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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精:一種被「誤會」的調味品!4個真相你該知道

記得之前小九跟朋友一起吃飯,吃了某道菜,就稱讚「味道真好」。然後!朋友就冷笑一聲,「應該是味精下多了」……

小時候家裡,老爸做菜肯定會放味精,但時至今日,我都不敢告訴身邊人,「我做菜下了味精」……

味精真的是洪水猛獸嗎?味精不能吃嗎?

味精跟致癌沒有毛關係

1866年,德國一化學家從小麥蛋白質分解物中,提取出一種含纖維的物質,將其命名為「谷酸鈉」。

1908年,日本東京大學教授池田菊苗從海帶裡提取了谷氨酸,並研製出能提高菜肴鮮度的調味品,命名為「味之素」。

1923年,化學家吳蘊初在上海開辦「天廚味精廠」,我國正式開始自產味精。

味精一開始並不如現在這麼廉價,我國最早產生味精的時候,採用的是水解法,40噸的小麥,只能產1噸味精。1965年之後,我國才開始以糧食(玉米澱粉、大米、小麥澱粉、甘薯澱粉)為原料利用微生物發酵法來製作味精,成本降低,迅速成為尋常百姓家的調味料。

由此可見,味精,即谷氨酸鈉是「植物提取物」,並非化學合成物,不僅不可怕,還十分安全!

谷氨酸鈉能產生鮮味,而被人體食用,分解之後的谷氨酸是氨基酸類物質,是會被人體吸收的營養物質。在臨床醫學上,谷氨酸鈉還是一種可以治病的藥物。

而商場裡包裝得更精美的「雞精」,其實也含40%的谷氨酸鈉,並沒有比味精健康。只能說因為調製原因,可能比味精更鮮美。至於有沒有「濃縮雞粉」,只能說一般都是沒有的。

正常價格下,怎麼會給你添加雞肉呢?(捂臉)

味精能吃嗎?應該吃嗎?

咳咳,味精當然能吃,大膽地吃,嘲笑的人只是「無知」!當然,作為一種調味料,過多食用肯定不行,記住幾點,就能放心下味精。

1、溫度適宜,才能保鮮

味精的溶解溫度是70℃~90℃,所以說,要在菜或湯將熟之時再加入味精,就有鮮味。

值得注意的是,超過120℃,味精中可能產生「焦谷氨酸鈉」。但這種物質並不會致癌,隻不過味精就沒有鮮味了,起鮮味的只是谷氨酸鈉。

2、味精與食鹽搭配更佳

單純加鹽的菜,吃起來除了鹹味,可能你還感覺到一點苦澀。

確實,不管味精還是食鹽,除了鮮味、鹹味,都還有苦味、酸味。在有食鹽的湯水中加入味精,鮮味會更明顯,因為酸味、苦味會被抑製。

而因為這種比較豐富的味道,你也可以「吃少點鹽」。畢竟,要是沒有其他調味料,你可能就會下多了鹽,不然沒味道、吃不下……

也就是說,合理吃味精,還能防止高鹽飲食、控制高血壓~~

3、下醋,就不用加味精

酸性環境下,谷氨酸鈉會分解,變成谷氨酸、鈉鹽,就沒有鮮味了。因而,要是喜歡在菜裡加醋的朋友,就不用加味精了~~

同樣地,肉類、雞蛋與鹽結合會產生谷氨酸鈉,不必加味精;而香菇天生有鮮味,海帶等海產品也有谷氨酸鈉,也不用再加味精了。

4、味精也是鹽,不能多吃

2016年一份關於中國居民食鹽消費情況的報告顯示,中國人膳食鹽的攝入量為13.51g,是WHO推薦攝入量(5 g/d)的2.5倍多。

尤其是北方朋友,酷愛吃高鹽、變態辣食物。吃了一次湖南菜,小九表示,沒在水裡涮涮,下不去嘴……

是的,谷氨酸鈉,也是一種含鈉鹽,所以不能過多食用。味精也好、食鹽也好、醬油也好,過量添加入菜肴,都是「高鈉飲食」。而高鈉飲食導致高血壓、中風、糖尿病、胃癌等諸多疾病……

根據歐洲食品安全局的建議,60kg的人每天攝入量為1.8g。所以,味精能吃,但也控制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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