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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生活“被直播” 平台豈能“裝無辜”

“直播”用戶居家日常,已經觸碰到公眾權益的邊界,何為隱私權,何為可以公開的資訊,二者並不難區分。

據新京報報導,近日,有青果攝影頭用戶反映,家裡的生活被在網上同步直播,不少用戶卻對此並不知情。對此,青果直播運營商易信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如果用戶選擇直播,需手動設定確認。其中權限設定中有“完全開放”、“需要驗證”兩個選項可供選擇。在完全開放的選項下,小字注明“所有人都可以在廣場看到您的直播”。目前接到用戶反饋後,公司已暫時關閉所有個人用戶直播。

用戶安裝攝影頭,原本是作為家裡的監控設備,“以備不時之需”,不料卻成了“廣場直播”,以致於居家的一舉一動都毫無保留地呈現在大眾面前。這其中不排除有“誤操作”的可能,消費者或許並不知道“完全開放”就等於完全公開直播,而關乎個體權益的提示文字又太不顯眼。

而平台想必不會不知道,“直播”用戶居家日常,已經觸碰到公眾權益的邊界,何為隱私權,何為可以公開的資訊,二者並不難區分。青果直播運營方將隱私泄露的責任完全推卸給用戶,並不能洗脫自己的責任。可以說,平台的這種設定本身就是在打擦邊球。平台資訊顯示,青果是基於青果攝影機的直播互動平台。因此,用戶在獲得監控的便利性同時,也面臨著不可預知的“廣而告之”風險。

近年來,網絡直播爆發式增長的同時,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也如影隨形,網絡直播的太空與責任亟待厘清。從2016年開始,我國先後頒布了多個涉及移動直播業務的相關管理規定,如2016年7月由文化部印發的《關於加強網絡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11月由國家網信辦印發的《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等。今年4月,全國“掃黃打非”辦作出專門部署,要求查處違法違規網絡直播平台,及時取締地下網絡直播平台。

可以看出,對於網絡直播這樣的新生事物,監管還是比較審慎和有效。相關的治理措施,也著眼於及時規範、健康發展。然而,也應該看到,仍有不少平台並沒有認真履行平台的責任,要麽是打擦邊球,以逃避法律責任;要麽過於“逐利”,不願在內容監管上付出太多成本,甚至鋌而走險,無視公眾隱私。

居家生活被“直播”,是該加重平台責任了。對此,有必要加強懲戒,激活現有制度和規定,以最嚴厲的監管迫使其完善制度、厘清責任,提高違法成本,徹底杜絕僥幸心理。

□斯遠(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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