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巴九靈(微信公眾號:吳曉波頻道)
小巴最近很開心,因為馬上快發年終獎了。
小巴除了關心年終獎有多少,也想知道年終獎需要交多少稅。
於是,特意請教了會計專家葛老師,發現差不多金額的年終獎,稍微調整一下繳稅方式,到手的年終獎竟然少了很多。老師當面給小巴算了幾筆账。
比如:稅前多發1塊錢,個稅多交2310.1元;稅後收入多290元,但卻交了2710元的稅;每月工資不用交稅的,不要把年終獎單獨計稅等。
其實,在發年終獎時,特別注意這三點,才會避免以上情況。下面大家對號入座。
年終獎禁區:
多發一塊錢,稅後收入反而少了
由於年終獎特殊的計稅辦法,存在“多發一塊錢,稅後收入反而少了”的尷尬情況。
比如年終獎36000元,需要交個稅36000*3%=1080元,稅後收入34920元。
但多發1塊錢36001元,稅率從3%跳到10%,個稅36001*10%-210=3390.1元,稅後收入32610.9元。
稅前多發1塊錢,個稅多交2310.1元,稅後收入少了2309.1元。這是個大坑。我們把這種“稅前年終獎多發,稅後收入少得”的情況稱為“年終獎禁區”。
老師幫我們算了一下,以下是年終獎禁區,也就是公司發的年終獎最好不要處於這六大區間裡。
比如年終獎發960001元比960000元多交個稅88000.45元,稅後收入少了接近88000元。
所以大家切記以上年終獎的6大禁區。
年終獎低效區間:
多發1塊錢,到手不到5毛
小巴避開了年終獎禁區,還得提防低效區間:多發1塊錢年終獎,到手不到5毛,超過一半都交稅了,不劃算。
舉個例子。
發放稅前年終獎39000元,交個稅3690元,稅後收入35310元。
而稅前年終獎36000元時,交個稅1080元,稅後收入34920元。
看起來前者比後者稅後收入多290元,但你要知道部門稅前多支出了3000元,這其中2710元都交了稅。
這個年終獎發得效率太低了。這3000元不如通過其他福利來實現。所以,在避開年終獎禁區的基礎上,年終獎低效區間也要盡可能遠離。
下表就是發放稅前年終獎的六大禁區和六大低效區間:
如何直接避開年終獎禁區?發放稅後年終獎。
比如,發放稅後年終獎33000元。其稅前年終獎可以對應34020.6和36433.3兩個數值,直接按稅前34020.6元代扣代繳1020.6元個人所得稅即可。
總結來說,避開年終獎禁區,遠離低效區間。
每月工資不用交稅的
不要把年終獎單獨計稅
在2018年12月7日,剛頒發的年終獎個稅新政策中,我們是可以選擇把年終獎單獨計稅或者並入當年綜合所得交稅的,那麽對於每月工資不夠交稅的,就不要把年終獎單獨拿出來計稅了。
為什麽呢?小巴先舉個例子:
單獨計稅
老王每月稅前收入5000元,基本免征額5000元,三險一金1125元,一個兒子上小學可扣1000元,首套房貸可扣1000元,每月工資不需要交個稅。年終獎發了30000元,年終獎交個稅900元。
合並征稅
全年工資收入60000元,加年終獎30000元,一共90000元,每年可扣除基本免征額60000元,三險一金13500元,專項附加扣除24000元,稅前扣除共97500元,根本不需要交稅。
合並征稅根本不需要交稅,所以,針對每月工資不夠交稅的,可以跟公司財務提前說一下,不要把年終獎單獨拿出來計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