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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蝴蝶效應”發酵?利元亨衝科創板財務等問題被問詢

康美藥業事件“蝴蝶效應”。新京報製圖 許驍

康美藥業風波正帶來一系列“蝴蝶效應”。因康美藥業風波,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科創板3家以正中珠江為審計機構的企業面臨審核中止風險。截至目前,3家中的利元亨已於5月13日公布了問詢及回復內容,截至目前仍處於正常問詢狀態。

利元亨的保薦機構民生證券透露,目前利元亨尚未接到有關正中珠江的任何通知。

康美藥業審計機構被調查,3家科創板受理企業被殃及?利元亨保薦機構稱目前沒有接到任何通知

因康美藥業幾百億貨幣資金“蒸發”等會計差錯事件,康美藥業的年報審計機構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而正中珠江被調查衝擊波會否波及科創板成為市場關注焦點。

目前科創板受理企業中,有3家企業的審計機構是正中珠江,包括科前生物、聯瑞新材、利元亨,根據科創板相關業務規則,這3家企業面臨審核中止風險。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下稱《審核規則》)規定,發行人的保薦人或者簽字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或者相關簽字人員因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上市公司發行證券、並購重組業務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其他業務涉嫌違法違規且對市場有重大影響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上交所將中止企業發行上市審核。

利元亨的保薦機構為民生證券,民生證券投行部相關負責人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目前利元亨沒有接到任何與正中珠江相關的通知。也就是說,利元亨仍處於正常科創板IPO審核進程。

在科創板出現第一家審核中止企業九號智能的第二天,5月13日,利元亨公布了問詢及回復內容,包括正中珠江出具的申報會計師關於審核問詢函的回復,回復函簽字日期為5月12日,而據多家媒體報導,證監會對正中珠江發出調查通知書的時間為5月9日。截至目前,利元亨的審核狀態仍處於正常的“已問詢”狀態。

利元亨為科創板首批受理企業之一,3月22日獲受理,4月4日進入問詢階段,其融資金額為7.45億。該公司屬於專用設備製造業,主要從事智能製造裝備的研發、生產及銷售,為鋰電池、汽車零組件、精密電子、安防等行業提供高端裝備和工廠自動化解決方案,公司產品包括鋰電池製造設備、汽車零組件製造設備和其他行業製造設備。

利元亨選擇的上市標準為第一套標準: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最近兩年淨利潤均為正且累計淨利潤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利元亨2016-2018年三年間的淨利潤分別為1260.33萬元、4158.15萬元、12900.76萬元。

上交所問詢重點關注利元亨財務、股權結構

從上交所的問詢函來看,上交所共對利元亨提出了59個問題,最為集中的是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方面,這方面有24個問題之多。上交所提出的問題涉及到主營業務收入、退稅、產品銷售情況、營業成本構成、毛利率、研發費用等多個方面。

2016-2018年間,利元亨的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2.29億元、4.03億元和6.81億元,實現了“三連跳”。分產品來看,主營業務收入最主要的來源是鋰電池製造設備,三年間鋰電池製造設備實現的銷售收入分別為1.67億元、3.48億元和6.04億元,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2.79%、86.44%和88.64%。上交所要求披露鋰電池製造設備細化的具體產品或產品類型的銷售情況。

另外,在業務方面,上交所提出了利元亨的客戶集中問題。利元亨對第一大客戶新能源科技的銷售收入佔營業收入比重連續三年超過50%,2016-2018年分別為50.14%、77.29%和 66.19%。上交所的要求披露利元亨對第一大客戶的銷售情況,客戶集中是否符合行業特性,客戶本身是否存在風險。

利元亨前身利元亨精密被關注:其總經理曾因涉嫌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獲刑

在股權結構與董監高方面,上交所提出的大部分問題與其重組過程有關。根據招股書,利元亨成立時間為2014年11月,但它的歷史遠不止四年,其有一個成立於2009年的前身: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動化有限公司(簡稱“利元亨精密”)。2014年10月,利元亨精密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周俊豪因涉嫌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刑事拘留,利元亨精密無法正常經營。2014年11月,利元亨精密的其他股東周俊雄、盧家紅和周俊傑出資設立了利元亨,收購了利元亨精密與生產相關的主要資產,承接了主要業務和人員。周俊雄為利元亨董事長、總經理,盧家紅任副董事長,周俊傑任副總經理,另外利元亨的董監高與利元亨精密重合度較高。利元亨的實際控制人為周俊雄、盧家紅夫婦,二人合計持股77.09%。

周俊豪於2016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利元亨的招股書中,隻披露了周俊雄與盧家紅系夫妻關係、與周俊傑系堂兄弟關係,並未披露利元亨現有股東及董監高與周俊豪的關係,周俊豪的名字也未出現在利元亨股東及董監高名單中。外界曾有質疑稱周俊豪仍為利元亨的控制人,可能存在股權代持情況。

上交所提出的第一個問題即為利元亨收購利元亨精密的過程,要求保薦機構及發行人律師核查說明資產轉移相關協議是否履行了必備程序、是否合法有效;控股股東、董監高等是否存在刑事犯罪或重大違法行為;周俊雄、盧家紅、周俊傑設立利元亨的資金來源,是否存在股權代持;以及股東與實際控制人的親屬關係。

根據利元亨的回復,周俊豪與周俊雄為堂兄弟關係,與周俊傑系兄弟關係,除一名在利元亨擔任後勤專員的股東之外,利元亨現有直接股東及間接股東與實際控制人不存在親屬關係。

保薦機構及律師出具的意見均認為,周俊雄、周俊傑、盧家紅設立利元亨,受讓股權的資金來源均為自有資金,不存在資金來自周俊豪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的情形,不存在股權代持或其他協議安排,不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

新京報記者 顧志娟 編輯 嶽彩周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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