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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心掏肺愛過的人,註定會成為你一輩子也戒不了的「毒」

對於感情,所有人都是,

得不到的更加愛,得不到的才更想要,男人猶如是。

身邊有位好姐妹,結婚五年了,她是晚婚晚育,原因不是一直沒有遇到對的人,而是被一個男孩硬生生的給耗了8年,整整八年,他們愛的糾結,愛的無奈,愛的難捨難分。

在最適合結婚的日子裡,不是男孩覺得還不是時候,就是女孩覺得太早了,總之,兩人總是陰差陽錯,要麼早一步,要麼晚一步,總之,離婚姻殿堂,總是差那麼一步。

這兩個人有意思的是,當男生想結婚的時候,女生不想結,當女生想結的時候,男生又不想,因為他覺得男人應該以事業為重,等有了經濟基礎,才有臉面迎娶心愛的女人。

30歲那一年,女生等不起了,下了最後通牒,要麼來我的城市,立馬結婚,要麼就分手,江湖路遠,再也不見……

她是個癡情的人,但也是個決絕的人,到了約定的時間,男生並沒有如約而至,她死心了,轉身就嫁了另一個對她心儀已久的,但自己不愛的男人。

如今,女生已經榮升人母,一家三口其樂融融。她對丈夫的感情,也由一開始的並不感冒,到現在的漸入佳境,或許是成長,成熟了,對於愛的理解,也發生了改變。

從前的從前,她會認為,怦然心動,一見鍾情,才是愛。後來的後來,她反而覺得,日久生情,互相珍惜,才是愛。或許,這就是歲月的饋贈。

與女孩的歲月靜好相比,男孩的日子雞飛狗跳。因為錯失摯愛之後,他再也沒有找到比她更好的女人,所以,這些年一直孤注一擲的為她守護,就好像在機場等一艘船。

傻傻的在等待一個不可能的可能。他會不定期的給女生打電話,想方設法聯繫到她,通過各種朋友打聽她的近況,電話拉黑了一個又一個,他還是一如既往。

分手10年了,他依然記得她所有的喜好,喜歡的,不喜歡的,如數家珍。她從不接他電話,也不回他的信息,一年最多接一次,一定是在過年過節的時候,出於禮貌。

因為在她看來,過去了就是過去了。再也回不到從前了。

你若還愛我,就應該體面的退出,不再打擾我的生活。

而男生則覺得,我沒有想要破壞你家庭的意思,我只是還愛著你,而且我愛你,與你無關,你大可不必覺得愧疚,更不用覺得,我這個人有毛病。

我只是,對自己的愛情,還保留那麼一丁點信仰而已。雖然此生無緣成為夫妻,但在我心裡,你永遠是那個特別的愛人。當初,是我們太稚嫩,不懂珍惜。

一晃,一轉身,10年過去了,才發覺,如果當時堅持那麼一下子,或許日子就會是另一番模樣。只是,世間什麼葯都有,唯獨沒有後悔葯。他做夢都想回到從前。

想要實現當初對她的所有承諾,然,遺憾的是,對方心裡住著的那個人,早已不是他。而變成了現在的愛人。曾經,她掏心掏肺,不顧一切的去愛他。

如今,她只想經營好自己的家庭,守護好自己的愛情。

舊愛,不管多愛,都是過去式,心裡最在意的,是身邊每天朝夕相伴的愛人。

對於男人來說,

掏心掏肺愛過的女人,註定會成為你一輩子也戒不了的「毒」。而對於女人來說,她會更珍惜現在,只會念念不忘,最愛自己的人。

這就是男女思維的本質區別,在女人的感情世界裡,痛徹心扉過,到死,都不會回頭。而男人則不一樣,後悔了,就想要,來吃回頭草。

卻不料,回頭草早已心有所屬,這,大抵就是生活。錯過的人,就像是潑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來了,你能做的,便是釋懷,把對她的愛,珍藏在心底,保留最初的那份美好。

愛的初級階段,是永遠,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愛的最高境界,是無我。是全然的付出,是對一個人付出了所有的智慧和力量,再遇到下一個人的時候。

已經沒有再愛的勇氣,愛無能了。

一段感情裡,最怕的不是愛而不得,而是明明有可能努力一下,就可以在一起,你卻在99步的時候,選擇了放手。

這種感情,是最遺憾的,也是最煎熬的。

適合的人,一輩子也就那麼一兩個,錯過了,就是一輩子。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男人對於求而不得的女人,註定會成為一輩子都無法戒掉的毒。

宛若吸煙,明知道對身體不好,卻欲罷不能。

有位男性讀者曾在後台留言說,情若能自控,要心有何用?他深愛一個女人20年了,依然把她供奉在心裡,癡情的人千千萬,這,不是傻缺,是他在疲憊生活中的英雄夢想。

有愛,餘生才會更為隆重,不管你愛的人,有沒有真正得到,最珍貴的是過程,享受自己愛的過程,才是最難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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