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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狀腺疾病用藥大全(建議收藏)

甲減

甲狀腺功能減退症(甲減)是由於甲狀腺激素合成和分泌減少或組織利用不足導致的全身代謝減低綜合征。

甲減的藥物治療:左甲狀腺素鈉片(L-T4)、甲狀腺片(含有T3,臨床已不常用)。

左甲狀腺素鈉片的劑量取決於患者的年齡和體重,遵循個體化原則。

監測時間:治療初期每間隔4-6周複查一次;達標後每6-12個月複查一次。

治療目標:臨床甲減癥狀和體征消失,TSH、TT4、FT4值維持在正常範圍內。

注意:中樞性甲減,不能把TSH作為監測指標,應將血清TT4、FT4作為監測目標。

中樞性甲減應將FT4控制在正常值上限。切記!在甲減治療前尤其是中樞性甲減,一定要排除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否則可能誘發腎上腺危象,危及生命。

如果患者服用L-T4病情反而惡化,常提示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可能。

甲減的服藥注意事項:

1、年齡<50歲,無心臟病者可儘快達到完全替代劑量;年齡>50歲,替代前常規檢查心臟狀態。

L-T4一般從25-50ug/天開始,每1-2周增加25ug,直到達到治療目標。

心臟疾病者起始劑量宜小,調整劑量宜慢,防止誘發和加重心臟病。

2、T4半衰期長達7天,故可每天一次服藥,一般早上空腹服用。

部分患者服藥有心悸等反應,可改為早上空腹和睡前服用。

某些藥物如鐵劑、鈣劑影響L-T4吸收,須間隔4小時服用。

3、加速L-T4清除的藥物:苯巴比妥、苯妥英鈉、卡馬西平、利福平、異煙肼、洛伐他汀、胺碘酮、舍曲林、氯喹等。

4、抑製TSH分泌的藥物:貝沙羅汀、二甲雙胍、生長抑素如奧曲肽、多巴胺/溴隱亭、糖皮質激素、維甲酸(可引起有臨床意義的中樞性甲減)。


亞臨床甲減

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TSH>10mIU/L,主張給予L-T4替代治療。

治療目標和方法與臨床甲減一致。TSH處於4-10 mIU/L之間,不主張給予L-T4治療,定期監測TSH的變化。

對TSH4-10 mIU/L,TPOAb陽性的患者,要密切觀察TSH的變化(這些患者容易發展成臨床甲減)。


妊娠期甲減

治療:L-T4為首選替代治療藥物。妊娠前確診甲減,調整L-T4劑量,TSH正常再懷孕。

妊娠期間診斷甲減,即刻治療,L-T4劑量較非妊娠時增加30-50%。依據妊娠特異的TSH正常範圍,調整L-T4劑量。

(ATA指南建議TSH指標為:1-3個月在0.1-2.5 mIU/L;4-6個月在0.2-3.0 mIU/L;7-9個月在0.3-3.0 mIU/L。)

甲功的監測:如果調整L-T4劑量,每2-4周測定TSH、T4/FT4;達標時間越早越好(最好在妊娠8周之內);TSH達標以後,每6-8周監測一次。

注意:對於妊娠期和哺乳期甲減一定要補充適當的碘以供胎兒和小兒甲狀腺所需。碘補充量一般250ug/天,但不要超過2倍即500ug/天。尿碘的理想範圍是150-250ug/L。


新生兒甲減

目前認為測定足跟血TSH是最可靠的篩查方法,採集標本時間應當在產後3-5天內。

可疑病例的標準是TSH 20-25 mU/L,可疑病例進一步測定血清甲狀腺激素水準。

新生兒1-4周期間,TSH>10 mU/L,TT4<65ug/dl,常提示甲減的存在。

治療原則:早期診斷,足量治療。

劑量選擇:

為了保證治療確切性,達到目標後再測定FT4,使FT4維持在正常值的上1/3範圍。


原發性甲減

L-T4替代治療:

①TSH目標值設定為0.2-2.0 mIU/L;

②老年人適當提高,建議為0.5-3.0 mIU/L;

③孕婦<2.5 mIU/L;

④避免TSH<0.1 mIU/L,否則增加骨質疏鬆和心臟病風險;

⑤如果TSH正常值是0.4-4.0 mIU/L。ATA建議所有原發性甲減的TSH控制在1.0-2.0 mIU/L,


甲狀腺激素抵抗綜合征

如果臨床上遇到患者T3、T4水準增高,但是TSH水準反而正常或增高時,一定要想到甲狀腺激素抵抗綜合征的可能。

治療:

①L-T3,反饋抑製TSH分泌;

②L-T4治療無效;

③三碘甲腺乙酸,無明顯增高代謝作用,可反饋抑製TSH分泌;

④溴隱亭;⑤禁用甲亢的處理手段如藥物、手術、131I等。


甲亢

甲狀腺功能亢進(甲亢)是由多種病因導致甲狀腺功能增強,分泌過多甲狀腺素所致的臨床綜合征。

毒性瀰漫性甲狀腺腫(Graves病)最常見。

一般治療:注意休息;補充足夠熱量和營養、糖、蛋白質和B族維生素;失眠較重者可給鎮靜安眠劑;心悸明顯者給β受體阻滯劑。

主要治療:

①藥物治療:適用於輕、中度患者;

②手術治療:適用於中、重度患者;

③131I碘治療:適用於藥物失敗或術後患者。

治療甲亢的藥物:

抗甲狀腺藥物需規律治療1.5-2年以上,記住!要規律服藥,且及時與醫師溝通。

抗甲亢藥物有哪些副作用?

1、常見副作用:粒細胞減少(一般不需停葯,減少抗甲狀腺藥物,加用一般升白細胞藥物)、皮疹(使用抗組胺藥物,皮疹嚴重應停葯)。

2、嚴重副作用:粒細胞缺乏——危及生命。(通常發生在最初大劑量治療的2-3個月內;再次用藥的1個月內;預防:在治療早期應每周查白細胞一次,若白細胞少於2.5×109 /L,中性粒細胞少於1.5×109 /L)應考慮停葯;告知病人用藥過程中如果出現咽痛、發熱、全身不適等癥狀應迅速到醫院檢查。

3、肝損害:發生率低(0.1%-0.2%)MMI主要引起膽汁淤積,PTU肝細胞損害;輕者停葯後可恢復,重症可引起肝壞死。

4、血管炎:主要由PTU引起,MMI也可引起,多見於中青年女性。

甲抗藥物治療注意事項:

1、治療前應檢查血細胞水準,肝功等。治療過程中定期隨訪並複查甲功,注意有無口腔黏膜和咽部炎症,如出現咽痛、發熱、形成癤,應立即停用此類藥物。

定期檢查血常規(注意中性粒細胞計數)。

2、甲亢病人服藥期間應禁辛辣食物、海味、濃茶、咖啡、煙酒;保持心情平靜,防止勞累。

3、抗甲狀腺藥物治療過程中出現甲狀腺功能低下可使用甲狀腺製劑;

甲狀腺製劑也適用於甲亢癥狀緩解但甲狀腺反而增大或突眼加重,一般從小劑量開始。

4、停葯指證:抗甲狀腺藥物規律治療2年以上,經醫生評估後決定是否停葯:甲狀腺明顯縮小及TSAb(甲狀腺刺激抗體)陰性者,停葯後複發率低;

停葯時甲狀腺仍較大或TSAb陽性者,停葯後複發率高,對此類患者應再延長治療。

停葯後隨診頻率:停葯後第1年複發率最高,故第一年隨診建議:停葯後第1個月、第3個月複查,以後每三個月複查。

甲亢癥狀復現則隨時就診;第2-3年半年複查一次;3年後每年複查一次。


哺乳期甲亢

如果TSH低和TRAb陽性,建議ATD治療。需適當補碘以供小兒所需,每天250ug。

甲亢患者產後可以哺乳:

①首選PTU,因為半衰期短,乳汁濃度低;②甲硫咪唑可以選用;③抗甲狀腺藥物應該在哺乳後立即服用,距離下次哺乳時間4小時;④分次服用,減少乳汁中藥物濃度。

甲亢危象搶救

1、抑製甲狀腺激素合成:首選PTU,首劑600mg,後200mg tid 口服,癥狀減輕後改一般治療劑量。

2、抑製甲狀腺激素釋放:服用PTU後1-2小時加用復方碘溶液,或碘化鈉。

3、抑製組織T4轉換為T3,抑製T3與細胞受體結合:(PTU、碘劑、β受體阻滯劑、糖皮質激素),鹽酸普萘洛爾 30mg q6h口服,氫考100mg q6-8h加入液體中靜滴。

4、降低血甲狀腺素濃度:必要時血液透析。

5、支持治療及對症治療


甲狀腺結節

治療方法:基本治療措施有隨訪觀察、外科手術、酒精介入療法、放射性碘治療、雷射凝固治療、射頻消融治療、甲狀腺激素抑製療法。

TSH抑製治療:

不建議常規使用TSH抑製治療良性甲狀腺結節;

可在小結節性甲狀腺腫的年輕患者中考慮採用;

如要使用,目標為TSH部分抑製。

副作用:長期抑製TSH可導致亞臨床甲亢,心血管不良反應以及造成絕經後婦女骨密度降低。

甲狀腺良性結節,定期隨訪。

第一年每3-6個月複查一次超聲;若結節無變化,第二年開始6-12個月複查一次。

隨訪中若出現局部壓迫癥狀,如氣道或消化道壓迫,結節生長過快,超聲有惡性可能表現等,則建議患者手術治療。

術後處理:

①甲狀腺全切術:術後立即L-T4補充,並定期隨訪甲狀腺功能。

②甲狀腺部分切除:隨訪甲狀腺功能,發現甲減時補充L-T4。

③甲狀旁腺損傷:補充鈣劑和維生素D。


亞急性甲狀腺炎

治療:輕症者,非甾體抗炎葯,療程2周。重症者,糖皮質激素,初始潑尼松20-40mg/日,維持1-2周,緩慢減少劑量,總療程不少於療程6-8周。

過快減量、過早停葯會使病情反覆。


無痛性甲狀腺炎

治療:避免應用抗甲狀腺藥物及放射性碘治療。β-受體阻斷劑或鎮靜劑可緩解大部分病人臨床癥狀。

糖皮質激素雖可縮短甲狀腺毒症病程,並不能預防甲減的發生,一般不主張使用。


產後甲狀腺炎

治療:多數病例呈自限性過程。

甲亢期一般不需要抗甲狀腺藥物乾預,甲亢癥狀嚴重者可給予β受體阻滯劑等對症治療。

甲減期血清TSH<10mIU/L時不需要甲狀腺激素的替代治療,可自行恢復。一旦發生持續性甲減,應及時治療,如果計劃再次妊娠,按妊娠甲減處理。


甲狀腺腺瘤

治療:手術為主。


甲狀腺癌

治療:手術治療和非手術治療。

非手術治療包括:

①放射治療;

②內分泌治療:所有甲狀腺癌作全甲狀腺切除的患者要終身服用甲狀腺素,以防甲狀腺功能減退和抑製TSH增高。

TSH抑製是降低分化型甲狀腺癌複發率的重要輔助措施。

不僅是雙側甲狀腺術全切除術後的患者,也被推薦用於部分切除術後的患者,亦是轉移性疾病的治療方式。

長期接受TSH抑製治療的患者應服用鈣劑和維生素D。

監測分化型甲狀腺癌L-T4抑製治療:TSH目標值,低危患者為0.1-0.5 mIU/L;高危患者<0.1 mIU/L。

③化學藥物治療:化療對甲狀腺癌的治療很不理想,僅作為姑息治療或其他手段無效後的嘗試治療。

常見的化療藥物有絲裂黴素、環磷醯胺、5-氟尿嘧啶、多柔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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