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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哲學:毛姆筆下的維特根斯坦

在為毛姆的《刀鋒》所寫的“譯本序”中,譯者周煦良先生經過考證,指出:“可以斷言小說中的拉裡就是寫的維特根斯坦。”毛姆寫此作之時,維特根斯坦的名氣,可能只在一些很小的圈子內。因此,毛姆說他筆下的人物,尚不夠有名。但他在這樣說的同時,又說如果哪天這位朋友成名了,他的這本小說“對於替我朋友作傳的人,將不失為一本可資征引的書。”小說家言,不足為憑,但至少可以看出,毛姆寫作時的認真。如此,讀毛姆此作的讀者,大概一種是喜歡毛姆的,一種是奔著維特根斯坦去的。我屬於後一種。

儘管有此背景,但堅持認為應將小說看作虛構作品來讀的,也有。在《拉裡:刀鋒上的行者》一文中,郭勇健先生說:“在這個令周熙良先生喜出望外的發現和趣味盎然的考證,隻讓我感到十分掃興。在我看來,‘拉裡’的原型到底是不是維特根斯坦,與我的閱讀經驗毫無瓜葛;把‘拉裡’這一文學形象落實為現實中的某個哲學教授,我以為甚至是對《刀鋒》的一種貶低。‘拉裡’只是一個純粹虛構的理想人物,毛姆通過虛構這個人物,揭示了人性中固有的一個精神緯度。這一精神緯度,在20世紀初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歐美世界中被清晰地意識到,在拉裡身上得以顯豁,但在人類歷史上的一切時代、一切地點,它始終存在,亙古不滅。”

郭勇健先生的看法,有其道理,但要說將“拉裡”這一文學形象“落實”為維特根斯坦,是對《刀鋒》的“一種貶低”,我估計作者毛姆本人,亦不見得同意。因為在我看來,追索維特根斯坦本人的精神歷險,其所“揭示”出的人性之“精神緯度”,絕不比毛姆筆下的“拉裡”遜色。因此,我更願意將毛姆的《刀鋒》,看作是對維特根斯坦精神肖像的一種文學解讀。而我這裡寫下的,即是將毛姆的“解讀”,與維特根斯坦本人及其傳記作家的作品相參照,借此來討論時代、信仰和意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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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說來,十九世紀是一個相信進步的世紀,因此而充滿樂觀主義精神。而這種對進步的“信仰”,主要由兩個原因促成:一是科學的進步,二是財富的積累。但這種過分的樂觀,則不過是一種幻想。叔本華說:“進步,那才是你們的幻想。這就是19世紀的夢想,就像在10世紀人們幻想能夠死而複生一樣。每一個時代都有幻想。當糧食和過去的儲備被耗盡的時候,你們卻把科學和財富堆積得更高。相對於如此巨大的堆積物,人類難道不會越發地渺小嗎?”

在科學的發達和巨量的財富面前,人之越發渺小,即意味著對人的貶低。而在人類的所有活動中,對人之貶低尤甚的,是戰爭。第一次世界大戰來了,攜帶著近代科技的巨大能量和殘酷性,擊碎了人類將不斷進步的樂觀夢想。小說中的拉裡,也因為參加戰爭,而性情大變,重新思考人生的意義。

而這與現實中的維特根斯坦,有極大的相似性。也正是在一戰的戰壕裡,維特根斯坦深切思考“邏輯與罪”的問題;一九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維特根斯坦在其“戰時筆記”中寫道:“對神秘事項的渴望源自於如下事實:科學無法滿足我們的願望。我們覺得,即使所有可能的科學問題都悉數獲得了解答,我們的問題還完全沒有被觸及到。”維特根斯坦在這裡指出,科學的發達,無關乎人心;因此,才有“對神秘事項的渴望”。小說中的拉裡,也在波蘭礦工考斯第那裡,接觸到神秘主義思想;而這,亦構成其尋求人生意義之征程的一個步驟或環節。

科學帶來進步,亦造成殘酷的毀滅,人心因此而陷入無聊和迷茫。在毛姆的小說中,人們瘋狂追求財富和享樂,正如法國作家迪迪埃·雷蒙在《叔本華》一書中所言:“無聊是致命的疾病,是公眾的災難,他使得所有這些可能的消遣應運而生,其中首當其衝的就是牌戲、舞會和狂歡活動。”而且他們迷信,但“在叔本華看來,迷信者之所以迷信,是為了填補空虛,逃避苦悶,表面上他是被迷信折服,實際上他是在自娛自樂。”

在縱酒狂舞的背後,是心靈的極度迷茫。正如巴茲·魯曼導演的影片《了不起的蓋茨比》“開篇”所示:“那時,我們都迷茫了/越是想要跟上所處時代的步伐/我們就越迷茫”。二十世紀二十年代,人們心靈的迷茫和空虛,最終釀成嚴重的後果,那就是三十年代德國納粹的興起。周煦良先生說:“小說無一語涉及納粹的興起,但是,小說反映的歐洲的精神空虛,已足夠說明為什麽納粹主義能夠乘虛而入了。”

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中,人生的意義問題,成為一個致命的難題。戰爭所帶來的,使讓人之存在,成為一種絕對的偶然。人存在的根基,遭到絕對的毀滅。英國學者特裡·伊格爾頓在《人生的意義》一書中,有如是總結:“現代主義思想的標誌性特徵是一種信念,認為人的存在是偶然的——沒有根基、沒有目標、沒有方向、沒有必然性,人類本來很有可能從未出現在這顆行星上。這種可能性掏空了我們的現實存在,投射出恆常的失落和死亡的陰影。即使是狂喜的時刻,我們也頹喪地知道腳下的根基宛如沼澤——我們的身份與行為缺乏牢固的基礎。這可能讓我們的美好時光變得更加珍貴,也可能讓它們變得毫無價值。”

這種令人絕望的時代氣氛,讓那些敏感的心靈,尤感痛楚。如植物般脆弱的個體,在戰爭與死亡的廢墟之上,將如何尋求人生的意義,從而得以站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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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刀鋒》中,直接促成拉裡之思想轉變的,是其朋友的死亡。死亡在這裡所扮演的,是一個提醒者的角色,它讓拉裡從一個樂觀而追求上進的青年,突然變得憂鬱,沉默和不安起來。在小說中,拉裡如此自道:“你就想到一個在一小時以前還是個有說有笑、充滿生氣的人,直挺挺躺在那裡;就是這樣殘酷,這樣沒有意義。你沒法子不問自己,人生究竟是為了什麽,人生究竟有沒有意義,還僅僅是盲目命運造成的一出糊裡糊塗的悲劇。”

維特根斯坦說:“死亡不是生命中的任何事件。它並不是世界中的任何事實。”這裡的意思,相當清楚,即對個體而言,當我們生活著時,死亡遠離生命;而死亡一旦降臨,則生命不複存在,死亡是對生命的終結,因此“死亡不是生命中的任何事件”,它當然也不是“世界中的任何事實”。但人之存在論意義上的“共在”性,決定了他人的死亡,尤其是摯友親朋的死亡,能在一定意義上“開啟”我們;而這種“開啟”,則讓作為個體的我們,提前到死亡中去,喚醒本真的自我,從而意識到世界及人本身的荒誕性。這裡的荒誕,即人之存在意義的匱乏。

本真自我的覺醒,意味著對幻象之我的告別。在《叔本華》一書中,法國作家迪迪埃·雷蒙寫道:“吸引著我們的那個‘我’,其所有的一切要求我們具有個性,引導我們去確認或享受它,但究其本身,不過是夢境所引起的幻覺罷了。”但人之本性的無力或孱弱,使多數人寧願相信幻覺的存在,而不願面對真實的世界及自我。但在拉裡,當他意識到人之存在的荒謬性時,他就再也不可能是原來的那一個;因此,當他回到家的時候,他就不可能像常人那樣正常地去上班,正常地去結婚,正常地去過日子。在他的心中,對信仰的尋求,成為最重要的一件事。

友人之死,讓拉裡開始追問上帝是否存在,如果存在,為什麽還有惡——這個典型的神義論難題。在小說中,拉裡這樣說:“我想弄清楚上帝究竟有,還是沒有。我想弄清楚為什麽世界上會有惡。我想要知道我的靈魂是不是不滅,還是我死後一切都完了。”最後一問,可一分為二:一是靈魂是否存在,二是靈魂是否不死。在康德那裡,上帝存在和靈魂不死,是其倫理學的前提條件。但在拉裡,這是一個關乎生命的存在之問。

小說中間,他周圍的人群,亦覺察到了這一點。作品中的敘述者說:“我覺得他[拉裡]是在尋求一種哲學,也可能是一種宗教,一種可以使他身心都獲得安寧的人生準則。”在與伊莎貝爾交談時,他們有如下對話:

   “他開始走的是一條悠長艱苦的路線,可是,他最後也許會找到他要找的東西。”

   “那是什麽呢?”

   “你難道沒有想到過?從他告訴你的那些話看來,他表示得相當明顯。上帝。”

毛姆在這一點上,抓得相當準確。因為從維特根斯坦的筆記看,其對死亡及上帝問題的深切思考,密集而執著。一九一六年七月八日,維特根斯坦在筆記中寫道:

   懼怕死亡是錯誤的,也即壞的生活的最好的標誌。

   如果我的良心使我心緒不寧,那麽我便與某種東西發生了不一致。但是,這種東西是什麽?它是世界嗎?

   如下說法毫無疑問是正確的:良心就是上帝的聲音。

可以看出,他急切地想從上帝那裡找到存在的依據,從而為過一種良好生活,提供可靠的意義基礎。在同一天的筆記中,他說:

   相信某個上帝就意味著理解了人生意義問題。

   相信某個上帝就意味著看到了並非一切事情都經由世界中的事實而獲得了最終的解決。

   相信上帝就意味著看到了人生是有一個意義的。

但是請注意,儘管維特根斯坦對宗教信仰有著執著的尋求,但是當他在說“某個上帝”的時候,表明他還不能認清那一位又真又活的上帝;這說明其在信仰的征途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而且,最終是否抵達,亦較難說清。在小說中,拉裡的情形,似亦大致合乎維特根斯坦的真實狀況。拉裡說:“我應當生在中世紀,那時候,信教是天經地義的事。那樣的話,我就會看清自己的前途,在教會裡謀一個職位。現在我沒法相信。我想要相信,但是,我相信不了一個比一般上流人士好不了多少的上帝。”拉裡,或者說維特根斯坦的這一疑惑,意味著現代語境中宗教信仰的艱難。因此,“我應當生在中世紀”一語中的“應當”,不過描畫出理想與現實間的距離。

在根本的意義上,宗教信仰的獲得,意味著一種根本的決斷。卡斯培在《現代語境中的上帝觀念》一書中指出:“宗教信仰存在於人生決斷的水準上,是一種關乎整個人及其一切行為的決斷。它是一種最根本的選擇,一種不可不作的選擇,一種對現實整體之特定理解的決斷,以及一種對於現實整體的特定實踐關係的決斷。作為負責任的人類回應行動,這種決斷就是對啟示的回應,他知道自己受到邀請、挑戰、支持。這種決斷是一種原初的信任,可理解為一種自我給予的贈禮。”

小說中拉裡在信仰問題上的掙扎,表明在他那裡,根本的人生決斷,尚未做出。正如小說中恩夏姆神父對其所說:“你是一個有極深宗教觀念的不信上帝的人。上帝將會挑選上你。你會回來。是回到這裡或者別處,只有上帝說得了。”在這一問題上,維特根斯坦同樣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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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作品,毛姆最大的敗筆,是對拉裡之精神歸宿的誤解。在小說中,拉裡從印度回來時,已獲得心靈的寧靜。這就意味著,在毛姆那裡,印度吠陀經哲學能在根本的意義上帶來拯救。這不過是一種幻想。但這種幻想,即東方文明將拯救世界,在毛姆所生活的時代,相當普遍。有一些西方人真這麽認為,而中國人中相信這個的,也不少。

郭勇健先生指出,“他[拉裡]在印度哲人那裡領悟到的真理,其實歸根到底,也就是西方文化傳統中內涵的真理。拉裡在人生中的每一個重大時刻,都希望能夠去希臘旅遊,這象徵著他的精神之源頭在希臘,而非印度。印度或東方只是一種偶然的他力和助力。西方文化中出現的問題,終究必須由西方文化來解決。地球是圓的,任何一種越洋航海,只要沿著正確的方向,最終總是返回原點,回歸自身。”“西方文化中出現的問題,終究必須由西方文化來解決”,我認同這一看法。但如果認為西方文化的精神源頭只是希臘,則未必。

照我在本文中所採用的解讀方式,即將小說中的人物與其原型相互參照,以對相關問題進行討論,我們即可發現,其實在維特根斯坦或拉裡那裡,希伯來所佔的精神份量,遠超過希臘。維特根斯坦是一個猶太人,這不只是一個表面的身份問題,更有其深刻的精神指向。英國哲學家瑞·蒙克在《維特根斯坦傳:天才之為責任》一書中提及:“他[指維特根斯坦——引者注]和德魯利的談話愈加頻繁地轉到宗教話題上。他把德魯利的‘希臘’宗教觀念與他自己的想法對照,說自己的想法是‘百分百希伯來的’。”從這個角度出發,討論維特根斯坦尋求人生意義的問題,就不能不時時以信仰的緯度為參照。

毛姆在小說中,如此概括拉裡的生活準則:“不急躁,對人隨和,慈悲為懷,丟掉一個我字,不近女色。”“不急躁,對人隨和,慈悲為懷,丟掉一個我字”,諸如此類的說法,帶有強烈的東方色彩。關於維特根斯坦的宗教信仰,有學者將其與禪宗進行比較研究,這不能說完全沒道理,但在我看來,的確相當表面。

在維特根斯坦與印度思想之間,有一個叔本華。瑞·蒙克在《維特根斯坦傳:天才之為責任》一書中指出:“在一個一般性的層面上,可以說布勞威爾的哲學立場屬於大陸反理性主義思想傳統;(例如)叔本華在此傳統之列,維特根斯坦則對這傳統——卡爾那普曾吃驚地發現——抱有極大的同情。(這一時期維特根斯坦曾針對石裡克的批評為叔本華辯護,卡爾那普吃了一驚。)”而眾所周知的是,構成叔本華哲學的思想來源之一,即印度思想。從這個角度看,不能說維特根斯坦全然未受印度思想的熏染,但要說這種熏染帶有根本的重要性,則是我所不能讚同的。

說拉裡“不近女色”,也不準確。因為在小說中,拉裡有兩次親近過女色,但都不是主動的。所以,準確的說法是,拉裡不主動親近女色。這一問題之所以重要,以致將其列入“生活準則”之中,還在於其涉及兩個重要的人生主題,即欲與愛。弗洛伊德之後,性欲的重要性,不言自明。叔本華亦嘗言:“性欲到處都被默認為是無法避免的、必不可少的,不同於其他欲望,無關情趣,因為它是構成人類本質的欲望。與其發生對峙的時候,為了能必勝無疑和自我滿足,任何動機都無可指責。它是年輕男子的思想和日常的向往,而且通常也是老年人的,它是一種執念,時時縈繞在無恥之徒的內心,無時無刻不壓迫著貞節之人的意念。”

愛與欲相連,二者很難分離,但也有不同。欲更多指向肉身,而愛則與人生的意義相連。甚至我們可以說,沒有愛的人生不值得一過。維特根斯坦在此問題上,頗多掙扎與無奈;但或許愛就是這樣,正如特裡·伊格爾頓所說:“愛是一件令人勞累和沮喪的事,充滿掙扎與挫折,而不是笑嘻嘻的、傻頭傻腦的滿足感。”

在這一方面,維特根斯坦受到魏寧格《性與性格》一書的巨大影響。魏寧格說:“若轉而考慮有天賦的男人,我們會看到,在他們身上,愛的開端常是自我折磨、自輕自賤和自我克制。一種道德轉變出現了,被愛的對象像是生出了一種淨化作用。”在魏寧格看來,在一些男人那裡,愛意味著一種倫理實踐,如亞裡士多德筆下的悲劇,有一種淨化作用。我不知道這是否有道理。但在維特根斯坦那裡,與愛相伴隨的,確是無休止的折磨與痛苦,以及偶爾的快樂。

關於愛,維特根斯坦說:“但我容易被傷害或害怕被傷害,但這樣保護自己是所有愛的死因。為了真正的愛,人需要勇氣。但這意味著他必須還得有分手和斷絕[他的愛]的勇氣,換句話說,有忍受致命傷害的勇氣。但我只能希望自己免於最壞的事情。”缺乏勇氣和自我克制,使維特根斯坦的愛,猶如其在信仰問題上一樣,顯得格外艱難。

但這種艱難,或許並不意味著最終的失敗。無論是小說中的拉裡,還是現實中的維特根斯坦,他們因為處於一個世紀的轉折點上,因此他們自身的艱難,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某種普遍性的象徵意味:即在現代語境中,人生的意義何在?愛何以可能?沒有了傳統形而上學或習俗的支撐,意義只能來源於自主的創造,正如特裡·伊格爾頓所說:“人生沒有既定的意義,這就為每個個體提供了自主創造意義的可能。如果我們的人生有意義,這個意義也是我們努力傾注進去的,而不是與生俱來的。”這一自主性,即現代意義上的自由之核心。

意義因創造而生,且永無休止。特裡·伊格爾頓指出:“我們至少可以肯定,意義總是越挖越多。邏輯上不可能有一個終極意義,一個終結所有闡釋的意義,因為它本身也需要闡釋。既然一個符號的意義來自於它與其他符號的關係,那麽,就不會有一個終極的符號,正如不會有一個終極數字,或終極之人。”拉裡或維特根斯坦的人生實踐所表明的,正是這樣一個道理,即有意義的人生,正在於對人生意義的不斷地追尋之中。

來源:愛思想網

轉自:哲思學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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