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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一般都吃什麽肉?這事兒在中國歷代都不同

作者|我方團隊張嶔

由於不同王朝經濟發展水準不同,吃肉這事兒,在中國歷代都不同。

比如在漢朝年間,馬和牛都是重要戰略資源,就算有錢也不能吃。日常的肉食,重要是豬肉羊肉狗飼料雞肉,另外也有各種水產。普通老百姓家,逢年過節能吃上雞肉,城市的貧民們如果趕上好年景,也能吃上豬下水。《東觀漢記》就記載當時城市的窮人“老病貧寒,不能買肉,日買一片豬肝”。

至於有錢人?那就吃的豐富了,比如燒烤,常把豬肉羊肉鹿肉魚肉拿來燒烤,特別是“貊炙”,是把整個羊拿來燒烤。另外還有煎魚煎豬肉等菜肴,都是有錢人享用的美味。

而到了唐朝時,由於養豬業的發展,豬肉更平民化了。唐朝的達官顯貴們,主要都是吃羊肉。豬肉基本上不了達官顯貴的餐桌。魏王李泰曾在平民家吃豬肘子,吃完後抹抹嘴,立刻警告身邊人別泄露出去。唐朝的貴族宴席,往往以鹿肉熊肉兔肉為名貴,還有很多奇特菜品,比如駱駝蹄子做成的駝蹄羹,就是享譽唐朝貴族圈的名品。

至於平民百姓家,吃豬肉則更容易了。以《太平廣記》記載,唐代逢年過節,基本豬肉都在民間脫銷。吃雞肉當然也更容易了,唐朝普通家庭,基本家家養雞,所以才會有那句名詩:故人具雞黍,邀我至田家。

到了宋代時,中國烹飪技術突飛猛進,煎炒烹炸全齊活。豬肉也就更普及,在都城汴京,以《夢梁錄》記載,每天早晨都要上萬口豬送進汴京城,以供汴京百姓食用。甚至連大相國寺的和尚都經營豬肉生意,獨特的殺豬菜賣火汴京。發明東坡肉的大文豪兼大吃貨蘇東坡,用一句話概括了豬肉的地位:富家不肯吃,貧家不解煮。水產價格也便宜,汴京的魚類能賣30錢一斤,普通人家基本可以消費得起。

那富人家不吃豬肉,又吃什麽呢?主要是羊肉,特別是宮廷裡,羊肉是高大上的美味。另外還有河豚嘉琪魚等珍品,都是有錢人炫富時才吃。不過,由於地域差別,如螃蟹等食材在京城可以賣上千錢,在沿海卻基本白撿,一只賣2文錢,差別相當大。

到了明代時,這事就平均多了,以《五雜俎》記載,由於交通發達,而且明朝的水產養殖技術更先進。當時北方大城市的水產市場上,幾乎各地珍品都有,像螃蟹等水產品,價格比原產地還便宜。

明朝人的肉類食品,自然也更豐富。特別是東南沿海發達城市,餐桌上的肉類也五花八門。葡萄牙旅行家克魯士估算過,在當時的廣州城,一天要消耗掉五六千頭豬和一萬隻鴨子,另外還有數不清的狗牛等肉類。

至於宋代時屬於皇家美味的羊肉,明代時也更普及,《如夢錄》記載,明代的開封城,普通的羊肉店每天宰羊都有數隻。秋天塞上風起時,北京以及河北的大城市,家家都要在這天吃羊肉。另外鵝在明代是珍品,明初時有“禦史不食鵝”的說法,以彰顯官員清廉,不過在商品經濟發達的中後期,何止禦史吃鵝?老百姓家有重大宴席,鵝肉必須上桌。

到了晚明年間,明代的宴席更奢侈,一場重大宴席的花費,常是普通家庭數月的生活費。《五雜俎》裡記載的一場公款吃喝,不過主客三人,卻用了七十二隻雞和十八隻鵝,還有一百五十斤豬肉。而當時的重大宴會,也都要在肉類上爭奇,甚至還有熊掌猩唇等新鮮食材,可為奢侈之極。

每個王朝的世態萬千,只看餐桌上的肉類,就是濃重的縮影。

參考資料:《唐語林》、《東觀漢記》、《明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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