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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現收費站攔查消防車,究竟有什麽“誤會”?

摘要

中青評論

任何人,可以跟規則較真,卻不該跟“水火”較真,因為水火無情。

據《新京報》報導,5月18日晚,江西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隊官微發帖稱,5月14日晚8時30分許,南昌市進賢縣消防救援中隊出警處置高速貨車起火回來途中,在進賢東高速收費站出口處被攔下,被收費員索要相關證件。

水火無情,救火救援的消防車被卡在收費站(去年以來至少發生三起了),每每引發輿論的不解。而公路收費部門對這種問題也總有合理的解釋;這次,收費站值班長稱,涉事消防車未領卡上高速,需要向入口收費站核實。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方微博稱,根據相關規定,消防救援車輛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統一使用ETC免費通行高速公路收費站。在他們看來,消防車未領卡上高速,違反了“統一使用ETC免費通行高速公路收費站”的規定。按理說,消防部門確應遵守規定。

然而,即便消防車有違規行為,收費站可不可以特事特辦,先放行,事後再與消防部門溝通?事實上,完全可以。面對爭分奪秒救火救援的消防車,靈活一點、變通一下,有什麽嚴重後果嗎?

南昌及進賢縣消防部門表示,此前曾有多次遭該收費站無理阻攔的情況,出站時被索要出警證明、消防員證件、行車執照件。事實上,即便在消防車出高速時,也不一定意味著警情解除,何況,消防部門全天候備勤,所有消防車隨時準備投入各種救援,不該耽擱在任何地方。

2018年11月24日凌晨,湖北襄陽曾發生一起收費站阻攔盤查消防車事件,@中國消防 就此發聲稱,消防車出警收費站須特事特辦。事後,湖北省交通廳向消防部門致歉,並表示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這至少說明,收費站阻攔檢查消防車的行為是錯誤的吧?

而今年3月28日晚雲南昆明的一起收費站攔查消防車事件更“惡劣”:消防車有ETC卻走不了ETC通道,被“人工檢查”了10分鐘後才放行。而這竟是發生在消防車趕往火災現場途中。收費站方面說出了“一二三”:一是消防員“沒與收費員溝通清楚”,最初沒有出示ETC卡。二是由於ETC卡信息與實際車型不符,需要更改信息。三是人工查驗需要時間。結果是,緊急趕往火災現場的三輛消防車,竟被一輛一輛登記之後,才被放行。這麽“較真”,知道救火是什麽概念不?

或許不能排除,有的消防車可能存在證件不全、持卡不符等情況。然而,就算消防車“手續”有瑕疵,公路部門、收費站也該把警情放在第一位——消防車每耽誤一秒鐘,都意味著災情和生命危險的加重。這種無比簡單的邏輯,為何在收費站就不被認可了呢?甚至,道路上的交通信號燈都不阻攔消防車,一切車輛行人都要為執行任務的消防車讓行,為何獨有某些收費站對消防車“不近人情”呢?

任何人,可以跟規則較真,卻不該跟“水火”較真,因為水火無情。而消防救援是最大的公共利益,與消防救援“較真”若成了某些行業的“硬規矩”,是不是說,收費利益面前,哪怕事關“水火”的公共利益都不在話下?

救護車、搶險救援車、消防車等特種車輛跟公路收費的關係,有關方面有必要給一個清晰具體的說法,比如“消防車出警收費站須特事特辦”,就應當從法律層面給予明確,避免無謂的糾紛。

撰文/馬滌明

微信編輯/王鍾的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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