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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費會員套路滿滿,輕顏相機試用7天會員後自動扣費

記者 | 譚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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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拍攝分享生活已經成為大多數年輕人的日常習慣之一,也讓各種各樣的圖片和視頻編輯軟體流行起來。

在眾多美化工具類APP中,輕顏相機以豐富的濾鏡樣式和方便的操作方式受到人們的歡迎。然而,在為用戶提供便利編輯的同時,很多消費者也表示輕顏相機存在誘導用戶訂閱付費會員的情況,利用“自動續費”秘密綁定消費者的問題也時有發生。

大約一周前,鄭州的苗女士偶然看到支付寶的账單提醒,有一筆18元的付款記錄,顯示為深圳市臉萌科技有限公司對其账戶開啟了預授權自動續費功能,並已經在6月下旬支付三個月會員費,共計18元。

付款截圖(受訪者提供)

“我當時覺得莫名其妙,這是什麽公司?我什麽時候開的會員?”苗女士向界面新聞表示,經過在網上查詢她才了解到,這家公司就是她之前下載的輕顏相機App的開發公司,扣款的原因是她曾經試用過輕顏相機的7天會員,並被平台自動續費了3個月會員。

苗女士認為這種自動扣款的方式並不合理,於是在黑貓投訴平台進行申訴。而輕顏相機客服在申訴平台回復表示,輕顏相機的試用期是7天,如果在試用期結束24小時前沒有取消訂閱/關閉自動續費,為保證用戶權益不斷續,是會默認續費的。

“這是霸王條款,如果不是這次偶然發現,我可能每隔三個月都會繳一筆18元的會員費。”苗女士表示,當初接受試享會員7天時,並沒有看到提示會開通繳付會員的服務。她還嘗試通過支付寶進行投訴,但是由於證據材料不足被支付寶客服駁回申請。

類似苗女士在輕顏相機上被自動續費的情況,並不是個例。界面新聞記者在知乎、微博等多個社交平台看到多名消費者對輕顏相機APP自動續費問題進行討論,他們與苗女士所遇到的情況幾乎如出一轍。

界面新聞記者在使用輕顏相機App發現,在點擊VIP頁面時,在“免費試用7天”按鈕上面,有顯示“7天免費試用,自動續訂18元/3月”的標識,但是在拍照頁面選擇點擊一個VIP濾鏡時,卻突出顯示了“免費試用”的按鈕,仔細觀察後才發現在照片右下角也用小字標記了“7天免費試用,自動續訂18元/3月”的標識。

左為會員頁面,右為相機頁面

而在依次點擊“相機設置-意見反饋及舉報-如何取消自動續費”按鈕時,跳轉頁面顯示“若已成功扣費進入有效訂閱期,則在有效訂閱期內不能取消當前訂閱,如需取消續訂,請在當前訂閱周期到期前24小時內,手動關閉續訂功能。”

此外,該頁面還明確標注“購買後無法撤銷,虛擬商品不支持退款,請知悉,謝謝!如有其他疑問,歡迎加入我們的qq群。”

界面新聞記者在加入到輕顏相機客戶反饋的qq群後發現,很多用戶都在qq群裡討論自動扣費的問題,並紛紛表示對於訂閱會員和自動扣費並不知情。而群內的客服則回復稱,扣費是因為在試用的時候會和支付寶/微信簽約免密支付協議,試用期到期前24小時會自動扣費。

輕顏相機用戶反饋qq群

其實,輕顏相機並非從上線開始就選擇付費會員模式,最初是提供用戶完全免費下載使用。據QuestMobile數據顯示,輕顏相機於2018年5月正式上線以來,上線180天用戶總量便突破6000萬,月活用戶超4000萬,2018年度月複合增長率超過20%。同時,輕顏相機還曾經被App Store官方主動推薦,並且連續30天登上App Store免費榜、攝影與錄像榜榜首。

然而,隨著商業化腳步的加快,輕顏相機並沒有選擇繼續堅持完全免費的模式,而是和很多APP一樣,逐步開啟了付費會員製。在轉變發展方式的過程中,輕顏相機也逐漸暴露出了引導用戶“自動續費”等經營問題。

“自動續費這一服務本身並不違法,只是未確定是否得到用戶同意的默認自動續費才是違法的。”北京市道可特律師事務所常法中心告訴界面新聞,《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九條中亦作出了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

常法中心的一位律師表示,自動續費一般可以為消費者提供一定程度的優惠,並不違法,但應讓消費者清晰直觀地了解所購買的服務內容、期限、是否允許自動續費,真實地表達自我購買意願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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