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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政府平台和房地產是信貸違規流入重點

  審計署:政府平台和房地產是信貸違規流入重點

  本報記者 包慧 上海報導

  6月20日,審計署發布了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信集團3家金融機構2016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公告。直指銀行等金融機構普遍存在的一些共性問題:包括違規向地方政府平台、房地產公司放貸,個人消費貸實際流入股市樓市,同業業務違規,以及銀行理財資金違規進入股市等。

  至2017年底,根據年報數據,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和中信銀行三家銀行的資產總額約為52.7兆元, 2017年營業收入合計為1.37兆元,淨利潤合計為5215億元。審計署審計2016年情況表示,3家金融機構需整改問題473個,已整改443個,整改中30個,整改率93.68%。同時,共新制定、修訂和擬定439項各類制度。共處理責任人1551人次。

  信貸違規集中在投向、息轉費、小微三農

  在三家金融機構的業務方面,審計署發現的問題主要包括:違規向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或實際承擔融資平台功能的企業、向 “四證”不全的房地產企業提供新增融資等。

  比如,2014年至2016年,工行上海、浙江分行向實際承擔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功能的機構提供貸款、理財融資等119.32億元。

  農行通過理財資金向房地產企業提供融資、違規向土地儲備中心和部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等“四證”不全的房地產企業等提供融資,涉及金額96.44億元。農行上海、廣東2家分行及農銀國際(中國)投資有限公司違規向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或實際承擔融資平台功能的企業提供融資17.37億元。

  從 2015年1月至審計時,中信集團所屬中信信託、中信銀行和中信金融租賃違規向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或實際承擔融資平台功能企業提供融資205.1億;2013年至審計時,中信銀行、中信信託向“四證”不全或低密度房地產項目提供融資211億元,另有部分融資被用於繳納土地出讓金。

  一位國有大行支行行長對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表示,長久以來在對公領域銀行都習慣性依賴地方政府平台和房地產這兩個大頭,“近年來政府平台已經不好做了,有所壓縮。作為地區分行來說,必須緊跟當地政府發展的思路,這樣不僅有大項目大額貸款,還有財政存款等好處。”

  此外,審計發現存在的問題還有虛增存款規模、違規設立時點性存款規模考核指標;在未提供實質性服務的情況下,向企業收取顧問費;小微、涉農等貸款統計不準確,部分業務未完成監管部門考核要求等。

  一位銀行公司部負責人稱,監管對於中間業務收入是有嚴格要求的,比如入账到財務顧問費,就一定要給企業提供財務谘詢、建議的服務(要有憑證),甚至幫助企業實現發展。如果沒有,就是息轉費,貸款利息收入轉為中間業務收入。

  舉個例子,假如給企業貸款的利息是基準上浮40個點,但是在账面上,銀行與企業簽訂的合約是上浮20個點,剩餘的就轉入中間業務收入。貸款是簡單的債權債務關係,和這個收入科目應該體現的服務對不上號。

  小微、涉農貸款統計不準確也是“形勢所迫”。比如說2014年至2016年,農業銀行將向城市法人和長期居住地為城市的個人發放貸款按涉農貸款統計。向不符合小微企業標準的金融機構、企事業部門發放的貸款按小微企業貸款統計。工商銀行小微企業貸款統計不準確,涉及金額896.77億元。

  “小微和三農都是高投入低回報,並不是要借此騙取優惠。主要是監管要求小微貸款增速和涉農貸款增速不能低於全行的平均貸款增速,另外還會給予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等級考核,這也是部分財政存款投標的硬性準入門檻,比如必須是某個等級以上的才有資格參與。”一位銀行業人士稱,為了達到考核要求,該行曾一度把縣級及以下的支行發放的貸款都算做是涉農貸款。

  理財成重災區

  理財業務違規也是重災區。多位銀行資管部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表示,今年資管新規落地之後,銀行理財這些違規的亂象會大大減少。

  工行的理財業務存在的問題較多。審計署審計出來的包括,2012年至2016年,黑龍江、河南、湖北等8家分行理財業務存在違規同業發售、調節收益及向不符合條件客戶提供融資、未納入統一授信管理等問題,涉及金額666.1億元。2016年,浙江分行違規將個人理財資金投向股票二級市場等,涉及金額11.45億元。

  至2016年底,工商銀行總行、浙江分行部分理財產品投資項目因投資對象破產清算等存在違約風險,涉及金額45.55億元。

  2013年至審計時,中信銀行3家分支機構違規使用一般客戶理財資金為企業股權收購項目提供融資66.25億元。2015年5月至10月,中信銀行所屬2家分支機構購買其他銀行違規銷售的理財產品53.5億元等。

  2011年至2016年,農業銀行北京分行因未嚴格執行票據出入庫制度、未經批準銷售非本行理財產品等,39.15億元資金面臨損失風險。至2016年底,農業銀行部分理財資金投向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2014年11月和2015年6月,農業銀行借助信託等通道將理財資金15.24億元違規投資本行非公開發行優先股。

  在風險管控方面,審計發現的問題主要包括:信貸管理中存在資產風險分類不夠準確、地域性“擔保圈”、行業過度授信等風險問題;部分貸款或投資項目面臨風險;境外分支機構未采取有效匯率風險防範措施形成不良資產;子公司引入的擔保機構被吊銷業務許可,以及未嚴格落實清理資金池、不得新增非標資產投資的監管要求、繼續以“非標轉標”方式新增低流動性資產等。(編輯:林虹)

責任編輯:關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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