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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頭條互訴:百度的技術防衛,頭條的公關反擊

4月26日,百度與今日頭條掀起了起訴大戰。當日上午百度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今日頭條,海澱法院已立案。起訴理由是,今日頭條大量竊取百度“TOP1” 搜索產品結果,要求字節跳動立即停止侵權,賠償相關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人民幣9000萬元,並連續30天在其APP及網站首頁道歉。

隨後,字節跳動來了一招慕容複的鬥轉星移,一模一樣的招式打了回去。

當日下午,與今日頭條同屬字節跳動的抖音宣布了對百度的起訴。同樣由海澱法院受理,同樣以不正當競爭為由,稱發現百度在搜索中竊取了海量抖音短視頻。並作出了同樣的要求:立即停止侵權,賠償9000萬元,並在百度首頁連續道歉30天。

百小度和頭小條各自拖著鼻涕,互相拉扯著到老師跟前,圍繞著“他動我橡皮”和“他拿我鉛筆”爭了起來,誰也不服誰。

這故事多少有些喜感。

由於雙方索賠一模一樣,有網友評論說“你倆兌了得了,就別遛人家海澱法院玩了。”

還有那過路的,瞥了一眼說:“都不是啥好東西,打打打!狗咬狗!”

儼然一副喜氣洋洋的吃瓜現場。

但是,兩個估值千億級的企業當街吵架,其目的絕不是為了給大家演一場鬧劇。

01 爬蟲之爭

雙方互訴當天,恰好是世界知識產權日。

無獨有偶,前些日子視覺中國也剛剛因為一系列騷操作而被網友廣泛關注,最終被有關部門要求關停整改。隨著這一事件的熱議,版權問題終於進入了公眾的視野之中。

此次互訴,百度稱“TOP1”產品,是百度 2017 年初推出的“搜索結果首條直接滿足”搜索產品的簡稱。該產品屬於百度在AI領域的前瞻性探索,需要極高的技術運用,也需要強大的生態運營能力,百度為此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

而抖音反訴的理由則是百度推出的“簡單搜索”中收錄了抖音內部的大量短視頻。

從訴訟理由中我們可以看到雙方並沒有針對某一項具體的內容展開版權方面的爭論,而是對數據抓取這一現象進行了維權訴求。

換言之版權並不是此案的焦點,而“利用網絡爬蟲獲取數據”這一技術手段的邊界,才應該是雙方討論的中心。

據法律界業內人士介紹,網絡爬蟲作為獲取數據的一種技術手段,本身具有中立性,不存在違法違規之處。但由於數據本身的屬性存在不同,所以利用網絡爬蟲獲取數據也就存在罪與非罪之分。

具體來說主要應關注兩點:第一,是否有權獲取數據,第二,是否獲取的是公開數據。

倘若遵循以上兩項原則,那麽爬蟲技術的應用只是加快了數據獲取的效率,並不構成違法行為。而本案中,由於雙方平台內容的公開性,那麽無論是百度對抖音視頻的抓取,抑或是今日頭條對百度搜索結果的引用,都沒有違背“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這一罪名。

儘管如此,我們倒也不能說此次訴訟壓根就師出無名。事實上早在2017年就曾有過類似的案件轟動全網。案件的主角一邊是大眾點評,而另一邊同樣是百度。

當時百度公司通過搜索技術從大眾點評網等網站獲取信息,並將搜索引擎抓取的信息直接提供給網絡用戶,最終被上海知識產權法院認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判決書主文指出,“百度公司的搜索引擎抓取涉案信息並不違反Robots協議,但這並不意味著百度公司可以任意使用上述信息,百度公司應當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合理控制來源於其他網站信息的使用範圍和方式。”

也就是說,在該案件中法院評判百度與大眾點評構成不正當競爭的邏輯,根本不在於百度利用網絡爬蟲獲取大眾點評的數據,而是百度違反公認的商業道德,任意使用其獲取的數據。

那麽在本次的雙方互相訴訟中,“公認的商業道德邊界”,以及是否“合理的控制了來源於其他網站信息的使用範圍和方式”,將成為最終判罰的關鍵依據。

具體的誰是誰非需要法庭去進一步詳細聽證,而本文中所需要講述的重點,則在於上文中提到的Robots協議。

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關於搜索引擎抓取的範圍限定就已經有了相關的行業規範,即robots.txt協議,也叫爬蟲協議。而站點可以通過Robots協議告訴搜索引擎哪些頁面可以抓取,哪些頁面不能抓取。這一協議被幾乎所有的搜索引擎採用,包括谷歌,百度,必應,搜狗等。

以淘寶網為例,早在2008年淘寶就決定全面屏蔽百度搜索引擎的抓取,而至今為止我們也無法在百度中直接搜索到淘寶商品的頁面內容。

User-agent: Baiduspider

Disallow: /

User-agent: baiduspider

Disallow: /

淘寶網的 Robots.txt文件

換言之無論是百度還是抖音,如果真的不想被對方的爬蟲抓取的話,只需要在自己的協議中增添幾行代碼便是。從這一點我們也可以看出,此次雙方的訴訟,從一開始就不是技術之爭。

02 商業之爭

互聯網是個百花齊放的世界,早期的時候許多技術極客都在這個領域裡實現了自己的種種美好設想。

回顧互聯網領域的早期歷史,在許多里程碑式的互聯網產品的產生故事中,我們都能看到“大家開心就好”,“一開始就是為了玩”,“我用的不舒服,那我就自己做一個”等諸如此類的言語。

那時候盤子還很小,一切都很單純,互聯網世界仿佛是一個隻關乎技術和需求的理想國。

但商業是另一個世界,所遵循的也是另外一套邏輯。

盈利,這是商業世界的首要原則。

十多年前,即二零零幾年的時候,那時候人們對互聯網世界充滿遐想,所有的線下企業都以為自己要死了,而互聯網企業則認為自己終將上天入地,覆蓋所有。

但經過十幾年的發展,人們逐漸意識到商業法則的限制,凡是不能達成“盈利”的創新,在最後都將被定義為“偽需求”。

遵循這一原則,我們發現互聯網領域內最成熟的變現途徑,或者說最大的市場蛋糕一共有三塊,分別是:廣告,遊戲還有電商。作為一家互聯網企業,如果你想掙錢,特別是想掙大錢,那你終究得接入這三個領域。

在PC時代,百度手握全網最大的流量入口,在廣告這一領域吃得滿嘴流油。而在移動互聯網時代,百度正在被網絡全面拋棄。

今年年初,一篇《搜索引擎百度已死》引爆網絡,文章的主旨內容是“在百度中的搜索行為,絕大多數都會被導流給百度自己的百家號。而百度已經從一個搜索引擎變成了行銷號平台。”

文章還稱,“百度已經不打算好好做一個搜索引擎了,這個策略給我的感覺,就像在末日來臨前拚命揮霍光財產。”

但老實說,站在百度的角度去看這一問題,由於近些年來中國互聯網愈演愈烈的分割和封閉趨勢,百度的信息之源已經從根本上就枯竭了。百度沒有能力,也沒有機會去抓取到優質信息了。

現如今當人們需要搜索衣物的商品信息時,他們會直接打開淘寶;當人們需要閱讀長文章時,他們會直接打開微信;而當人們需要知道哪家店更好吃時,他們會直接打開美團。

人們的需求被產品經理一件又一件挖掘出來,與之相隨的,可商業化程度高,搜索頻繁的領域也一個接著一個被帶離了百度。

信息島嶼的格局正在不可避免地形成,而搜索引擎需要的是海。

延續這一邏輯我們不難得出結論:百度的主營業務“搜索”正在坍縮,並且在可預見的未來仍將持續坍縮。

同時從這個角度來說,他的敵人也並不是某一家公司,而是每一家有權決定不開放接口給他的互聯網企業。

誕生於移動互聯網時代的今日頭條,近些年在流量上斬獲頗豐,而其迅速增長的廣告營收,很難不讓百度將其視為虎口奪食的“篡位者”。

儘管在商業角度來看,二者在同一市場內形成了激烈的競爭格局,但細究其經營模式,二者之間有著天差地別。

就百度搜索引擎而言,其所遵循的商業模式在於分析用戶的搜索關鍵詞,並給出相應的匹配。而就今日頭條而言,其所遵循的商業模式則是基於用戶行為,通過智能算法所進行的數據流主動推送。

有人說今日頭條的成功很大一部分得益於其踩中了“下沉市場”,這樣的說法其實是因果關係的倒置。

事實上,今日頭條的成功在於其通過智能算法的應用,幫助其找到了現如今中國最大的流量來源,而這個來源恰好就是“下沉市場”。也就是說,今日頭條對下沉市場的迎合,是整個智能算法的決策結果,而不是一開始的決策動因。

換言之隨便再換任何一個文化背景,今日頭條的算法都將篩選出最受歡迎的那類內容。

在商業模式上,頭條也走的是內容市場那一套。2018年已經實現了500億-550億的營收目標,並且將2019年的營收目標瞄準在了1000億。

要知道技術驅動的產業發展,一般都逃離不了高德納的“技術成熟度曲線”模型(Gartner Hype Cycle),分別是啟動期,低谷期,爬升期和高原期。

字節跳動的核心技術是AI,而該技術在2018年已經開始走向了大規模落地,不只是字節跳動,越來越多的公司用AI技術賺取到了大量的真金白銀。

可以判斷現如今AI技術已經進入了爬升期,並在接下來的幾年裡助力字節跳動在內容領域持續斬獲流量和相應的利益。

過去十幾年來,百度就像是一個遊樂場前收門票的,遊樂場裡的人拚死拚活地創新運營,而百度賺得盆滿缽滿。

現如今經歷過移動互聯網時代後,遊樂場的圍欄被拆得七零八碎,百度搜索引擎的入口位置被持續邊緣化,而遊樂場裡的幾家經營部門則越長越大。

刀刀割在身上,百度難免會覺得痛。

回到我們一開始提到的兩起訴訟案,對百度而言,心情或許真的是委屈。作為一個搜索引擎,你不能說百度一點都沒努力。訴訟中提到的“TOP1”產品,其目的就是希望讓用戶在搜索一個關鍵詞後在搜索結果的第一條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省去了篩選的過程,讓搜索的過程體驗更好。

儘管如此,百度還是因為我們上述所提到的種種不可抗力被拋棄了。但你們拋棄人家也就算了,還直接把人家辛辛苦苦研發出來的技術用爬蟲爬過來用於優化完善自己的產品,百度不可能不感到委屈。

至於抖音緊跟著的起訴,純粹就屬於公關防禦技巧。一波打下去先把水攪渾,而目前觀察輿論的反應,也已經達到了想要的目的。

03 未來之爭

就互聯網廣告市場而言,轉換率,流量,精準匹配度這幾項標準將極大決定廣告商的價值。今日頭條依仗其算法優勢,在短期未來內依然會在這幾項上保持全面領先。

至於百度,從17年底就開始全面diss互聯網,李彥宏多次在公開場合下直言:“互聯網時代已經結束,下一幕是人工智能。”

既然如此,想必百度內部也會非常清楚,隨著“互聯網時代的結束”,百度在互聯網時期的巔峰產品“百度搜索引擎”也終將迎來告別。

就在雙方提起訴訟的同一天,百度瀏覽器也發布公告:產品將不再更新。

認定“互聯網時代已經結束”的百度,必然應該在心理上做好了充分的告別準備。

在人工智能領域,無論是百度ai開放平台的建立,抑或是智慧城市、百度大腦、無人駕駛阿波羅計劃等一系列項目的籌備工作,都為百度在該領域的爆發奠定了極強的基礎。

互聯網的未來沒有百度搜索引擎,而百度在賭互聯網沒有未來。

AIoT極有可能是下一個時代的主流,下一代的搜索入口很有可能是以語音為載體的智能音箱,而這一切都在百度的設想範疇裡。

只是,作為搜索引擎的百度已經陪伴了我們太久,也同樣對作為公司的百度意義非凡。

也許多年後,百度賭對了,作為一家成功的人工智能企業再一次站上商業之巔。那時候孩子們會問起這家公司名稱的來由,聽完後也只會似懂非懂。

搜索引擎當死。

而“眾裡尋他千百度”的美感,終將模糊在時光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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