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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薇和祥源文化不服一審判決已上訴 預計股民集中起訴將至

一個月前,“小燕子”趙薇輸了祥源文化(600576)股民訴訟的案件,震驚了整個財經圈和娛樂圈。如今,案件又有了最新進展——小燕子不服,已提起上訴。

律師已接到上訴電話通知

2月16日,原告代理人、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告訴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昨天(2月15日)接到杭州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杭州中院”)通知,祥源文化和趙薇已經提起上訴。書面上訴狀是郵寄送達,預計下周一收到。

厲健律師是股民訴祥源文化、趙薇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首例判決的原告代理律師,2018年8月2日和2018年9月19日,浙江省杭州中院分別對上述訴訟案件進行了開庭審理。2019年1月18日,祥源文化受到杭州中院《民事判決書》。

《民事判決書》顯示,杭州中院對17名原告起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審理終結並作出一審判決。

1、被告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賠償款合計488026.72元。

2、趙薇對上述王莉訴訟案件裁定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駁回原告的其余訴訟請求。

4、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合計10038元,被告負擔合計人民幣9495元。

如不服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供副本,上訴至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按照15個工作日來算,2月15日正好是可以提起上訴的最後截止日期。換而言之,針對杭州中院的一審判斷,趙薇和祥源文化也是在最後期限內才提交上訴狀。

厲健律師對e公司稱,祥源文化和趙薇提起上訴早在預料之中,因為虛假陳述案件訴訟時效有三年,在司法實踐中,被告上市公司通常都會提起上訴,一方面是其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另外,也是“緩兵之計”,常見訴訟策略。

不服一審判決的理由猜測

為何祥源文化要提起上訴,2月16日,e公司也聯繫了祥源文化相關人士,但截至發稿,尚未得到正式回應。

實際上,圍繞著股民訴祥源文化、趙薇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不僅是因為“明星效應”而備受矚目。單單案件本身的一審裁定,也頗受市場關注。

據介紹,杭州中院此次判決認定的股民可以索賠的時間範圍是,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之間的21個交易日內買入萬家文化股票,並在2017年2月27日持有的股民可以獲賠,損失法定因果關係截止到2017年3月16日,即2017年3月16日之前賣出的,按照買入和賣出之間的差價可以獲賠,如果在2017年3月16日之後賣出的,統一按照每股15.5元與買入價格之間的差價獲賠。

對於此次案件中杭州中院裁定的買入時點(2017年1月12日),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代理律師吳立駿律師認為,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在給上交所問詢函的回復中稱,其30.6億元股權轉讓款全部為自籌資金,其中股東自有資金6000萬;向銀必信借款15億元,還款期限為3年,借款利率為年化利率10%;向金融機構質押融資剩餘149990萬元,金融機構股票質押融資目前正在金融機構審批流程中。上述公告中關於籌資計劃和安排的內容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

為何杭州中院要求持股時點截止到2017年2月27日?法院主要是考慮因為2017年2月28日萬家文化公告證監會立案調查書,該公告中已經顯示了“因你公司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會決定對你公司進行立案調查,請予以配合。”這一資訊披露後,股價跌停,已經給與了投資者較為充分的警示作用。

另有代理律師對e公司表示,在杭州中院此次判決中,沒有扣除系統性風險或者其他應當扣除風險因素的比例,也就是前述法定範圍內的虧損,趙薇或萬家文化將要全額承擔賠償。根據此前對該案的了解,這也成為趙薇和萬家文化不服一審判斷的重要理由。所以,對杭州中院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也在預期之中。

預計集中起訴將至

首例案件的最終裁定尚未落地,正在或計劃起訴祥源文化及趙薇的投資者,已經在路上的還有很多。

公告顯示,截至1月19日,祥源文化共計收到511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含已撤訴案件1起),訴訟金額共計6054.19萬元,其中17起已收到一審判決書,其他尚未開庭。

不過,從記者了解的情況來看,圍繞著此次祥源文化、趙薇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事件,最終的實際起訴人數,恐怕要遠遠多於當前的數據。

“首批案件一審勝訴,意味著後續案件起訴時機成熟,根據最新索賠條件和委託手續進度,我們在本月底將集中起訴一批案件,後續案件再分批辦理。”厲律師稱,目前我們正在繼續征集股民索賠、分批起訴,參考一審勝訴判決,最新索賠條件: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間買入祥源文化股票,並在2017年2月28日後繼續持有或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

實際上,在圍繞著祥源文化、趙薇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事件,參與案件的律師也不是厲健律師一人。

2月16日,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對記者稱,目前已接受超過400名祥源文化投資者的委託,其中部分投資者不符合法院認定的最新條件,儘管如此,預計最終參與訴訟的投資者也不會少於300人,符合條件投資者的訴訟材料將陸續遞交法院。同時,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稱,已經受理近百位祥源文化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的委託訴訟,並還在繼續受理中。

厲健律師稱,2017年3月至今,全國約有三四百位股民來電、來函谘詢索賠事宜,此前由於揭露日爭議很大,我們采取個案先訴的訴訟策略。

針對一審判決,祥源文化曾指出,公司後續將積極向包括但不限於一審判決書中確認的責任方等主張賠償,並將妥善處理訴訟事宜,依法維護公司和廣大股東的合法權益。

厲健律師對記者稱,股民訴祥源文化、趙薇案屬於在全國範圍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加上首批案件一審判決是杭州中院審判委員會討論作出的,充分體現杭州中院法官的集體智慧,因此,我們預計二審結果很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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