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五次全國幽門螺桿菌感染處理共識》,現已明確與下列多種疾病的發病有關。
(1)非萎縮胃炎,萎縮性胃炎,淋巴細胞性胃炎等;
(2)胃潰瘍,十二指腸球部潰瘍;
(3)胃癌、胃黏膜相關淋巴組織淋巴瘤;
(4)胃少見病:增生性胃息肉、胃黏膜肥大症等;
(5)胃外疾病:缺鐵性貧血、血小板減少症、維生素B12缺乏症等。
(6)有報導稱心腦血管疾病、某些肝膽疾病、呼吸系統疾病、白血病、皮膚
病、口腔疾病、糖尿病等也與之相關。
不是所有人都要檢查和治療
Hp胃炎是一種感染性或傳染性疾病,所有感染者均應得到治療,從這一角度看似乎已不再需要根除指征。這就好比發現「無癥狀的寄生蟲(如蛔蟲、鉤蟲)感染」一樣,我們進行治療時考慮過指征嗎?
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我國人群中有近半數人感染了Hp,感染人口基數龐大;隨著Hp耐葯率的上升,根除已很不容易。
因此,目前我國主動、全面篩查Hp陽性者並給予治療並不現實。
根除Hp治療的獲益在不同個體間存在差異。既然全面篩查並不現實,現階段我們仍需要根除Hp的指征,以便主動對獲益較大的個體進行Hp檢測和治療。此外,已證實有Hp感染的個體,不管是否有根除指征,如無抗衡因素,均可作為根除對象。這是「治療所有HP陽性者」的一種被動策略。
治療所有幽門螺桿菌陽性者」的被動策略,不管是否有根除指征,如無抗衡因素,對查幽門螺桿菌陽性者進行根除治療。
哪些情況時需要篩查幽門螺桿菌?
1. 消化不良初診者(病史不長,年齡小於45歲並無胃病報警癥狀)、複診者。
2. 胃十二指腸潰瘍、消化性潰瘍、明顯異常的各型慢性胃炎、胃MALT淋巴瘤、胃癌、胃息肉等需要根除幽門螺桿菌的患者。
3. 預防胃癌和有胃癌家族史者。
4. 拒絕胃鏡檢查者。
5. 長期服用非甾體類抗炎葯(如阿司匹林、布洛芬等)、質子泵抑製劑(如奧美拉唑)類藥物者。
6. 其它與幽門螺桿菌有關的疾病:酒糟鼻、尋麻疹、肝病、口臭、膽石症、肝硬化、糖尿病、缺鐵性貧血、小兒發育不良、偏頭痛、冠心病、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維生素B12缺乏症等。
7.建議納入常規體檢項目,美日等國早已以法律形式進行了強製要求。
哪些情況時需要根除?
1.消化性潰瘍;
2.胃黏膜相關淋巴組織淋巴瘤;
3.幽門螺桿菌陽性的慢性胃炎伴消化不良;
4.慢性胃炎伴胃黏膜萎縮或糜爛;
5.早期胃腫瘤已行內鏡下切除或胃次全切除術;
6.長期服用質子泵抑製劑;
7.有胃癌家族史;
8.計劃長期服用非甾體抗炎葯;
9.一些與幽門螺桿菌感染相關的胃外疾病,如貧血;
10.個人要求治療,需要經醫生評估後進行治療。
目前常用檢測方法有哪些?
一、快速尿激酶實驗
胃鏡檢查並不能直接看到幽門螺桿菌,需在胃鏡下鉗取胃竇黏膜組織置入含尿素試液中,數分鐘後如變為紅色,證明有幽門螺桿菌,這種方法稱快速尿素酶試驗。
二、C13和C14(尿素呼氣實驗)
非侵入式檢測,簡單方便、準確、無痛苦。為最常見的檢測方式。
三、血液幽門螺旋桿菌抗體檢驗
常見的胃功能三項或四項檢測中,就有HP抗體實驗。只能說明有過細菌感染,不能說現在是否有幽門螺桿菌,不常規用於判斷是否需要根除治療和療效評估。在某些特定情況如消化性潰瘍出血、胃MALT淋巴瘤、嚴重胃黏膜萎縮和抗幽門螺桿菌藥物治療後,胃鏡或呼氣試驗查可能會出現假陰性,採用血清抗體可視為現症感染進行治療和療效判斷。
四、糞便抗原實驗(單克隆糞便抗原試驗)
五、病理切片實驗
根除後能夠降低胃癌發生的風險嗎?
專家一致認為幽門螺桿菌感染是預防胃癌最重要可控的危險因素,90%的非賁門部胃癌與幽門螺桿菌有關。
儘管感染者僅有1%會發生胃癌,但我國人口基數很大,又是胃癌高發區,對有胃癌家族史人群,早期定期篩查和根除治療非常有價值,成本-效益比高。
胃腫瘤高發區胃萎縮、腸化生發生年齡低,30歲前已有近50%萎縮,在發生前根除治療更能有效地降低風險,根除後每年約5%再感染,10年會有70%以上的人再感染,定期複查和治療很重要。早期胃癌內鏡手術切除後、胃癌術後也要定期檢查和治療預防複發。
根除幽門螺桿菌推薦方案
幽門螺桿菌陽性可以不治療嗎?
檢查發現幽門螺桿菌陽性,現在部份臨床醫生和病員仍然對根除治療有所顧慮,這是由於:
- 幽門螺桿菌導致炎症、潰瘍和腫瘤發生往往多因素的,並非是唯一因素;
- 抗生素對老年人、幼年兒童和體質較差者的胃腸道微生態存在影響;
- 治療後可能會增加胃食管反流病、肥胖、哮喘、炎症性腸病等疾病發生的風險。
- 抗生素導致的耐藥性及肝腎損害等。
所以,沒有根除指征的感染者,如孕婦、14歲以下兒童等,除非有必要,不建議根除。
總之,根除幽門螺桿菌增加的風險,應該小於不根除幽門螺桿菌增加胃癌發生風險,所謂「兩害相權取其輕」,因此大部分專家認為不需要有顧忌,除非有抗衡因素如小兒老人孕婦特殊人群、藥物獲得困難、藥物副反應大、藥物過敏體質、多次治療失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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