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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故宮文物從不來大陸,為何將《祭侄文稿》送日本展覽?

日前,東京國立博物館官網發出消息,將於明年一月十六號在該館舉行特別展「顔真卿 王羲之を超えた名筆(顏真卿,超越王羲之的名筆)」,屆時,顏真卿傳世第一名品《祭侄文稿》也將亮相。

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顏真卿《祭侄文稿》都能算是目前傳世所見頂級的國寶墨跡。

論歷史價值,它見證了安史之亂中,忠臣義士為報國家被侵略之仇、家園被破壞之恨,奮起抗爭,甚至不惜殞命的歷史事件。他們的高尚情操構成中國脊梁的一部分,以此來說,它甚至比《蘭亭序》更厚重;論藝術價值,它是由集古出新的一代宗師顏真卿親筆手書。由於書寫時情緒極度悲憤(從兄顏氏一門被害三十餘口,僅尋得侄子顏季明首級),所以不顧筆墨之工拙,字隨書家情緒起伏,純是精神和平時工力的自然流露。

天下第一行書《蘭亭序》,也是在情感自然流露的狀態下寫就,不過當時是歡愉之情,據說王羲之回去後再寫,卻也沒有之前的如意。然而《蘭亭》僅剩摹本,《祭侄稿》卻是實實在在的真跡

顏真卿 《祭侄文稿》 台北故宮博物院藏

從《祭侄文稿》1997年在美國展出算起,這是二十多年來這件國寶第一次離開台灣境內,但是這次的展出地點設在日本,且是此帖第一次在日本展出。雖然藝術無國界,但是私心認為,即便不來大陸,就是在台北展出過去看那也方便些啊,畢竟離它上次在台北故宮亮相,也過去了整整十年。但是台北故宮的文物去過美國,去過日本,卻從來沒來過大陸展出,結合近些時關於台北故宮的新聞,讓人看得很傷心。

當初,蔣介石將北京故宮的大批精品文物裝箱運往台北,是基於一個法統上的考慮。因為這些文物是中華民族幾千年來的文化積澱,是道統象徵。他把孔子後人接過去也是這個原因。這背後有一個信念支撐,那就是一個中國。

文物基於文化土壤存在,如果割裂與後者的聯繫,那文物只能稱作藝術品,其背後的文化意義大打折扣,跟不少西方博物館非法所得的中國文物一樣。注意,我們管它叫文物,因為這些物件承載了我們的民族記憶,而對他們來說,它只是一件藝術品而已。這是本質區別。

每當行政改組時,台北故宮總會有各種小動作。比如2007年1月,台當局行政機構就通過了“故宮博物院組織條例”修正案,將其中的寶物來自“北平故宮”與“中央博物院”等文字完全刪除。此外還將條文中“加強對中國古代文物藝術品之征集、研究、闡揚”,修正為“加強對國內外文物及藝術品的征集、研究、闡揚”。

如今,隨著台灣行政機構改組,新任故宮博物院院長陳其南在與媒體茶敘時又表示,上任後的重要任務是讓故宮典藏文物和台灣文化產生“連結”,讓故宮成為“台灣人的故宮”。他宣稱,台北故宮一直不被認為是“台灣的故宮”,而是“北京的故宮”。台北故宮的內在連結不在台灣,因此不管怎麽經營,都會成為北京故宮的“飛地”。他想做的是讓台北故宮“台灣化”,讓它的內在連結回到台灣

事實上,兩岸故宮的文物交流合作也不是沒有,不過一直以來都是大陸送過去。

2009年10月,北京故宮博物院37件文物,到台北故宮博物院合辦“雍正大展”。打破兩岸故宮文物半個多世紀互不往來的格局。而早在2002年,時任浙江省博物館的陳浩就在尋求浙博的《富春山居圖》(剩山圖)與台北故宮《富春山居圖》(無用師卷)合璧的契機了,為此,陳浩和時任台北故宮博物院院長的周功鑫多次書信往來。

2008年年底,機會來了,台北故宮發函給浙博,希望向浙江省博物館借展黃公望《富春山居圖》(剩山圖)參與台方舉辦的《山水合璧——黃公望與富春山居圖特展》。台方信中寫到:本項展覽若能順利推出,不僅是雙方展覽交流的一大突破,亦將為未來兩岸文化的交流建立良好的合作基礎。

浙博本著友好合作的願望,堅持中華民族不僅是包括《富春山居圖》在內的文化遺產的創造者,也是保護者和享用者的理念。2010年9月30日,此事得以促成。事後證明,台北故宮的這個展反響非常好,參觀人數超過五十萬,可謂是盛況空前。

只是台灣民眾有權欣賞到《富春山居圖》的全貌,大陸民眾也同樣有權欣賞。簽署備忘錄的時候,有個事挺膈應人的,浙博希望台方有一個“願意在適當的時候,促成本院所藏《富春山居圖》(無用師卷)到大陸展出”的表述,而僅僅要他們表這個態,就談判了兩年時間。

因為台北故宮借展文物有兩個條件:

一是要以部門全名(“國立故宮博物院”)展示。

二是要通過司法免扣押法案。台北故宮文物無法借展大陸,正是因這兩點無法達成合作協定。

關於第一條,兩岸故宮2009年破冰合作時,之後進行一系列交往、合作活動,雙方往往以“北京故宮”“台北故宮”互稱,而共同身份則是“兩岸故宮”。台灣方面在借展文物歸屬稱呼上毫不變通,但其全名“國立故宮博物院”根本不為大陸所接受。

而第二條,國家文物局早已發表聲明,回大陸展覽的文物不涉及所有權和保管地點的問題。我國追討的流失文物包括被八國聯軍掠奪的或非法走私的文物,但在台北故宮的文物卻不屬此列,“兩岸故宮文物不應該背負、也本來就不存在政治包袱。”所以台灣方面的這個規定也挺奇葩的,好像有做賊心虛的意思,有些不可理喻。關鍵司法免扣押並不是一個國際公約,只能算國與國之間簽署的協定。而且簽署這些條約的國家,主要都是當年的‘文物流入大國’,它們一方面簽署司法免扣押條款,另一方面,其中很多國家都沒有簽署文物返還的國際公約。

彼一時此一時,如今台北故宮的行為與他本身所承載的使命漸行漸遠。中華民族的文化遺產,往大了說是全人類共享,事實上台北故宮也在海外辦了不少展覽;但是如今,因為某些毫無意義的政治偏見,連以中華民族為主體的大陸地區人民都無法方便地觀看,會不會顯得荒謬?

看到顏真卿墨跡《祭侄文稿》到日本展出的消息,固然為國寶走出國門而高興;但同時也期待我們也能像日本人那樣方便地看到自己民族的瑰寶。

文/趙大谿

文章轉引自微信號“敦堂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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