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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熱水也有App?高校智能化管理亂象橫生

打熱水一個App、發學分一個App、跑步一個App、連無線網絡一個App、刷網課一個App……在一些高校原本為方便師生、提高效率的資訊化手段在實際管理和運營中卻出現了過度傾向:一個個打著智能便捷、學分掛鉤旗號的手機App逐漸編織成一張網,將許多大學生裹挾其中,有的App粗製濫造,存在不少漏洞;有的視學生市場為“唐僧肉”,投放各類奇葩廣告……

在今天這樣一個“互聯網+”時代,通過手機App,對大學生的學習生活實施資訊化智能化管理,原本並不是什麽壞事。但如果這些校園App過於充斥泛濫,不僅數量過多、粗製濫造,而且動輒強製使用或與學分掛鉤,而且大量廣告無孔不入,這顯然又讓校園App管理徹底變了味,無助於改進提升校園管理的品質效率,而且無形中給使用這些App的大學生,徒增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和煩惱。

一些粗製濫造的校園App,頻頻發生“學分漏記”情況。一些校園App被同時要求強製安裝使用,其實又沒有太大的實際使用價值;而這些校園App中包含的大量廣告,更是令人不勝其煩。此外,這些App不僅數量過多,而且品質良莠不齊,還可能潛在諸如“偷盜手機流量”、“泄露個人隱私資訊”等各種明顯的安全風險和隱患。

這些過度泛濫的校園App亂象,不只是讓人倍感滋擾,從法律角度來看,事實上也已涉嫌違法侵權。簡單粗暴地強製安裝使用這些App,可能涉嫌違反《消法》,侵犯大學生的自主消費選擇權,如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有權自主決定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而工信部《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體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也曾明確,“提供移動智能終端預置軟體……應依法維護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得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

還有就是一些App每次點擊進入時均會自動跳出廣告、充斥著大量“遊走在法律邊緣的產品廣告”的違法性,更是顯而易見。依據《廣告法》“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互聯網資訊服務提供者對其明知或者應知的利用其場所或者資訊傳輸、發布平台發送、發布違法廣告的,應當予以製止。”

如何才能有效治理校園App中存在的強製使用、過度泛濫等亂象呢,除了大學生的投訴維權之外,筆者以為還需要從教育管理、市場監管等多個層面,齊抓共管,共同發力。高校等教育管理部門,對於校園App的推廣使用不能過於簡單機械地一哄而上、一刀切,盲目追求高校管理的App化,應根據和結合高校學生管理的實際,尤其是大學生的實際需要,對於校園App的使用有所甄別、取捨,同時充分尊重大學生校園App使用的選擇權,通過積極引導相關校園App開發商,以優質的服務品質吸引大學生主動自願安裝使用,而不是簡單利用行政權力去強製使用。與此同時,針對校園App中存在的各種亂象,相關市場監管部門也要積極介入,嚴肅依法糾正查處其中可能存在的各種違法問題,確保校園App市場的規範和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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