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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毆打孕婦事件丨為何拘留了打人者母親,而沒對當事人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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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警察局濱江分局今晚回復稱,陳某伊的危害後果還需醫院診斷和法醫鑒定,然後才能做出相應處罰。目前該案暫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若孕婦傷情鑒定結果為輕傷以上,且與陳某伊行為有因果關係,則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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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丨杭州孕婦控訴遭網紅毆打先兆早產 目擊者:網紅被帶走前還詛咒胎兒 。新京報我們影片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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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引發爭吵並肢體衝突

9日下午,微博名為@刺Ytt 的楊女士稱,自己懷孕八個多月,7日晚在杭州君尚金座樓下大廳被毆打。據其描述,自己和丈夫帶著狗散步回來時,一隻沒牽繩的純黑色法鬥犬飛撲過來,丈夫就用腳把狗推了一下,狗的主人「網紅」陳某伊便與自己和老公發生爭執。

目擊者陳先生稱,當時陳某伊沒有地下車位,保安指揮其停靠,「陳某伊的母親也在車上,狗從車上躥下來就往君尚金座的大堂跑,看著挺胖的,然後聽到孕婦在叫,她丈夫怕狗沒輕重下意識地踹了一腳,陳某伊就火兒了」。

雙方因遛狗引發爭吵,繼而發生肢體衝突。「陳某伊說『你憑什麼踢我的狗』,孕婦說『狗撲過來我老公才踢的』,這時陳某伊母親才拿繩把狗拴起來。」目擊者說,陳某伊先跟孕婦丈夫動手,此後跟孕婦吵架,孕婦推了她一下,陳某伊就抓了孕婦的臉。

楊女士稱,陳某伊撕扯自己的頭髮、推肚子、踢大腿,其母親不僅不阻攔還全程打罵。自己呼吸急促,肚子發緊,全身無力且發麻,就立即讓丈夫開車送去醫院,對方見狀又用言語刺激,侮辱和詛咒腹中胎兒,並繼續打自己。

▲當事孕婦發文,稱遭到網紅及其母親辱罵和毆打。微博截圖

「幾個保安看情況不對把人拉開,孕婦癱倒在地上,這時陳某伊還不依不饒在那邊罵。」目擊者稱,孕婦上了救護車後陳某伊仍在咒罵胎兒。此後陳某伊想往樓上跑,但被樓下住戶拉著,說這事得等警察來了(處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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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陳某伊故意傷害行為基本查清

民警迅速出警趕至現場。影片顯示,兩名女性與警方發生衝突。目擊者稱,警察要先把狗帶走,陳某伊和母親不肯,在交涉過程中發生言語衝突。警方希望二人配合調查但遭到拒絕,在多次警告無效的情況下強製傳喚,陳某伊母親還暴力抗法跟警察扭打起來。

▲杭州濱江警方今日凌晨發布通報,涉事一方母女被強製傳喚調查。微博截圖

杭州警方通報,7日晚8時許,濱江分局長河派出所接報警稱,長河街道君尚金座有人打架。經了解,陳某伊(女,君尚金座住戶)、施某華(女,陳某伊母親)與楊某(女,孕婦)夫婦因遛狗引發爭吵,繼而發生肢體衝突,雙方均無明顯傷勢,楊某因情緒激動引發身體不適。當晚,警察機構將陳某伊強製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施某華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被強製傳喚調查,楊某由120送往醫院救治。

經調查取證,施某華因涉嫌阻礙執法被行政拘留。陳某伊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違法行為已基本查清,因目前楊某正在醫院治療,傷情程度尚需醫院進一步診斷確定,根據《警察機構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有關規定,警察機構將對楊某傷情進行鑒定後依法對案件作出處理,相關進展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楊女士說,自己先是被送往浙江省第二人民醫院急診,因條件技術有限情況又很危急,直接轉到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婦產科醫院,因不足月生產,胎兒肺泡各個器官都還沒發育好,簽了多張病危通知書。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顯示,懷孕32+周,臨床診斷為先兆早產。

▲圖為當事孕婦在其微博上傳的醫院檢查報告單,顯示臨床診斷為先兆早產。微博圖片

昨日下午,新京報記者在醫院見到孕婦楊女士。其蜷著腿躺在病床打電話,並表示「情緒真的很不好」。

今日,醫院宣傳處工作人員透露,孕婦7日晚轉院過來,因為該院是專科醫院,在婦產方面醫療條件更好,治療也更專業。「她接受體檢後就住進產房,並嚴加觀察和監控。」其表示,經過治療,目前胎兒已保住,孕婦也在恢復中,「情緒現在還不錯,比較穩定。」

對於孕婦微博中提及的病危相關內容,對方解釋道,「理論上來說,我們會告知可能會出現的各種情況,但不是病危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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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網紅店鋪服飾均顯示下架

「網紅毆打孕婦」事件引發關注。新京報記者查詢發現,涉事網紅微博名「Saya—」,認證為時尚紅人、微博簽約自媒體,擁有332萬粉絲。目前,其微博已設定無法評論。

▲圖為涉事網紅微博。微博截圖

事發後,陳某伊仍多次發布上新的服飾,配有圖片並帶有「# saya定製#」標籤,點擊鏈接後均顯示商品已下架。新京報記者多次聯繫陳某伊,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記者注意到,事後陳某伊遭到人肉搜索,有網友向其寄出花圈、壽衣等殯葬品,並在其經營的淘寶店給出差評。

新京報記者搜索其淘寶店鋪,顯示「該店鋪沒有任何寶貝,可能全都下架」。進入店鋪後,顯示其主營為服飾鞋包,點擊多個衣物均顯示已下架,多名消費者追加評論,對其毆打孕婦的行為進行譴責,且不乏辱罵性言論。

▲9月11日,涉事網紅店鋪商品顯示已下架。網路截圖

楊女士的丈夫稱,住院的妻子情緒很不穩定,「我們只是希望走正常的司法程式,不希望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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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暫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

就「網紅毆打孕婦致先兆早產事件」,杭州市警察局濱江分局今晚回復稱,陳某伊的危害後果還需醫院診斷和法醫鑒定,然後才能做出相應處罰。目前該案暫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若孕婦傷情鑒定結果為輕傷以上,且與陳某伊行為有因果關係,則涉嫌刑事犯罪,否則應對其作出行政處理。

問:為什麼隻拘留了施某華(網紅母親),而未對陳某伊做出處罰?

答:根據警察機構掌握的證據,施某華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的違法事實已經查清,已被依法行政拘留。陳某伊的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違法行為也已基本查清,但危害後果還需要醫院診斷和法醫鑒定,然後才能做出相應處罰。

警察機構作出行政處罰的幅度要考慮全案的情況,與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適應。目前,楊某還在醫院觀察治療,傷害後果尚不明確,警方將在鑒定傷情程度後依法及時對陳某伊作出處理決定。

問:楊某已經在微博出具醫院的診斷報告,為什麼還需要傷情鑒定?

答:楊某在微博展示的是醫院《圍產監護檢查申請單》,而非該醫院具有執業資格的醫生出具的診斷證明,該證據可以作為鑒定的材料,而不能作為認定其傷害程度的依據。

目前楊某已經提出傷情鑒定申請,依據《警察機構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警察機構應當委託鑒定機構對其傷情進行鑒定。

問:明明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案件為什麼以行政案件處理,而不是以刑事案件處理?

答:根據目前調查掌握到的證據材料,該案暫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警察機構需根據傷情鑒定意見判斷案件性質。若鑒定結果為輕傷以上,且與陳某伊行為具有因果關係的,則涉嫌刑事犯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否則,依法應對其作出行政處理。

問:陳某伊為何一天就被放出來?

答:目前警察機構還未對陳某伊做出處罰,派出所傳喚其接受詢問,查證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警察機構會依法、公平、公正辦理此案件,我們也將持續跟進此事,第一時間公布案件辦理進度,接受公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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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訪:陳某伊疑違規養犬被調查

據目擊者描述,陳某伊當時並未拴狗繩。孕婦楊女士也發文稱,此前自己曾多次被涉事鬥牛犬撲過,因未造成嚴重的身體傷害而沒有和犬隻主人計較。

根據《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許可不得養犬。允許攜帶小型觀賞犬出戶的時間為19時至次日7時,必須束犬鏈,並由成年人牽領。違反規定攜犬出戶的,由犬類主管部門暫扣犬隻,對養犬人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 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犬隻,吊銷《養犬許可證》。

公開資料顯示,鬥牛犬屬於比較兇狠野性的寵物犬。根據杭州對飼養各類犬種的區域劃分,事發地雖然屬於一般限養區域(重點限養區禁止飼養烈性犬、大型犬),但規定34種烈性犬品種禁止在一般限養區公寓樓飼養,其中包括鬥牛犬。

新京報記者從濱江區城管執法局長河中隊副中隊長華學奇處獲悉,這條鬥牛犬於2月15日在江蘇南通辦理過犬證,登記的養犬人是網紅母親施某華。

目前,長河中隊已對陳某伊開出接受調查處理通知書。按照規定,未經批準擅自養犬,將由犬類主管部門沒收或捕殺犬隻,對個人養犬的,處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此外,對於孕婦楊女士的養犬行為,也將進一步跟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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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鄰裡糾紛不屬於尋釁滋事

根據警方通報,陳某伊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違法行為已基本查清,因目前楊某正在醫院治療,傷情程度尚需醫院進一步診斷確定,根據《警察機構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有關規定,警察機構將對楊某傷情進行鑒定後依法對案件作出處理。

那麼,傷情鑒定後將會是什麼樣的處理情況和程式?

刑事辯護律師易勝華介紹,根據鑒定的傷情等級確定其案件性質,如果是輕微傷,則是治安處罰;如果是輕傷以上,則是故意傷害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規定,造成損傷致早產或者死胎;損傷致胎盤早期剝離或者流產,合併輕度休克的,屬於重傷二級。外傷性難免流產是輕傷二級,外傷性先兆流產是輕微傷。

對於「即使不構成傷情等級,也可以尋釁滋事罪來認定」的說法,易勝華分析認為,這起屬於鄰裡糾紛,且事出有因,不符合尋釁滋事罪的規定。在孕婦目前傷情鑒定未出來的情況下,陳某伊現在可推斷為仍是自由身。

本文部分內容首發自新京報公號「重案組37號」

未經新京報書面授權不得轉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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