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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司整改保費規模下滑等問題 渤海人壽作出解答

  渤海人壽6個月的“禁閉”即將期滿。

  公司治理問題是否完成整改?“禁閉”對公司是否產生實質性影響?股東出質股權是否與禁閉監管有關?對於這些業界關注的問題,3月21日,渤海人壽品牌經理鄭荔對《國際金融報》記者作出了一一解答。

  已於2017年底全部按期完成整改

  2017年10月11日,保監會在官網發布對渤海人壽的監管函,直陳其包括股東股權、股東大會運作、董事會運作等“十宗罪”。保監會要求渤海人壽立即實施整改,並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此外,保監會還要求自監管函下發6個月內,切斷渤海人壽與海航集團及其關聯方的財務資助、資金運用類交易等。

  目前,渤海人壽是否完成整改?

  對此,鄭荔表示:“渤海人壽已於2017年底全部按期完成整改,並向中國保監會提交了整改報告。此外,在保監會風險評級中,渤海人壽已連續三個季度被評為B級。”

  保費規模下滑因業務結構調整

  根據相關媒體統計,2017年保費收入榜中,在人身險保費排名方面,渤海人壽排第49位。榜單顯示,2017年其保費收入情況不夠理想,規模保費和原保險保費收入同比雙雙下滑。

  這是否與“禁閉”懲罰相關?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員王向楠對《國際金融報》記者指出,“這可能會減少渤海人壽的投資收益,但沒有明顯的機制會影響該公司的保費收入和償付能力。”

  對此,鄭荔稱:“2017年度,渤海人壽保費規模受業務結構調整影響雖有下滑,但業務品質已有很大改善,償付能力充足率和盈利狀況樂觀,轉型成果顯現。”

  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末,渤海人壽營業收入實現108.79億元,同比增長31.8%,淨利潤為1.77億元,連續第四年實現盈利;總資產超330億元,財務投資收益率6.79%,償付能力充足率為516.35%;原保費佔比、非中短存續期產品保費佔比分別由2016年末的36.4%和0.83%提升至49.9%和63.6%;在售保障型產品佔比提升至81%,非中短期產品佔比達九成,連續四個季度達成保監會要求的業務結構指標,內涵式業務增長模式初步成型。

  同時,渤海人壽在業管客服方面的關鍵品質指標也表現樂觀,投訴辦理及時率為100%、理賠獲賠率99.77%、億元保費投訴量0.42件,均優於行業均值。

  股東股權質押對經營管理無影響

  另外,記者注意到,2017年第四季度償付能力報告披露的股東最新質押資訊顯示,渤海人壽進行股權質押的股東數目驟然上漲。

  2017年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該公司股權質押的股東包括其最大的股東渤海金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江蘇凌雲置業有限公司,分別已質押259200.6萬股、44600萬股。到了2017年第四季度,除了上述兩家股東外,又增加了6家:廣州利迪經貿有限公司、廣州市澤達棉麻紡織品有限公司、北京國華榮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寧波君安物產有限公司、上海聖展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寧波君安控股有限公司,各自已質押100000萬股、103700萬股、117800萬股、87700萬股、18000萬股、30400萬股。

  在被問及股東出質股權是否與“禁閉”監管有關時,鄭荔表示:“股權質押與禁止關聯交易之間沒有關聯。股東股權質押是通過質押融資方式取得資金,來補充企業生產經營中的流動資金,屬於公司正常、合規的經營活動。”

  同時,鄭荔還表示:“質權人不是公司股東,出席渤海人壽股東大會等股東權利仍由出質股東行使,因此,渤海人壽股東股權質押對渤海人壽當前和以後的經營管理沒有影響。”

  對此,王向楠指出:“這反映出該企業的股東普遍需要融資,更有可能將該企業作為融資平台,對該企業的穩健發展及其消費者權益保護有一定的不利影響。因此,監管部門更會關注這類企業。”

  (國際金融報見習記者 劉博)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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