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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個稅抵房貸房租官方細則來了

導讀:根據新修訂的個稅法,今後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

來源丨新華視點(XHSXHSD)

據新華社報導,新一輪個人所得稅改革的一大亮點——專項附加扣除政策20日揭開面紗。當天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在兩部門官網開始為期兩周的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0日開始一並公開征求意見的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

根據新修訂的個稅法,今後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稅法授權國務院制定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根據暫行辦法,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簡便易行、切實減負、改善民生的原則。

如:

規定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每個子女每年1.2萬元(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接受學歷或非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規定期間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額扣除;

大病醫療支出方面,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發生的自負醫藥費用超過1.5萬元部分,可在每年6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住房貸款利息方面,納稅人本人或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住房租金根據納稅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額扣除;

贍養老人支出方面,納稅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其中,獨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標準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

實施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既是個稅改革亮點,也是難點。記者了解到,此次公開征求意見旨在廣泛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更好回應人民群眾的期盼。暫行辦法頒布前,相關部門已經以無方案征求意見方式廣泛聽取了全國各地專家學者、“兩會”代表委員和群眾代表的意見。

按照暫行辦法規定,專項附加扣除標準並非一成不變,將隨著教育、住房、醫療等民生支出變化情況適時調整。據悉,暫行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後將依法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詳解征求意見稿

“新華視點”記者採訪權威專家,詳解征求意見稿。

子女教育:每個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支出每年定額扣除1.2萬元

——征求意見稿規定: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萬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其中,學前教育為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學歷教育覆蓋小學到博士研究生。

——專家解讀:

據統計,目前我國公辦幼稚園年均收費約8000元、民辦幼稚園年均收費約2000元到1.4萬元;高中年學費和住宿費900元到3200元;高校本科年學費4200元到1.9萬元;研究生年學費8000元到1.3萬元。

西南財經大學經濟與管理研究院院長甘犁測算,每年每位子女1.2萬元的教育支出扣除標準,可大體覆蓋全國各地各階段子女教育的平均支出,相當於我國城鎮就業人員人均月工資的2倍,並適度體現了一定的前瞻性。

據悉,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由子女的父母等法定監護人扣除。父母雙方可分別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也可由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

“考慮到學生流動性強,對不同區域、不同教育階段實行統一定額標準,有利於簡化稅制、降低征納成本、防範道德風險。”甘犁說,為擴大減稅覆蓋面,子女接受民辦教育和在境外接受教育的支出實際也統一納入扣除範圍,對於二胎家庭,扣除額也將翻倍。

繼續教育:每人定額扣除3600元到4800元

——征求意見稿規定:

納稅人接受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教育期間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額扣除;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額扣除。

——專家解讀: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財稅學院教授許建國說,學歷繼續教育與非學歷繼續教育分設定額,是因為學歷繼續教育,尤其是在職研究生等費用標準一般高於非學歷繼續教育。

繪畫、藝術、體育運動等個人興趣愛好培訓能否減稅?記者了解到,繼續教育概念比較寬泛,一些未納入職業目錄的個人興趣愛好培訓,與職業技能關聯度不高,暫不納入此次扣除範圍。

據悉,為降低征管難度,非學歷繼續教育按照證書定額扣除。

大病醫療:對個人自負醫藥費用超過1.5萬元的部分,按照每年6萬元的限額據實扣除

——征求意見稿規定:

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社會醫療保險管理資訊系統記錄的由個人負擔超過1.5萬元的醫藥費用支出部分,為大病醫療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萬元標準限額據實扣除。

——專家解讀:

據悉,目前我國已基本建成了覆蓋城鄉的醫保體系,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報銷後,個人實際負擔比例和數額較低。將扣除限額定為6萬元,能夠覆蓋大部分大病醫療支出。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孫鋼分析,按照世界衛生組織定義,當家庭自負醫藥衛生支出超出家庭總支出的40%時,則該家庭發生了災難性醫藥衛生支出。按此推算,我國的災難性醫藥衛生支出標準約為1.6萬元。此外,我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的起付線主要集中在5000元至2萬元,統籌考慮不同納稅人群收入水準、風險承受能力,允許1.5萬元以上的醫藥費用扣除是合理的。“將起扣標準確定為1.5萬元,體現了國家對大病患者家庭的關懷。”

首套房貸款利息:每年按1.2萬元標準定額扣除

——征求意見稿規定:

納稅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其配偶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償還貸款期間,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

——專家解讀:

甘犁認為,將扣除範圍限定於首套房貸款利息支出,是為了與“分城施策”的房地產調控政策相銜接,兼顧調控效果,體現“房住不炒”的中央精神,更好地保障基本居住需求。

此外,目前商業銀行貸款月均利息約1025元到1189元,征求意見稿規定每月1000元的扣除標準,與此較為接近。甘犁分析,從國際上看,韓國、墨西哥、意大利等國房貸利息扣除限額佔人均月工資約10%到15%,上述扣除標準約佔我國人均月工資15%,處於較高水準。

記者了解到,采取定額扣除而不是限額內據實扣除,主要考慮貸款利息支出每月變動,如采取限額以內據實扣除,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需每月調整扣除額,將大大增加征納雙方負擔;此外,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年度間不均衡,前期利息支出超過扣除限額,後期低於扣除限額,如果采取限額以內據實扣除,納稅人無法充分享受扣除政策。

住房租金:無房者租房按每年9600元到1.44萬元標準定額扣除

——征求意見稿規定:

納稅人本人及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沒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發生的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承租的住房位於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年1.44萬元(每月12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年1.2萬元(每月10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小於100萬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專家解讀:

孫鋼測算,上述扣除標準較大程度覆蓋了全國平均租金支出水準,同時兼顧了各地租金水準的差異性。住房租金扣除標準總體上略高於房貸利息扣除標準,體現了對租房群體的照顧。

記者了解到,采取定額扣除而不按租金發票限額據實扣除,是考慮了目前租房市場的實際情況,即大部分租賃行為並沒有開具發票,如果把發票作為前置條件,會增加納稅人負擔,還會推高租金價格。

此外,扣除方式為依據住房租賃合約扣除。根據規定,納稅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贍養老人:每年按2.4萬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征求意見稿規定:

納稅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贍養人的贍養支出,可按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萬元(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應當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年2.4萬元的扣除額度。

——專家解讀: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怡認為,將被贍養老人規定為60歲(含)以上老年人,與老年人權益保護法規定以及當前退休年齡一致,社會易於接受。

值得關注的是,如果老人子女已經去世,其孫子女、外孫子女實際承擔對老人的贍養義務,也可獲得贍養老人扣除。

切實減負:月入2萬元者可減稅超7成

今年9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針對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提出,要按照“讓廣大群眾得到更多實惠”的要求制定具體範圍和標準,確保扣除後的應納稅收入起點明顯高於5000元,進一步減輕群眾稅收負擔,增加居民實際收入、增強消費能力。

記者以在北京工作的李某為例算了一筆账,假設李某本人為獨生子女,兒子正在上小學,父母已滿60歲,在北京沒有購買住房、租房居住,自己正在攻讀在職研究生學歷,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四項專項附加扣除。

假設李某月工資為2萬元,在不考慮“三險一金”情況下,個稅改革前按每月3500元基本減除費用標準計算,每月應繳納個稅3120元;今年10月1日以後取得工資,按每月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調整後的稅率表計算,應繳納個稅1590元,稅負水準降低近50%。

在此基礎上,2019年1月1日後取得工資,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後,其中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400元,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12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2000元,共計扣除4600元。

則李某每月應繳納的稅款降為830元,比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前少繳納稅款760元,稅負水準降低47.80%;比按照2018年10月1日以前每月3500元基本減除費用標準計算的稅款少繳納2290元,稅負水準降低73.40%。

專家指出,總體看,此次公布的辦法較好地兼顧了公平和效率,減負力度超出預期,稅收征管也力求簡便易行,盡量避免讓納稅人提供各種證明。鑒於該政策涉及面廣、實施情況複雜,國家正在加快建立部門間資訊共享機制,防範虛假騙稅逃稅行為,確保征管風險可控。

什麽是專項附加扣除?

新個稅法目前已施行最新“起徵點”和稅率,專項附加扣除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何為專項附加扣除?它指的是,在計算綜合所得應納稅額時,除了起徵點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允許額外扣除的項目,如子女教育等六項費用。

這是我國首次在個稅制度中引入專項附加扣除概念,也被普遍認為是我國推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重要一步。

新個稅法明年實施後,折算到月收入的個稅計算方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徵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圖文整理自21世紀經濟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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