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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唐女士酒店發現偷拍攝影頭!正對大床 位置超隱蔽

  出門在外住酒店是很多人的第一選擇,然而越來越多的“隱藏攝影頭”卻讓很多人感到不安。近日,湖南衡陽的唐女士也遭遇了類似事件,過程更讓人氣憤,酒店同樣“甩鍋”。

  唐女士在郴州市的臨武國際大酒店房間裡發現隱藏攝影頭後,被酒店安排換了房,結果新換的房間內仍然存在隱藏攝影頭。感到震驚的她立馬報警。酒店經理則表示,酒店已對所有房間進行篩查,暫未發現其余攝影頭,同時還表示酒店自身也是受害方,等待警方的調查結果。記者從臨武縣警察局了解到,此事已立行政案件,正在進行調查。

  客人:被安排換房後,又發現了隱藏攝影頭

  10月7日,唐女士入住郴州市臨武國際大酒店。因為剛好在短視頻平台刷到女子被偷拍的新聞,出於好奇,她決定翻看自己所住酒店房間有無相關可疑設備。這一查,唐女士就震驚了:正對著床的充電插頭內,真的藏著一個正在運行的攝影頭。

  “當時我用牙簽嘗試戳充電頭,發現戳不進去,仔細看又發現有一個類似於攝影頭的東西,我立馬叫前台拿起子過來,拆了之後,真的發現是一個正發著光、在運行的攝影頭。”

  從唐女士提供的視頻可見,隱藏在充電插板後的攝影頭約肥皂大小,不僅正閃著藍色的光,還插著一張儲存卡。

  酒店涉事房間號為1711。由於該攝影頭正對著床,唐女士擔心自己的隱私是否已經洩露,於是立刻拍下相關證據並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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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做了筆錄之後,帶回了攝影頭等相關證據,而酒店也安排了唐女士去1311房入住。換房之後的唐女士心有余悸,立馬又檢查了房間,結果同樣在插座孔內發現了攝影頭。這讓她大為震驚,再次報警,“警方又趕過來了,當時還調取了酒店房間其他客戶的入住信息。”

  因為當時已是深夜23時左右,且有多位同事住在酒店,唐女士當晚仍在該酒店住宿了一晚。

  酒店:我們也是受害方,等待警方的調查結果

  10月13日,記者聯繫到了臨武國際大酒店的童經理,她告訴記者,事情發生後,酒店已經排查了其他所有房間,沒有再發現攝影頭,目前酒店正配合警方進行調查。

  “客人說她可能要進行民事訴訟,但是我們酒店本身也是受害方,不知道攝影頭從何而來。

  童經理坦言,酒店方想等警方定性,以及相關調查結果出來之後,再和消費者進行公平公正的對話,爭取有一個雙方都滿意的解決方式。

  10月13日,記者從臨武縣警察局了解到,此事已立行政案件,正在進行調查。

  而唐女士10月14日向記者透露,至今她沒有收到退款,也沒有收到酒店的道歉。唐女士對此十分氣憤。

  律師:若無法證明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酒店應承擔相應補充責任

  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認為,此事中,如果攝影頭是第三人安裝的,管理人應當舉證證明其是否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如無證據證明,則酒店應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的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如果攝影頭是酒店安裝的,則酒店涉及刑事與民事責任。劉明說,在刑事責任上,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後果的,涉嫌構成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民事責任上,酒店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隱私權,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網友:怎麽每次都要消費者自查?酒店不承擔責任嗎?

  以前有類似新聞,網友還會互相分享一些檢測針孔攝影機的方法。但這一次消費者在兩間房間內連續踩雷,讓網友怒了:我花錢住酒店是為了當偵探嗎?酒店方不能自稱受害者來推卸責任。

  如今偷拍行為增多,一個重要原因是器材比以往更容易獲取,從製造出售器材到售賣傳播視頻,偷拍已形成黑色產業鏈。要想徹底整治,必須管住源頭、加大打擊力度,讓偷拍者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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