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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換號未解綁支付寶 新號主盜財 26 萬元獲刑

移動互聯網時代,手機號碼變得越來越重要,除了具有通話聯絡功能,還被廣泛用於捆綁銀行卡、APP 應用账號等。如果您一旦更換手機號碼,未能及時解除捆綁,網絡財產隨之面臨被盜的風險。近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周某發現新買的手機號碼已綁定支付寶,遂私改密碼盜取舊號主账戶 26 萬餘元。

舊機號未解綁 新號主乘機盜財

2018 年 1 月,周某在移動公司實名申請了一個移動電話號碼,當他用新手機號碼申請支付寶账號時,發現該號碼已經捆綁了一個支付寶账號,無法重新注冊。

隨後,他沒有試圖解除號碼綁定,開始嘗試找回原账戶的密碼。按照支付寶 " 找回密碼 " 程式,周某成功接收到密碼重置的驗證碼,據此重新設定密碼,並通過新密碼順利進入支付寶。這時,他發現原號主的支付寶账戶有人民幣 33 萬元餘額,且身份證號碼、店鋪等資訊一覽無余。

周某試著向自己的支付寶账戶轉账,順利通過身份驗證,結果轉账成功。這一意外的收獲,讓周某頓時覺得自己中了大獎,於是前後 8 次將支付寶裡的 26.5 萬元錢款轉至自己的支付寶账戶。

被害人後知覺 二次號藏安全風險

實際上,周某所購的新手機號碼是個 " 二次號 "。該號碼原是被害人張某某父親張某春使用,張某某以此注冊了支付寶账戶並持續使用,該號碼被停機後並不影響張某某支付寶账戶的正常使用。

按照通信公司慣常做法,手機號碼欠費超過半年,就要被回收並重新出售。" 二次號 " 流入市場後,其原先綁定的資料無法清理。

2018 年 2 月 10 日,被害人張某某使用其支付寶時,發現其账戶內僅剩 7 萬餘元,且密碼被更改,張某某隨即報警。

次日,張某某致電涉案手機號與周某取得聯繫。周某承認他更改了張某某支付寶账戶密碼並轉走 26.5 萬元;同時要求張某某將上述款項作為借款給他,期限三個月,他每月支付利息 2650 元,張某某表示同意。接著周某添加張某某為微信好友,並將自己手持身份證的照片發給張某某。

南山法院一審判決 周某犯盜竊罪獲刑三年

2018 年 3 月 30 日,周某被抓獲歸案。5 月 30 日,周某家屬賠償被害人張某某 26.5 萬元,張某某對被告人周某表示諒解。

南山法院經審理認為,周某是通過正當途徑獲取涉案手機號碼,被害人與其取得聯繫後未否認盜竊事實,還將其身份資訊主動告知被害人;周某被抓獲後,其家屬賠償了被害人所有損失並獲得諒解。綜合考慮周某犯罪情節、認罪態度、賠償諒解等情況後,南山法院認為周某符合緩刑條件,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法官提示】換號要謹慎 解綁不能忘

隨著網絡支付、網絡理財的飛速發展,一部小小的手機已深度影響市民的日常經濟活動。手機號碼不僅僅只是一個電話號碼,同時也是個人資訊和資金的總鑰匙。在實施 " 實名製 " 之後,用戶手機號更被視為一種資,產受到運營商、品牌商家、軟體應用商等各類商家的重視。

然而,手機號碼給市民帶來便利的同時,背後的網絡財產安全問題也逐漸凸顯。由於手機號碼與其他账號的綁定關係存在於第三方公司,運營商無法掌握這一資訊。對於二次入市的手機號碼,如果用戶在銷戶前沒有解除手機號與其他账號的捆綁關係(一般因號碼綁定的軟體還能正常使用而放鬆警惕),就存在被新機主登錄竊取個人資訊或账戶內財產的風險。

在此,南山法院的辦案法官提醒市民,在更換或者注銷已經綁定過金融服務業務的手機號碼時,大家應當提高自身安全防範意識,及時申請解除綁定服務,或者前期就對账戶進行實名認證,確保個人隱私、銀行账戶的安全,防止被犯罪分子利用造成財產損失。依重要程度而言,大致可按下列順序一一解綁:網銀、手機銀行等業務綁定,證券、理財等金融類業務綁定,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支付軟體綁定,淘寶、京東等電商類軟體綁定,微信、微博等交際類軟體綁定。

深圳晚報記者 伊宵鴻 通訊員 何湘波 劉斌 編輯 莊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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