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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直播帶貨”標準正制定,擬規範主播行為和商品質量

新京報訊(記者 王萍)當下“直播帶貨”無疑是最熱的電商銷售模式,但其存在諸多的問題也廣受詬病。6月5日,新京報記者了解到,經中國商業聯合會下達計劃,中商聯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將牽頭起草行業內首部全國性社團標準《視頻直播購物運營和服務基本規範》和《網絡購物誠信服務體系評價指南》兩項標準。這意味著首部全國性直播電商標準不久後將頒布,以此讓“直播帶貨”有規可循。

近四成消費者直播購物中遇問題

據商務部統計,今年一季度,全國電商直播超過400萬場,網絡零售對消費的促進作用進一步提升。《標準》制定專家委員會副主任李有剛表示,疫情期間,依賴線下客源的企業和商家遭受巨大衝擊,“直播帶貨”展示了巨大優勢,比如許多農產品紛紛滯銷,一些縣長市長走進直播間,為自家土特產代言,解決供銷難題,刺激消費復甦。

中國商聯媒購委副會長、《標準》制定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韓良晨也指出,從央視主持人、各級政府領導變身主播“帶貨”,到五一期間“直播帶貨”成為消費熱點,疫情的暴發催生了一個“全民直播”的新時代。“直播帶貨”模式既有電視購物的節目形式,也有網絡購物的邀約信息,還有廣告代言的表現存在,主播身兼經營者、發布者、代言人等多重角色,由於監管滯後,行業沒有門檻,主播素質良莠不齊,致使三俗充斥網絡、虛假誇大宣傳成風、假冒三無產品泛濫、售後服務難以保障,成為消費者投訴重災區,網紅經濟爆發式增長帶來的諸多問題日益凸顯,亟待規範。

此外,“直播帶貨”產業鏈條非常複雜,信息不對稱,在這類模式中,品牌商看重主播流量,消費者信任主播背書,而主播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就可能出問題。網絡主播、內容發布平台、產品供應企業等相關參與者均缺乏明確的管理標準和監管機制,相關行業、產業鏈條的規範化和標準化缺乏依據。

有數據顯示,有37.3%的受訪消費者曾在直播購物中遇到過消費問題。消費者拒絕直播購物的主要顧慮是“擔心商品質量沒有保障”和“售後問題”,這兩大因素分別佔比60.5%和44.8%。網友詬病“直播帶貨”存在誇大其詞、假貨太多、魚龍混雜等主要問題。

《標準》擬規範商品質量及主播行為

“‘直播帶貨’怎麽播?如何帶,尚需用專業、嚴謹的標準來厘清和界定。”中國商聯媒購委副秘書長、標準工作組組長孫之升說,“直播帶貨”是網絡流行的通俗大眾叫法,其術語定義一直存在爭議,這樣的叫法在商業術語中並不恰當,也不合適,更不嚴謹。有人認為“直播帶貨”屬於商業廣告,也有人認為屬於有償表演。但專家們認為“直播帶貨”和電視購物一樣,存在邀約銷售行為,“帶貨”作為一種商貿流通新生業態,定義為“直播購物”更為科學。“網絡直播並非法律盲區,帶貨主播不能信馬由韁,直播平台也不能無所作為,應以《標準》加大對直播購物的法律約束和誠信約束,特別是明晰平台和主播責任。”

孫之升介紹,中國商聯媒購委目前已基本完成起草工作,《標準》對行業術語和定義、“帶貨”產品的商品質量、直播場景軟硬體要求、網絡主播的行為規範、MCN機構的服務規範、行業企業的經營管理、內容發布平台合規性、產業孵化器和培訓機構的準入、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監管部門管理等都將規範要求,為直播購物行業設門檻、劃底線、樹標準、立規範。“今後企業要想生存就必須由不規範走向規範,不僅將打破直播購物行業發展的標準化瓶頸,更會使整個行業迎來一次新的洗牌。”

中商聯媒購委會長王文學還表示,下一步,媒購委還將加大直播購物行業的通報力度,與警察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多部門聯動,建立黑名單制度和全民監督獎勵制度,推動直播購物健康有序發展。

新京報記者 王萍

編輯 彭雅莉 校對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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