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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東港違約逾500日債務重整內幕還原:債權人緣何不滿

  本報記者 李維 北京、遼寧丹東報導

  21世紀經濟報導報記者從接近丹東港人士獲悉,丹東港的此番重整,或許將有“新血液”注入。目前由金融債委會醞釀的重整方案中,有望引入有實力的產業戰略投資者。

  從2017年10月30日第一筆債券違約開始,丹東港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丹東港)和它的債權人們度過了煎熬的500多天。

  如今丹東港的僵局正朝著化解的方向邁出關鍵一步。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獲悉,根據由銀行等金融機構組建的丹東港集團有限公司債權人委員會(下稱金融債委會)投票形成的決議,部分金融債委會成員部門日前已向法院提交對丹東港進行重整的申請,等待法院決定是否受理。

  一位接近金融債委會人士3月4日表示,違約事件已拖延較長時間,而目前丹東港因資金流動性等問題已有喪失債務清償能力的可能,推動重整具有必要性和急迫性。另據記者獲悉,丹東港的重整不排除引入外部戰略投資者來實現“浴火重生”。

  與此同時,受賄選指控的丹東港實際控制人王文良雖已失聯多時,其控制或影響下的丹東港股東仍曾醞釀“預重整方案”來爭取主導權。3月22日,丹東港執行總裁胡鳳浩等管理層在京召開發布會,對其“預重整”方案進行介紹。

  但據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獲悉,但該方案並未能在財務狀況認定、中介機構聘用等方面獲得金融債委會認同,至今相關各方仍未能達成共識;此外,管理層在上述發布會上披露有關王文良的現狀情況也存在多處不實之處。

  接近金融債委會人士認為,王文良及其控制或影響下的丹東港,無論在債券違約前的分紅套現,還是此後的信息披露違規,以及可能存在資產轉移的情況,均導致其已很難再得到債權人的信賴。

  “(重整)將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通過依法依規對丹東港集團進行破產重整的方式,公開公平公正地保護企業職工、債權人、債務人等權利人的合法權益。”3月25日,一位接近地方政府的人士對此表示。

  從違約走向重整

  丹東港發生違約的起點,要回溯到一年多前的2017年10月30日。彼時,丹東港的中期票據“14丹東港MTN001”出現實質性違約,導致其一連串債務問題被引爆。

  一方面,是公開市場債券的連環爆雷。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根據Wind數據統計發現,截至2018年底,丹東港到期未償的公開市場債券規模達54億元,同時另有25.5億元債券將於2021年到期。

  另一方面,以銀行貸款為代表的大量金融債務的違約讓丹東港進一步陷入財務危機。據中債網的最新數據披露,丹東港金融類債務超過400億元。

  大量債務逾期不能償還使丹東港同時面臨著排山倒海式的訴訟與仲裁。第一筆債券違約後一個月,華融金融租賃公司就曾向寧波海事法院申請對丹東港的財產進行保全;後來在丹東銀行、萬聯證券等債權人的先後申請下,丹東港遭遇了一連串的財產、账戶查封。

  裁判文書網公布的裁判文書內容也顯示,貴陽銀行、金元順安基金、南京證券等十餘家機構陸續以已違約的債券持有人身份對丹東港發起訴訟,同時還將丹東港股東日林實業有限公司(下稱日林實業)和實際控制人王文良列入被告名單。

  訴訟風暴已兵臨城下,在大部分金融債權人的投票支持下,對丹東港的重整申請工作終於啟動了。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了解到,在發生違約的500多天裡,不少銀行債權人曾在有關部門的協調下多次商討償債的可能性及方案,但由於丹東港始終無法依靠自身及現有股東的資產對相關債務進行清償,實際控制人失聯,申請重整成為大部分債權人不得已的選擇。

  “這個過程中,為緩解地方金融風險和潛在的社會穩定等問題,地方政府也已經在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下做了協調債權人溝通、償債計劃討論等大量工作,但仍然無解。”3月5日,一位接近丹東港的人士表示,“如果任由債務違約問題這樣發展下去,將是對債權人和企業職工的不負責任,也會由於不斷拖延而進一步錯失挽救時機,加大企業資產損失。”

  “解局”關鍵棋

  對於當下的丹東港而言,重整也許成為其化解債務危局的關鍵舉措。

  首先丹東港的財務狀況並不樂觀。據丹東港在中國債券信息網公布的2017年三季度的財報披露顯示,丹東港總負債達464.56億元,其中非流動負債佔比達78.44%,資產負債率為77.20%。此後丹東港再未就財務數據進行披露,還因此遭到證監會立案調查。據一位接近丹東港的人士透露,丹東港的負債率遠不止此,除數百億的金融債務外,還存在數十億的或有負債並欠繳數億元稅款。

  與此同時,大量訴訟中伴隨的財產保全措施,正在給丹東港的日常經營帶來衝擊。

  “目前負債如果疊加或有負債,丹東港的實際資產情況恐怕比預期的更差。”上述接近丹東港人士坦言,“另外,很多法院訴訟原告都在申請財產保全,凍結丹東港的账戶和資產,讓公司運營面臨更大的困難。”

  “丹東港作為東部沿海的大港,存在巨大的發展潛力。”前述接近丹東港的人士表示,“這個時候不宜再由債權人分別行動維權,應借助重整這一司法程序,在維持丹東港正常經營活動的同時,利用法治化的手段依法維護相關各方的合法權益。”

  21世紀經濟報導報記者從接近丹東港人士處獲悉,丹東港的此番重整,或許將有“新血液”注入。目前由金融債委會醞釀的重整方案中,有望引入有實力的產業戰略投資者。

  “重整是對危困企業的挽救,通過對資產和業務方面的重組及債務調整,幫助企業恢復正常經營,這對員工的利益也是保護。”另一位接近丹東港的法律人士3月4日表示,“通過重組脫困的案例也很多,東北特鋼、重慶鋼鐵等企業都是經過重整破繭重生的。”

  對於重整的提請,丹東港管理層則有質疑認為,丹東港當前账面淨資產並不為負,是否具備實施重整的法律依據。

  對此,一名接近金融債委會的法律人士3月24日解釋稱,資不抵債並非申請重整的唯一條件,“丹東港方面大量銀行貸款到期無法償還,加上逾期債券持有人提起的訴訟和財產保全,已經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的可能,同樣滿足《企業破產法》的重整條件。”

  事實上,申請對丹東港進行重整也是金融債權人投票表決的結果。記者獲悉,金融債委會成員中13家部門對於申請重整表決同意,債權本金佔比超過8成。

  債權人緣何不滿

  據記者了解,丹東港在重整申請發起前夕也曾試圖“自救”,並向丹東市政府提交過一份預重整方案。3月22日,丹東港管理層在京召開發布會,對相關內容進行了闡述,並對當前金融債委會提出的重整申請表達了質疑,

  但據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獲悉,這份方案中的諸多要素並未獲得債權人的認可。例如其認為截至2018年三季末,丹東港账面資產雖然僅有602.75億元,但清查評估數卻高達894.7億元,而淨資產的清查評估數也高達405.39億元,方案同時提出允許大股東注入其持有的非丹東港資產,幫助企業紓困。

  然而,上述預重整方案中的數據和中介機構的聘用引發了債權機構的反彈。

  “丹東港總資產的清查數很有可能存在虛高的問題,其聘用的審計和評估中介給出的這個意見,很多債權人並不認可。”一家債權銀行人士早在3月5日時就指出。

  另據記者獨家獲悉,丹東港提出上述方案中的部分資產還存在一定“水分”,例如其名下擁有或施工的土地資產可能存在違規用海、違規填海造地的情況。

  據一位接近丹東港的人士透露,丹東港大東港區區域建設用海規劃範圍內已填海未確權海域面積約500多公頃,違規佔用海域面積10多公頃;海洋紅港區違規佔用海域面積達100多公頃,且該港區未進行土地登記。同時,丹東港名下“無房產證房產”還有100多處。

  事實上894.7億元總資產也與丹東港的公開信披存在邏輯上的矛盾。

  據丹東港在中國債券信息網公布的2017年三季度的財報披露顯示,丹東港彼時總負債達464.56億元,總資產僅有601.8億元,資產負債率超過77%。

  “丹東港單方面找中介評估了接近900億的總資產,也就是說從2017年違約到現在,丹東港憑空增加了近300億資產出來。”3月24日,上海一家投行人士坦言。“一邊出現了兌付危機,另一邊資產還在增加,顯然有注水的嫌疑。”

  在一些債權人看來,丹東港召開發布會主要是緩兵之計,希望通過給債權人“畫餅”,拖延、逃避可能面臨的重整程序,試圖保住對丹東港的控制權以及與政府討價還價。

  “第一次違約是前年(2017年)的事了,這麽長時間都沒見到丹東港出來公開做一句負責任的表態,結果現在這個時候端出一份可信度存疑的預重整方案,無非是因為希望逃避、拖延法定的重整程序,擔心丹東港的控制權旁落。”另一位接近丹東港的債權銀行人士3月23日指出。

  無效的“預重整”

  丹東港3月22日召開的發布會上,丹東港管理層同時認為,當前由金融債委會提出的重整申請,沒有按照“法治化、市場化”的原則進行。

  而據記者從接近債權行人士處了解,債權人對該說辭頗不讚同。

  “為化解丹東港的債務危機,在丹東港銀行債委會等主要債權人的呼籲和建議下,省市政府為維護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和保障員工權益,召開若乾次協調會議,要求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有序緩解地方和企業債務風險。時至今日,一年多的時間過去了,丹東港的債務問題尚未得到解決,大量的債券、銀行、經營類債務到期不能償還,期間還時有耳聞丹東港有轉移資產的行為,債權人的損失在不斷擴大,對此,債權銀行非常焦急,一直在推動能盡快進入重整程序。”上述接近丹東港的債權銀行人士表示。

  有法律人士指出,丹東港方面有權提“預重整”的說法。但“預重整”不同於破產法下的重整,並非司法程序,是債權人與債務人協商一致、意思自治的結果,其前提是債權人具有進行預重整的意願。

  “丹東港方面有權提‘預重整’的說法,但大前提是要尊重債權人的意願。” 一位在企業重整方面有著豐富經驗的法律人士3月24日表示,“哪個方案合法,中介機構說了不算、丹東港說了不算、有關部門說了也不算,只有債權人點頭才算,現在的情況是債權人根本不同意、不認可丹東港方面的這個方案,如果沒有獲得債權人的認可,那麽預重整方案只能是丹東港方面的一廂情願。”

  “目前債權人通過司法程序提請重整的方式,是具有法律強製力保證的重整路線,也是當前局勢下,保護各方合法權益的最好方式。”前述法律人士坦言。

  “丹東港集團無法到期清償債務,具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的可能,完全符合法院受理重整申請的條件,破產法也明確賦予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對丹東港進行重整的權利,不受丹東港提出的預重整想法的影響。”一位接近金融債委會的人士3月24日表示。

  大股東失信風波

  在一些銀行債權機構看來,除丹東港方面提出的預重整方案問題重重外,以失聯多時的王文良為代表的現有股東及控制人難以獲得債權機構的信任,亦是此次債權人申請啟動重整程序的重要原因之一。

  事實上,王文良實際控制下的丹東港存在諸多管理問題和合規瑕疵,早已在業內引起關注。

  “丹東港方面多次債務違約,違約後不及時披露財務數據已遭到了證監會處罰,聘請的中介機構也多次出現審計事故。”上述接近債權行人士坦言。

  事實上,丹東港已因信息披露違規而遭遇證監會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監管措施。另據預重整方案顯示,丹東港方面聘請的審計機構系瑞華會計師事務所(下稱瑞華所),而其採用的資產評估公司——河南龍源智博聯合資產評估事務所亦是瑞華所的關聯企業。

  而據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統計發現,瑞華所在2016年至2018年期間,已累計不少於5次受到證監會及派出機構的行政處罰,其中涉及ST華澤、振隆特產、亞太實業、勤上光電、鍵橋通訊等多家公司的財務報告的虛假記載和未能勤勉盡責的問題。

  事實上,除財務上的水分與不被信任外,丹東港管理層在上述發布會中還披露了其他不實信息。例如胡鳳浩在發布會上稱,丹東港實際控制人由於身體不好,目前在海南省養病。

  然而據21世紀紀經濟報導記者3月5日從接近當地司法系統人士確認,丹東港實際控制人王文良因涉及遼寧全國人大代表拉票賄選案被判刑,目前一直失聯,並不存在“在海南養病”的情形。

  同時,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此前報導丹東港違約前發生的異常高分紅現象,也被部分債權機構投下了不信任票。(詳見本報2018年4月28日《丹東港債務違約溯源:致命的分紅?》)據記者此前調查,2015年丹東港在高負債情況下多次實施高額分紅,或成為了壓倒丹東港財務健康的重要原因。

  上述報導曾指出,丹東港2015年第四季度“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支付的現金”較往常出現異常,高達19.49億元;而丹東港時年淨利潤僅有11.05億元。而記者計算發現,2009年以來的8年間,該科目單季均值僅為2.98億元,這意味著2015年四季度的分紅規模為平均值的6.54倍。

  但丹東港方面在3月22日的發布會對此予以否認,認為其危機與分紅無關,理由是高分紅沒有形成債務。

  “股東的這種行為和如今的解釋,很難讓市場相信他們會提出一個負責任的重整方案。”一家債權銀行人士稱。

  上述債權機構的表態,與記者此前現場調查時了解到一部分人的觀點遙相映襯。

  “大家都認為日林是有錢的,可就是不還錢。”2018年4月,丹東一位當地人士向記者表示。

  資產轉移疑雲

  即便在違約發生後,丹東港股東也曾有過疑似逃廢債行為的“小動作”。

  例如據接近一家債權銀行人士透露,丹東港實際控制人此前曾試圖轉讓其通過丹東老東北農牧有限公司實際控制的金融資產國富期貨。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從上述債權銀行人士處獲悉,在上述債權行匯報後,該行為已由遼寧省證監局及時製止。

  但據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調查獲悉,丹東港實際控制人或已在國富期貨上“另做文章”。據天眼查數據顯示,在丹東港違約前的2017年10月16日,老東北農牧將國富期貨的2.64萬股質押給上海尊宏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尊宏投資)。

  “期貨公司是持牌金融機構,因為隨意出質會影響股權結構的穩定性,質押期貨公司股權獲取融資這種行為通常要遵循嚴格的監管要求。”北京一家期貨公司的合規人士表示。

  2018年底江蘇省國資委網站的一篇通訊中,國富期貨的實際控制人已變更為昔日的浦發銀行行長朱玉辰,而朱玉辰與尊宏投資實控人赫英明亦是配偶關係。

  “不排除王文良已經通過質押、代持等方式將期貨公司資產出售轉移的可能性,雖然股權登記沒有變,但控制權已經轉讓了,王也拿到了錢。”一位關注丹東港的投行人士分析稱。

  除經營上的失信,王文良不被信任還有另一個原因。

  據美國媒體報導,王文良通過旗下日林建設集團曾向希拉裡的基金會捐款200萬美元;同時曾向紐約大學捐款2500萬美元,並擔任該校董事會成員。因此,王文良是否仍在暗中對丹東港重整事宜的遙控也引發了市場間的另類猜測。

  一位丹東港的債權機構人士坦言,“抓緊時間推動重整才是當務之急,如果丹東港因為這類事情拖著,也將喪失重新振作的機會。”(編輯:巫燕玲)

(21世紀經濟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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