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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險居然不保白血病。


人生如戲,全靠演技。

春晚看趙本山的《賣拐》,好端端的范廚師,硬生生的被趙本山忽悠成了瘸子。

成了瘸子,付完錢,還要打心底裡說聲謝謝。

看客哈哈地大聲笑著,這台戲,當場爆爽,後面十幾年,都作為經典一遍遍回顧。

覺得這個范廚師真是傻得可愛,讓人同情,大家知道,這是戲台,當不得真。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忽悠卻是無處不在。

今天早上一睜眼,一條朋友圈就映入眼簾。

類似的內容換個公司名稱在朋友圈也經常見到。

對於有一定保險常識的人群,很容易就可以判斷這是一條假的消息,但對於更多的保險小白來說,還是很容易造成誤導。

今天我們主要講的就是,白血病是否屬於重大疾病保險中的重疾,各家公司對於白血病的理賠又有什麼不同之處。

· 正 · 文 · 來 · 啦 ·

一什麼是白血病

在19世紀中葉,法國醫生多奈觀察到一些患者出現原因不明的貧血、乏力、疲倦、發熱、牙齦和皮下出血,及肝脾、淋巴結腫大的臨床表現和體征。

在這些患者的血液裡存在大量的無顏色的細胞。

由於這些患者乏力等消耗癥狀越來越明顯,並且容易發生感染,不久都會死亡。

當時人們沒有意識到這是一種什麼疾病。

受當時法國佔主導地位的臨床學派的影響,多奈等醫師沒有在臨床觀察的基礎上進行進一步的觀察研究。

到了1847年英國醫學家本尼特和德國醫學家維爾肖幾乎同時指出,這種特徵為血液中的白細胞及其幼稚細胞的異常增生是一種血液疾病。

主要的表現是異常的白細胞肆意生長,既消耗了營養,也抑製了正常的血細胞生成,造成其數量明顯減少,從而導致各種癥狀。

於是,白細胞過多地出現在血液裡導致的疾病,統稱都叫「白血病」。

二白血病的分類

白血病是一類造血乾祖細胞的惡性克隆性疾病,屬於惡性腫瘤,是我國兒童癌症死亡率最高的一項疾病。

白血病可分為急性和慢性兩大類。

急性白血病又分為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和急性髓系白血病。

慢性白血病又分為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和慢性髓性白血病及少見類型的白血病。

分類詳見下圖:

其中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ALL) 五年生存率在 70 - 80% 之間。

兒童低中危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治癒率可達到 80% 以上。

三重疾險白血病怎麼賠

首先要拋出一個大家可能意外的結論,得了白血病,重疾險不一定 100% 會賠。

我們知道白血病是癌症的一種,看一下合約條款中關於惡性腫瘤(癌症)是如何定義的:


惡性腫瘤

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經血管、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的疾病。經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於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的惡性腫瘤範疇。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範圍內:

  • 原位癌;

  • 相當於 Binet 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 相當於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傑金氏病;

  • 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生轉移的皮膚癌);

  • TNM 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攝護腺癌;

  • 感染愛滋病病毒或患愛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通過條款我們可以知道,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白血病是不屬於重大疾病的。

通過上面的白血病分類圖以及醫療資料顯示: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不伴有貧血和血小板減少,生存期超過 10 年。該期患者生存期較長,治療上無需化療,不符合重大疾病保險的特徵,故將該項列為惡性腫瘤責免範疇,這是行業的通用做法。

所以無論你買的是哪家公司的重疾險,患有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白血病都是沒辦法獲得保額的,但是其他類型的白血病都是可以獲得100%保額賠付。

那麼罹患了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都不可以獲得理賠嗎,也不全是。

在一些有輕症賠付責任的重疾險,會包含 「A期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一些保險公司是將之歸類在特定輕度重疾範圍,並進行 20% - 50% 保額的賠付。


輕症疾病:

1、非危及生命的(極早期的)惡性病變

指經組織病理學檢查被明確診斷為下列惡性病變,並且接受了相應的治療。

  • 原位癌;

  • 相當於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 相當於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傑金氏病;

  • 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生轉移的皮膚癌);

  • 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攝護腺癌。

四不同公司的區別

2007年以前,我國的重疾險市場並不規範,各家保險公司保障的重大疾病種類都不一樣,甚至對各種疾病的定義也不一樣。

同一個重疾患者,可能在平安能獲得賠付,在友邦就不一定可以。

轉折點發生在2006年,深圳的一批客戶集體起訴友邦保險的「守護神重疾險」保死不保生。

這也違背了重疾險發明的初衷。

後來中國保險業協會聯合中國醫師協會統一下發了《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

根據《規範》要求,但凡叫重疾險的產品,必須包含以下六項疾病,俗稱必保疾病:


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

急性心肌梗塞

腦中風後遺症——永久性功能障礙

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乾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術

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

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

除了這6種必保疾病,協會還統一規定了其他19種疾病的定義,加起來,共25種重疾的定義。

無論名稱還是釋義,都是一模一樣的,不用費心去比較誰的好誰的壞。

除了這25種統一規定的病種之外,保險公司還可以根據需要自行增加病種。

所以現在市場上也會經常看到保70種80種甚至100種重疾的保險,

但讓我們先記住這個概念:

重疾險的疾病=

6種必保疾病(行協統一規定)+19種其他疾病(行協統一規定)+其他疾病(保險公司自定義)

而白血病正是必保重疾的第一項,不會出現A公司賠付了B公司不賠付的情況。

總結

很多時候,我們把垃圾業務員當親人。

很多時候,我們把垃圾產品當寶貝。

就像小品中的范廚師一樣,瘸了,還要真摯地道聲謝謝。

也許,人生,本來就是一場漫長的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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