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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告訴朋友圈的“靈魂畫手”“神文案”:別白忙活了

社交媒體的發展

帶火了微商、代購這些新行業

隨著2019年1月1日起

電子商務法的實施

大家普遍認為

微商、代購要涼涼!

然而,在電商法剛剛實施的這幾天,大家驚奇地發現,朋友圈裡的代購不僅沒有涼,而且還熱了起來。因為朋友圈裡“畫風”突變,一大批“靈魂畫手”和“神文案”就此一撥一撥的出現,吃瓜群眾直言“笑哭”了。

“靈魂畫手”刷屏朋友圈

以前

朋友圈代購是畫風是這樣的

都成了“靈魂畫手”!

對這些“靈魂畫手”而言

口紅算難易程度偏下的

是真難為各位畫手了

有人把紙尿褲畫成了麵包

(這真不是洗衣機???)

“畫手”們只能發朋友圈表示

“大家別催了!還在畫!”

這還沒完

據說因為聊天時交易相關的詞匯

都成了“敏感詞”

客服都得全程英文溝通!

情急之下說出了“very 好用”!

“神文案”新鮮出爐

除了畫圖,也是考驗文學功底的時候了,朋友圈代購裡的“神文案”就此新鮮出爐。

“倩碧”的黃油被描述成了“隔壁村倩倩的弟弟,有油、很清新”,“悅木之源”的化妝水被描述成“蘑菇和靈芝燉的湯,家裡還有兩碗”等等。為了防止圖片侵權,有“靈魂畫手”還配上了手繪圖案。各種品牌的口紅、眼霜……一副“不怕我畫不了,就怕你猜不到”的架勢。

有代購調侃,“不掌握點外語、繪畫、文學功底,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乾代購的”。

有的代購在微信溝通時,“支付寶”寫作“ZFB”,“轉账”要寫作“ZZ”,其他與交易相關的詞匯也被要求使用“暗語”。另外,由於不敢在朋友圈直接發布代購商品的圖片,有代購還推薦一款名為“微商相冊”App,稱產品圖片將在這款應用上發布。

這些“抖機靈”的賣貨行為

到底行不行的通?

律師:“自作聰明”行不通

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方超強律師表示,商品資訊轉圖片方式,無非是朋友圈直接發布商品資訊的方式,轉變為“朋友圈獲客+微信聊天確認成交”模式,其行為實質是規避監管的技術手段而已(朋友圈的商品資訊可能更方便被技術手段檢測到)。此類行為,其網絡銷售本質沒有改變,身份也沒有改變,所應當承擔的責任也沒有改變。

即便這樣的方式轉變確實可以一時規避監測的技術手段,但現有網絡技術手段,分分鐘可以繞開這種人為的“小障礙”。微信是實名的,社交軟體的聊天記錄後台都可以監測到,微信支付的流水跟記錄也隨時可以被稅務機構查驗,所以,這類“自作聰明”的做法是行不通的。

#小編來普法#

微商、代購被納入監管

電商法一經頒布,就引起整個行業的軒然大波,大至平台、品牌方,小至海外代購、微商,都不得不開始關注運營的規範化。

電商法的頒布給了微商們一個“名分”,現在它們擁有了一個新的名字,叫“電子商務經營者”。

電商法明確,電子商務經營者指的是通過互聯網等資訊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其中,“其他網絡服務”涵蓋微商、直播等形態。

首先,代購、微商們都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在工商局進行工商登記,擁有營業執照。否則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

其次,必須依法納稅。電商法規定,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此外,第十二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這意味著,如果你賣的是食品,還需要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

微商、代購的門檻提高了,也就是說,想做微商、代購不納稅、不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想要通過改變“畫風”逃避監管肯定是行不通的。

你的朋友圈裡

也有這種“靈魂畫手”“神文案”嗎?

快告訴他們一聲:

別白忙活了!

來源:綜合北京青年報(ID:beijingqing年nbao)、都市快報、央廣網

(編輯 馬嶽君 常煜 朱琳 羅聰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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