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自主評聘改革,擴大中小學校用人自主權,近日,浙江省教育廳、省人力社保廳印發《關於做好2019年中小學教師職稱自主評聘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新增70所學校為2019年中小學教師職稱自主評聘改革試點學校。
開展中小學校高級教師及以下教師職稱自主評聘改革試點,推動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與崗位管理、競聘上崗、聘期考核和績效分配等人事改革的深度融合,打破聘任終身製,逐步形成評價科學、導向正確、競爭擇優、能上能下、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用人機制。
2018年確定的30所改革試點學校仍按原試點計劃實施。
具體通過哪些措施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自主評聘改革試點工作呢?
編制年度評聘計劃
主管部門要科學核定試點學校的崗位設置方案,試點學校在核定的專業技術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內,編制年度職稱自主評聘計劃,主要內容應包括科學設崗計劃、空缺崗位情況、年度評聘數量、評聘辦法、評聘組織、評聘程序等。
科學制定評聘標準
評聘標準要體現重師德、重業績、重能力的政策導向,體現教學的中心地位和日常考核結果的應用,把一線教學水準、學生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學業績擺在重要位置,淡化學歷和資歷,原則上不再將發表論文作為評聘職稱的前置條件,逐步建立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考核評價體系。
對於獲得中小學教師標誌性業績和成果的教師以及師德特別突出的教師,要在評價中予以充分體現,探索建立特別優秀教師直接聘任辦法。
完善評聘程序
自主評聘一般按照公布崗位信息、個人競聘、學科組評議、評聘委員會評審表決、公示擬聘人選、評聘結果報備、簽訂聘任合約等程序進行,堅持全過程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自主評聘的聘期要與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合理銜接。
推動職稱評聘與崗位競聘相結合
高級、一級教師職稱評價標準應當與專技七級、十級崗位的晉升條件相互銜接,實現職稱評聘與崗位競聘相結合。
在落實專技崗位逐級晉升原則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優秀教師未滿下一級崗位聘期或越崗位等級競聘的條件和規則,既發揮好崗位等級的階梯作用,又鼓勵優秀教師一鳴驚人、脫穎而出。
加強教師聘後管理
學校要建立健全對教師的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辦法,強化考核結果在續聘、晉升、低聘或解聘以及收入分配中的作用。
對於部分嚴重超崗的學校,要通過科學設崗、聘後考核和競聘上崗等措施,逐步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給年輕的優秀教師脫穎而出創造條件。
對同時聘任在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的“雙肩挑”人員,要從嚴把握,實行“雙崗雙考”,不承擔具體教學任務的管理人員不再“雙肩挑”。
對於低聘或轉聘崗位的教師,按照“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的原則,以新聘崗位按規定確定工資待遇。
對於在競聘或聘期考核中,確因業務工作實績不符合原聘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而低聘,且退休前仍在低聘專業技術崗位的教師,若其在原聘崗位聘滿兩個及以上聘期,且現聘崗位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符合要求,學校可在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前一個月將其重新聘任到原聘崗位,並在其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按規定辦理退休。
來源:浙江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