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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的音樂幕後,何時迎來夏天?

作者 | 二三三 編輯 | 范志輝

在國內首檔樂隊網播綜藝《樂隊的夏天》成為熱門話題之時,美國NBC將目光則轉向了音樂幕後從業者——詞曲作者們,推出了一檔名為《Songland》的音樂選秀節目,既為未被發現的詞曲作者提供機會,也能讓觀眾了解音樂的創作過程。

當然,該節目依舊需要借助已經成名的歌手們來獲取初始熱度。節目將知名歌手、製作人和幕後詞曲作者拉到同一個舞台上並進行配對,再進入錄音棚錄製歌曲。目前,已出現的明星嘉賓包括音樂人John Legend、黑眼豆豆成員will.i.am、鄉村音樂人Kelsea Ballerini、流行組合 Jonas Brothers、說唱藝人Aloe Blacc等,覆蓋多元風格。

與國內綜藝相同,從該節目產出的歌曲會通過流媒體音樂平台發行。根據外媒報導,該節目於今年5月28日開播,到六月中旬這檔節目已成為美國18-49歲人群觀看節目的TOP 5。而這些歌曲也因為借了節目的聲量,很多成為了大熱單曲。

不過,在種種喜人結果的背後,該節目組也曾被爆出與參賽選手簽訂不平等條約:要求選手放棄歌曲版權。雖然在被曝光之後,節目組立馬更改了合約,但這也無法掩蓋一個令人遺憾的事實:音樂幕後工作者在行業內從來都處於弱勢地位。

“缺失的姓名”與被忽略的獎項

何為音樂行業的幕後工作者?寬泛來講,只要不出現在台前的皆可以算作“幕後從業者”,而從音樂製作的產業鏈來可能,則可以包括:音樂演奏者(樂手)、製作人、詞曲作者、編曲人、錄音師、混音師、母帶工程師等。

雖沒有歌手在台前的光鮮,幕後工作者的創作也極具藝術價值。詞曲猶如音樂的骨架,奠定了基礎;而編曲則像是血肉,讓一首歌更加完整;錄音混音則像是毛髮,讓一首歌更加立體和細膩。目前,在音樂製作的流程中,行業從業者的數量分布呈現倒三角形,即最上層的是歌手,其次是詞曲作者、編曲、製作人、錄音師、混音師、母帶工程師。越往後面的工序,從業人員越少。

基於目前的版權認知現狀,大部分時候,編曲、製作人、錄音師、混音師和母帶工程師的名字都無法出現在播放器顯示的歌詞前。除此之外,署名錯誤的情況並不少見。有不少從業者都對音樂先聲抱怨道,因為署名問題而產生的不愉快,認為自己沒有得到尊重。

幕後從業者能夠站在台前的時刻,或許只會在頒獎典禮上出現了。而國內幾個比較重要的獎項,其實也設立了錄音、混音、製作類獎項。

例如,每年備受關注的台灣金曲獎,除了有詞曲類獎項外,還為編曲和製作人設立了獎項;由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唱片工作委員會主辦的CMA唱工委音樂獎,設立了“最佳編曲”、“最佳專輯製作”、“最佳錄音工程”、“最佳混音工程”等獎項;豆瓣阿比鹿音樂獎也緊隨其後,在第八屆阿比鹿音樂獎中新增了年度唱片製作、錄混獎項。

不過由於獲獎人並不具有很高的知名度,這也導致了大眾對於幕後類獎項的客觀上的忽視。很常見的情況是,很多媒體在報導獲獎情況時,為了縮減篇幅,都會將幕後類獎項省略。

反觀國外,以最具代表性和權威性的是行業獎葛萊美獎為例,其幕後類獎項包含了與製作人、混音師、錄音師、工程師等相關的多個獎項。值得注意的是,在1958年第一屆葛萊美上,就為工程師設立了專門的獎項。身為海外最大的音樂流媒體平台,Spotify在2017年也專門為音樂幕後從業者——詞曲作者、製作人、錄音師、混音師等推出了名為“Secret Genius”的全球音樂計劃,以表彰他們在業內的突出貢獻,並配套了一系列扶持內容。

除去行業獎項和扶持計劃,今年的6月15日,Billboard還推出了與熱門詞曲作者(Top Songwriters)和熱門製作人(Top Producers)相關的10個音樂榜單。該榜單每周更新,綜合流媒體數據、銷售數據,意在幫助樂迷更好地了解自己喜歡的歌曲的幕後創作者。

對比之下,國內對於幕後從業者的尊重和重視程度亟需加強。他們為一首歌曲的誕生付出了大量的時間精力,理應得到尊重和認可。事實上,一個國家的音樂產業越成熟,幕後從業人員則越受到重視,兩者是正相關的。

“可望而不可及”的版稅收益

據了解,有不少幕後從業者認為自己缺失“話語權”。一方面,是出於音樂的追求,自己無法把控歌曲的審美;另一方面則是缺失議價權。由於我國版權相關的法律體系不完善,唱片公司在收購詞曲時,通常採用一次性付費的“買斷製”。在今天,仍有大量的詞曲作者無法保證自己創作的歌曲的財產權,被唱片公司一次性買斷。也有部分幕後從業者以“槍手”的身份存活,以幾千至幾萬元不等的價格,出售詞曲。

而能夠與唱片公司商議詞曲版權空間的,大部分還是一線詞曲作者。鹿晗製作人Tune Lee表示,“在國內,由於平台分配版稅時並不透明,所以即使在簽約時保留分配版稅的權利,也就那麽回事,分不到多少錢。”另外一位一線資深從業者C也表達了相似的觀點:“保留收取版稅的權利,但是後續沒有監管體制。授權給了誰、怎麽分配,我都不知道,也沒時間去追究。”

此外,即便有一些比較注重版權的詞曲作者會要求保留自己的版權,僅授權給歌手和唱片公司使用,但是對於相關法律並不清楚,在簽訂合約時極容易發生紕漏,在後期產生糾紛。

而據音樂先聲了解,有此顧慮的幕後從業者不在少數。由於合約簽訂不明確、雙方信息不對等和第三方以及流媒體平台分配版稅不透明,很多版稅根本回流不到詞曲作者手中。這也導致了詞曲作者們在簽約時的猶豫,要考量到底是簽一次性買斷還是持續收版稅。

根據音著協發布的消息,2018年度音著協許可總收入突破3億,達到人民幣3.16億元,比2017年增長約46.23%。如此顯著的收益增長,無疑要歸功於我國音樂版權市場的逐步規範。

一般來說,詞曲的著作權共有13項權利,音著協可代理其中的四項——表演權、複製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其中,在2018年佔比最大的則是信息網絡傳播權,約人民幣1.69億元。詞曲作者所擁有的著作權是音樂版權中佔比極大的一部分,音著協所代理的這些詞曲著作權,更是版權市場中非常重要的版塊。

儘管著作權的盤子在變大,也有不少詞曲作者表示,自己每年大概只能從音著協獲得幾千元左右的收入。這些費用並不能維持他們的生活,主要收入來源來是依靠唱片公司所支付的授權費。

相比於擁有著作權的詞曲創作者來說,錄音版權的利益相關者則更處於劣勢。目前,錄音版權的所有者目前僅用有四項權利: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但在實體唱片銷售不斷下滑的情況下,錄音版權所有者僅能通過信息網絡傳播權獲取收益。這也與目前音著協的許可收入構成相符合。

這也反映了產業變革的新形勢下,國內音樂立法層面的滯後。對比美國在新形勢下提出的《美國音樂現代化法案》,我國的《著作權法》已經近10年未修訂。而在6月30日由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中國唱片集團有限公司和國際唱片業協會聯合主辦的關於錄音製作者廣播權和公開表演權的沙龍上,眾多業內人士探討的話題還停留在“賦予錄音製作者廣播權和公開表演權”。

畢竟,在電台、電視台或商業環境下播放音樂,如餐廳、酒店等,僅需要對詞曲作者支付版權報酬,而不需要對錄音版權所有者支付報酬。然而,目前世界上已有超過150個國家和地區通過立法賦予了錄音製作者對其錄音製品享有廣播權和公開表演權。

不過,需要區別和注意的是,我國所談論的“錄音製作者”通常指代的是擁有錄音版權的一方,一般是唱片公司,而非製作人、混音師、錄音師等。因為在我國,錄音版權歸屬於“出錢錄製音樂”的那一方,而製作人、混音師等與唱片公司屬於雇傭關係,獲取的是唱片公司支付的一次性報酬。

其實早在多年前,海外很多藝人、唱片公司在與製作人簽訂合約之時就會有一次付清製作費用或者後期支付版稅的兩種模式。如果采取後期支付版稅的方式,唱片公司就可以在預算不足的情況下,用之後的版稅來抵扣掉製作人的一部分費用。

在唱片公司亦認為自己處於劣勢地位、無法利用錄音版權平衡收益的當下,國內音樂製作人、混音師、錄音師等獲取版稅收入的道路則顯得更加遙遙無期。

而國外在立法層面的探索,或許能給為國內在音樂立法的頂層設計上提供一些參考。2018年10月,《美國音樂現代化法案》通過,該法案不僅僅對於詞曲作者有利,還將製作人、錄音工程師等音樂幕後工作者的版稅分成寫入其中,讓音樂版權的收益分配跟上了時代腳步,取得了立法突破。

該法案針對原“版權法”第 115 條所做的更改,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簡化了音樂版權授權流程,使得詞、曲作者可以更加容易地從網絡音樂的傳播中獲得權益;

2、1972年以前錄製的音樂作品,其音樂人可以通過CLASSICS法案追溯重新獲得補償版權;

3、在“音樂製作人分配法案”中提到,當音樂作品用於網絡和衛星傳播時,其製作人和錄音師等幕後人員可以通過版權集體管理組織Sound Exchange獲得相關版稅收入。

除此之外,為了讓版權分配更加清晰準確,美國還新設立一個集體管理組織來構建公開的數據庫。該數據庫將盡可能全覆蓋的詞曲作品和錄音製品權利信息,相關權利人也可對該數據庫進行糾錯,讓使用者不必再承擔作品權利信息的搜尋與核實成本。

當然,國內也有為幕後從業者分配版稅的“先驅者”,張靚穎就曾在微博公開表示,每場演出都要為詞曲作者和編曲人支付版稅。這一舉動,也獲得了業內人士的諸多好評。

音樂幕後何時迎來夏天?

去年,混音師趙婧在微博控訴劉佳拖欠混音費的事情就在圈內鬧得沸沸揚揚,不少幕後從業者都表示自己有拿不到報酬、被拖欠款項的經歷。對此,鹿晗製作新專輯的Tune Lee表示,“因為會篩選合作對象,雖然遇見過拖款的,但並未遇到過不給錢的情況。”

這其實也反映了幕後音樂行業的“二八原則”,即20%的頭部從業者包攬了80%的優質業務,可以自己篩選合作對象,而相對比較底層的從業者透露“有活兒乾就不錯了。”另一方面,音樂幕後製作底層用低價相互傾軋的現象也比比皆是,使得幕後從業者的生存境況更加惡劣。“幾千塊的編曲滿大街都是。再次一點的,2000塊就能給你做一首流水線上的歌曲。”

對於較為底層的音樂幕後從業者來說,他們的合作對象往往是小型企業、網紅、駐唱歌手等。一位幕後從業者L表示,“能給正經歌手寫歌的都很不錯了”。被大眾所熟知的,則是經常在各大綜藝節目和一線歌手製作名單裡出現的梁翹柏、安棟、劉洲、譚伊哲、鄭楠、陳偉倫等知名製作人。

有從業者向音樂先聲透露,“有的老師甚至一天乾三場演唱會。”而底層從業人員因為客單價低,便只能從數量上彌補自己的收入。這也導致了另一個怪現象:優秀的製作人因為承接了大量歌曲製作過耗了才華和精力,底層從業者則在源源不斷地製造低質量歌曲,而真正優秀的作品被兩端擠壓,難以產出,被大眾聽見。

眾所周知,作為音樂行業內容生產的核心層,音樂幕後的地位至關重要。隨著流媒體的發展和版權的規範,以及線下演出市場的火爆,音樂行業在不斷地擴張,所需要的相關人才必然會越來越多。而只有幕後從業的權益得到保障,迎來屬於自己的夏天,才能持續產出優質的內容,形成良性循環,這個行業才會變得更有活力、更有希望。

本文為音樂先聲原創稿件,轉載及商務合作,請聯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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