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01、月薪三千過著什麽樣的生活,換言之,應該在過什麽樣的生活?
明明喜歡吃日料,想了想選擇平價小火鍋;明明喜歡SK2,卻選擇了更經濟的國產美妝;明明想入最新款的手辦,卻一遍一遍的告訴自己不需要。
月入3000就要縮減欲望,人在沒錢的時候,將就的不只是物質,還有精神世界。
沒有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不是因為沒時間而是機票太貴;放棄了那場計劃很久的音樂會,因為內場票是整整一個月的工資;放棄了健身房的私教課,儘管那是更有效率的健身方式。
02、太多“不能”“不捨得”和“算了吧”,欲望像困獸一樣在籠子裡轉來轉去,亟待解救。
月薪3000,你喂不飽那隻野獸,如果你已經習慣了這種生活,安慰自己說賺多少不重要,那唯一能做的就是給它催眠,告訴它沒體驗過的外邊的世界也沒那麽好。
這不是有沒有享受生活的權利,而是完完全全的逃避。
03、面對物欲不是什麽羞恥的事情,沒什麽不敢承認的。
跟很久不見的朋友吃飯,他對我說:“在北京、美國、歐洲見識更大的世界之後,想要的東西也越來越多,倒有了更多奮鬥的動力,幸福感反而提升了,因為生活被賦予了更多要追求的意義”。
人的拚勁和欲望真是被激發出來的,沒有經歷多彩世界的時候,覺得現狀還不錯,貧窮真的限制了我們的想象力,想像不到能擁有多麽美好的生活。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當體會過真正的享受生活,體會過世界有多豐富廣闊,才會有盡力一搏,將想要的納入囊中的鬥志。
04
美國著名女詩人艾米莉·狄金森作的《如果我不曾見過太陽(Had I not seen the Sun)》帶我們更多的思考。
Had I not seen the Sun
------- by Emily Dickinson
Had I not seen the sun
I could have borne the shade
But Light a newer Wilderness
My Wilderness has made
假如我沒有見過太陽
我也許會忍受黑暗;
可如今,太陽把我的寂寞
照耀得更加荒涼。
05、沒有什麽能夠剝奪你享受生活的權利。
真正可怕的不是暫時的潦倒,而是溫水煮青蛙式的安於現狀。
努力做一個成全自己欲望的人,連起碼爭取的姿態都沒有,隻幻想著自己一夜暴富,自欺欺人的告訴自己賺的少過得也挺好,那是摻了砒霜的毒雞湯。
想要有享受生活的權利,既然要跳出舒適區,真實的欲望不丟人,誰都值得過更好的生活。
“想來想去還是努力賺錢更靠譜,不然心情不好時,只能買兩瓶啤酒一袋雞爪子在路邊嗷嗷的哭。努力賺錢的話,就能躺在幽美的山中溫泉裡敷面膜。努力賺錢還可以去紐約哭,去倫敦哭,去巴黎哭,去羅馬哭,邊瀟灑邊哭,想怎麽哭就怎麽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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