損失是其市場競爭力和價格優勢;此外,抬高的關稅還會直接影響後續的進口意願,縮小其出口市場。畢竟,對出口企業來說,單筆關稅和未來市場孰輕孰重,不言自明。

  第二,關稅的價格效應和貿易條件效應才是其政策頒布的影響所在。

  根據財政部稅則委官網“關稅知識”專欄,“進口關稅的職能與作用”,前兩條分別為“價格效應”及“貿易條件效應”。啥意思?簡言之就是:當進口國徵收關稅後,其國內價格的提高會引起進口數量減少,出口國的生產者或出口商為了不過多地削減出口銷售數量,獲得更大出口收益,將不得不降低其出口貨品的價格。如此一來,該種貨品的國際市場價格就會出現下降。

  中國的關稅措施當然不是白征的,僅就美國大豆出口來說,負面效應主要體現在兩方面:

  一是大幅受挫的大豆出口價格。道瓊斯旗下新聞網站Market Watch日前報導:根據美國政府官方數據,大豆的出口價格在7月份大幅下降了14%。原本能為美國農民帶來收益的大豐收,反而在中美貿易戰的大背景下加劇了價格下滑。

  二是在國際貿易市場面臨的更被動的局面及消減的議價能力。據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報導,因為中國實施的關稅措施,“飛馬峰號”大豆的原貨主——糧商路易達孚(Louis Dreyfus)將不得不面對的一個現實就是,它的歐洲及其他地區的潛在買家或將向其要求更大折扣。

  第三,中儲糧為加征的關稅買單,該付的錢不含糊,正說明我們做生意是嚴格遵守國際貿易慣例和國內法律規定的,體現的是一種負責任、敢擔當的態度。

  當然,在對等的輸美出口貿易中,承擔關稅的同樣也是美國的收貨人。所以,這也正說明“貿易戰沒有贏家”。在這一點上,國際輿論對“飛馬峰號”是同情的,對中國的反製關稅也是理解的(措辭多為“以牙還牙”“對華盛頓行為的回應”等),更沒有人因為中國買家付了錢而笑話我們,我們自己又何必生拉硬拽給自己扣上“服軟”的帽子呢?

  生怕中國在貿易戰中吃了虧賠了本,有這份愛國熱情是好的。但是像國際貿易這樣平時跟我們大多數人交集有限的領域,還是應該先平心靜氣了解了解再做解讀。

  畢竟,三人成虎,帶節奏、博眼球容易,傷了自己的信心就不劃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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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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