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膽大!成都一超市竟在賣中華鱘鱷魚娃娃魚

近日有市民舉報,位於成都金牛區解放西路的一家超市在售賣像娃娃魚、鱷魚、鴨嘴魚、中華鱘等疑似保護動物。成都市農業綜合執法總隊接到舉報後,隨即對該超市展開了調查。

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從市農業綜合執法總隊了解到,經過調查發現,該超市及其供應商均無法提供《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利用許可證》),也不能提供專用標識,無法證明所銷售的上述水生野生動物為人工繁育。目前此案已移交市工商局處理。

中華鱘鱷魚娃娃魚

竟在超市海鮮區售賣

透明的水箱、藍色的池底、衝向水面的成串氣泡中,鴨嘴魚頂著差不多魚身一半長、形似鴨嘴的吻,在水中繞著圈。除了鴨嘴魚,周圍依次是一動不動的鱷魚、悠閑遊弋的中華鱘以及縮在角落疊在一起的娃娃魚等。

看到這裡,大家可能會以為是在水族館或是海洋館。但水箱右上角的價簽讓人回到了現實。這裡是剛開業不久、位於金牛區解放西路的一家超市的海鮮區。下午4點逛超市的人不多,但幾乎所有路過的人都會駐足觀看,並拿出手機拍照。

市農業綜合執法總隊漁政執法支隊支隊長曹成易告訴記者,5月23日接到市民舉報該超市疑似在銷售水生野生動物後,隨即對該超市進行了調查。超市中正在銷售的娃娃魚、甲魚、鴨嘴魚、鱷魚都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只有人工繁育的該類水生野生動物才能憑證出售。而標簽上的“中華鱘”更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就算是人工繁育也不能隨便出售。

調查中,該超市負責人表示,由於超市剛開業,上述魚類主要是用來吸引顧客的,不知道需要辦理《經營利用許可證》。該超市最後隻通過供貨商提供了一張複印的《水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證》(以下簡稱《繁育許可證》)。

“《繁育許可證》很可能被冒用,不能說明出售的水生動物就是人工繁育的,必須附有專用標識,或者持有《經營利用許可證》才能銷售。” 曹成易說,根據有關規定,經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目錄內的品種,必須取得省以上的漁業部門許可。超市將這些保護目錄內的品種明碼標價進行售賣,如果不能提供合法手續證明是人工養殖並獲準銷售,那麽超市就涉嫌無證經營水生野生動物。隨後執法人員將涉案的魚類進行了登記並就地保存。

無法提供相關許可證

已移交工商部門處理

執法人員根據超市負責人提供的資訊,在青石橋海鮮市場找到了超市的供貨商。供貨商表示是從省外一個養殖場進貨供給超市,魚都是人工繁育的。該供貨商出示了一張複印的《人工繁育許可證》,但無法提供《經營利用許可證》。

據了解,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對人工繁育技術成熟穩定的野生動物納入國家人工繁育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可以憑人工繁育許可證和專用標識經營利用,保證可追溯。曹成易告訴記者,以俗稱娃娃魚的大鯢為例,過去養殖需要取得《繁育許可證》,每個銷售環節的商家均需取得《經營利用許可證》。自2015年6月1日起,經營利用和運輸具有專用標識的養殖大鯢,不再需要申辦《經營利用許可證》。

“如果娃娃魚有個像項圈一樣的標識,就是人工養殖的,並且可以掃碼查詢是哪兒飼養的。銷售有標識的娃娃魚的商家就不用再取得經營許可證。銷售沒有專用標識的大鯢,仍需取得《經營利用許可證》和加蓋養殖場鮮章的《繁育許可證》。”曹成易告訴記者,消費者可根據這個標識來購買娃娃魚。

曹成易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四十八條:未經批準、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規定使用專用標識,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許可證、批準檔案的副本或者專用標識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將沒收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人工繁育許可證、撤銷批準檔案、收回專用標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目前此案已移交市工商局處理。

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 林聰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