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網約車女性乘客安全需立法保護

劉明輝

近來網約車司機侵害女性權益事件頻發,引發社會對女性出行安全的強烈關注。2018年8月5日,杭州一女士通過「貨拉拉」平台叫司機司機搬運貨物後,遭遇司機「約炮」等嚴重的言語性騷擾及「要上門堵人」等恐嚇,連警察聽了錄音證據後都說事情很嚴重,嚇得女孩住酒店20天不敢回家。8月28日,「嘀嗒出行」網約車平台註冊司機在「虎牙」直播平台直播女乘客,暴露乘客年齡、職業等資訊,使女乘客遭到下流言語騷擾。5月6日凌晨,21歲的空姐李某珠在鄭州被網約車司機劉振華砍了數刀致死;8月24日,因賭博在網路借貸平台欠下債務的鐘元在從事滴滴順風車業務時,對乘客趙某某實施了搶劫、強姦行為後殺人滅口。

這些網約車性侵害事件對立法產生了特殊需求,啟示我們應當檢視防範機制的漏洞,立法應當置安全於首位,全方位實施有效監管。

目前,國家層面的專門立法主要是《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警察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6年]第60號)。第16條規定:「網約車平台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立法應當補充具體的安全管理規範。

立法提高網約車司機的註冊門檻

上述七部門規章第14條規定了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行車執照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後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其中,「無暴力犯罪記錄」顯示市場準入門檻過低且缺乏性別意識,未考慮到女性在此類封閉空間易受性侵而產生的對此規章的特殊需求,沒有規定「無性侵害前科」。通過網約車平台定製的順風車服務,其司機的從業資格應當與網約車服務的其他駕駛員相同。限制較高發案率的群體從事網約車服務,從嚴審查其犯罪傾向,尤其是性侵害隱患,這是避免悲劇重演的治本之策。從公共安全需求考量拒絕錄用此類人,不屬於就業歧視。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38條第2款規定:「對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對平台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根據第83條的規定,違反上述義務的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可能面臨最高200萬元的罰款。如此高的罰款額會引起網約車平台公司重視審核運營司機的資質資格。

2018年9月10日,交通運輸部和警察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網路預約出租汽車和私人小客車合乘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要求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全面清退不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並基本實現網約車平台公司、車輛和駕駛員合規化。暫行辦法第38條規定:「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拚車、順風車,按城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而現有的網約車地方立法未將順風車納入規製範圍。

因此,滴滴APP的招募資訊顯示:註冊成為快車司機需要提供身份證、行車執照和行駛證,並且證明自己無暴力犯罪、吸毒記錄,無酒駕、毒駕等嚴重違反交通法規事故的前科。而順風車車主則只要提供真實的身份證、行駛證、行車執照以及駕齡一年以上等相關資料,即可成為順風車司機。

這是上述兩起先奸後殺案都發生在順風車中的根本原因。鑒於順風車私家車司機多數在下班後利用閑散時間從事網約車經營,司機與平台公司既未簽訂勞動合約,也不存在人身從屬性。網路平台對這種類型的司機難以實施內部的員工管理。在此情況下,市場準入規則就更加不可或缺。

因此,應當修改行政許可法,明確規定包括順風車司機在內的,所有在網約車平台登記的司機的具體從業資格,將「無性騷擾等性侵害前科」作為必備條件。

明確網約車公司做背景調查義務並健全獎懲制度

在從事對人服務的行業,與搬運貨物等業務不同,審核服務人員的從業資格顯得十分重要。這種國際通用的人事保障義務一旦未履行,就可能出現人身傷害事件。因此,立法必須提高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的市場準入門檻,從事網約車服務的平台必須嚴格審查駕駛員的從業資格,認真做背景調查。當然,如果將網約車司機的性侵害行為納入社會徵信體系,則可以大大減輕審核的工作量。

中國的網約車公司不僅要認真做背景調查,還應當根據《出租汽車服務品質信譽考核辦法》(交運發〔2018〕58號)的要求,建立嚴格而清晰的獎懲制度,而不僅在出事之後對司機進行「永久封號處理」。專門立法對於允許有性侵害前科記錄的人註冊成為平台司機的網約車公司,應當規定巨額罰款。

此外,立法還應鼓勵網路平台研發或引入安全設施。例如,一鍵智能報警功能不僅有助於乘客迅速報警,還可以震懾那些有作惡慾念的「網約車」司機;人臉自動識別智能設備,能及時發現司機冒名頂替導致人車不符的現象。

立法引導網約車公司健全長效的安全運營機制,防患於未然,這比出事後搞危機公關、用錢來擺平突發糾紛更值得做。我們期待上述具體的安全管理規範早日入法並實施,以遏製網約車司機侵害女性權益事件發生。

TAG: |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