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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行與9名女生交往,“校霸”也應納入“掃黑除惡”射程

在掃黑除惡的東風之下,這類附著在學校周邊的“小混混”也應受到法律的審視、嘗到“霸道”的代價。

寧夏一社會男子以“找對象” 為名 逼迫9名女學生交往被逮捕。新京報我們視頻出品

文 | 社論

近日,寧夏固原市彭陽縣警方通報破獲了一起“校霸”案。據通報,嫌疑人張某虎自2018年以來逞強耍橫,在彭陽縣第一中學、第二中學、第三中學、職業中學等學校,通過QQ、微信、快手等通訊軟體結識未成年女學生,以“找對象”為名強行與9名中學女生交往,不答應的便實施恐嚇、滋擾、毆打。

案發後,彭陽縣警察局掃黑辦立即成立專案組,對此案展開偵查。2019年8月9日,張某虎被彭陽縣檢察院批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校園本是學生學習的場所,竟成了“校霸”追女生、結“兄弟”的地方,如果不是當地警方通報,還真以為是哪部古惑仔電影裡的情節。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部分港片裡的“大哥大”,常在馬仔的前呼後擁之下,熱衷於“捕獵”校園裡清純的女學生。不知道張某虎將目光瞄準了校園,還在學生中結識“兄弟”,用於“保護”其所找的“對象”,是不是受此啟發。但影視畢竟是影視,隻提供感官的刺激,現實中的“校霸”,帶來的卻是實實在在的傷害。

強行與9名女生交往的“校霸”,固然只是個案,但現實中,不少學校都受困於這種“校霸”的騷擾。這並不難理解:因為絕大多數中學生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年幼怕事,容易被欺軟怕硬的“校霸”盯上;學生又涉世未深,被欺辱了不敢聲張,反過來助長了“校霸”的強梁。若缺乏有效的護佑,長此以往,此種情況會形成惡性循環,日後釀成更大的悲劇。

應當看到的是,這些“校霸”往往不是一個人的囂張,而是一群人在作歹。這個張某虎據說背後就有一群小跟班為其助陣。顯然,“團夥”式“校霸”,一是破壞性更強,嚴重影響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另外也增加了依法依紀懲處的難度,容易造成屢打不絕的局面,難以“斬草除根”。

一些學校對這種來自校外的“衝擊”,會主動聯繫和尋求警方支持,但也會有學校出於一些混混的威懾力與各種考量,選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在基層執法中,即便一些學校求助警方,但有時候“校霸”的行為也構不成尋釁滋事,且“校霸”本身可能就是未成年人,從而導致基層警察部門很難將其繩之以法。

這次,張某虎的案件被納入“掃黑除惡”的射程內,借此對以往的惡行列出清單、逐一對照法律進行檢視,製住了橫行已久的“校霸”。這也提醒其他學校,遇到類似問題要堅定地維護學生權益、積極與警察部門聯動。

這輪“掃黑除惡”專項行動要求,掃黑除惡,既要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也要著眼於基層“拍蠅”,這個“蠅”,包括橫行鄉裡的地方“惡霸”,也應包括“埋伏”在學校周圍、專門以侵害學生為目標的小流氓、小混混;專項行動還強調掃黑除惡要“打早打小、除惡務盡”,一些“校霸”年齡不大,其惡行也還處於初級階段,正符合“打早打小”的範疇,顯然也不能對其輕縱。

當然,因為不少“校霸”還是未成年人,在打擊“校霸”的過程中,也要注意霹靂手段與教育引導相結合,尤其是要謹防“拔高”處理或擴大化,嚴格在法律框架內行事。

在“掃黑除惡”專項行動之外,站在長遠角度審視,打擊“校霸”,還有賴於警察部門將“護校”行動常態化,嚴厲依法打擊擾亂校園公共秩序、侵害校園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保護校園和廣大師生合法權益。

編輯:孟然 校對:范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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