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子公司資產被扣押 雪萊特:法院扣錯了

昨日(8月25日),雪萊特(002076,SZ)公告披露,公司近日收到子公司富順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順光電)提交的檔案,獲悉富順光電的部分資產被扣押。資產被扣押,莫非富順光電陷入了什麽糾紛之中?

然而,按照雪萊特所說,事情並非如此。公司稱,富順光電的資產屬於被錯誤扣押,法院本應扣押的是福建宇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建宇福)、陳建順的相關資產。其中,陳建順目前為雪萊特第二大股東。

子公司資產疑被錯扣

按照雪萊特公告所稱,富順光電收到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書》《指定保管人通知書》《協助執行通知書》等檔案。根據《協助執行通知書》,法院要求富順光電協助執行:扣押富順光電位於福建省漳州市龍文區小港北路38號,富順光電科技園倉庫的2.5萬個20KW充電模塊。

對於法院的上述要求,雪萊特方面提出了異議。公司表示,根據《民事裁定書》,因買賣合約糾紛案,科士達(002518,SZ)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查封、凍結、扣押福建宇福、陳建順所有的價值1.19億元的財產。法院經審查後裁定:扣押福建宇福位於福建省漳州市龍文區鶴鳴路21號倉庫(以下簡稱鶴鳴路21號)的3.5萬個20KW充電機模塊。同時,根據《指定保管人通知書》,法院指定富順光電負責保管福建宇福所有的存放在福建省漳州市龍文區小港北路38號,富順光電科技園3號樓一樓倉庫內的20KW充電模塊2.5萬個。

鑒於上述情況,雪萊特認為,法院本應扣押福建宇福位於鶴鳴路21號的3.5萬個20KW充電機模塊,而在實際執行中卻扣押了富順光電位於小港北路38號的2.5萬個20KW充電模塊。雪萊特表示,法院扣押的資產為富順光電通過合法方式購買的充電模塊,富順光電根據採購合約支付了對應款項,所有權歸屬於富順光電。

雪萊特還“喊冤”稱,公司及富順光電均不屬於科士達與福建宇福、陳建順的買賣合約糾紛一案的當事人,因富順光電被法院在財產保全執行過程中列為指定保管人、協助執行人,故富順光電才了解到案件有關的初步情況。公司稱,其已委託律師就該事項進行積極處理,與財產保全申請人、法院等展開積極協調,並已經向法院提交了扣押資產的異議申請,以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受公司董事陷入的糾紛牽連

根據上文可知,富順光電的資產之所以會被扣押,均源於“科士達與福建宇福、陳建順的買賣合約糾紛一案”。那麽,為何富順光電會被波及?

事實上,這源於案件當事人中的陳建順。公開資料顯示,陳建順為雪萊特第二大股東,且為公司董事、副總裁;同時,陳建順還是富順光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陳建順與雪萊特的交集始於富順光電。2015年度,雪萊特完成資產重組,公司通過發行股份和支付現金方式,作價4.95億元從陳建順等人手中收購富順光電100%股權。陳建順為富順光電的創始人,長期擔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根據雪萊特8月初的公告,陳建順持有的雪萊特全部8331.86萬股股份已經被司法凍結。

陳建順此番究竟陷入了什麽糾紛之中?在公告中,雪萊特透露,陳建順向公司表示其未收到與買賣合約糾紛及持股被司法凍結相關的法律文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科士達對此倒是有比較詳細的闡述。

8月7日,科士達發布累計訴訟情況公告,公司稱已在法院對福建宇福及陳建順就拖欠公司貨款事項提起訴訟。法院已於7月9日立案受理了案件,並於近日完成了對兩名被告持有的相關資產予以凍結保全手續。

按照科士達所說,福建宇福與科士達於2017年8月至2017年10月期間簽訂了6份《買賣合約》,合約金額1.62億元。陳建順向科士達簽署了《承諾書》,對前述《買賣合約》中福建宇福應付款項承擔保證責任。合約簽訂後,科士達按照約定完成了交貨,並提供了增值稅專用發票。

但截至公司起訴日,已有貨款1.19億元已逾付款期限。科士達請求法院判令福建宇福支付拖欠的貨款以及利息,判令陳建順對上述款項的清償承擔連帶責任等。

工商資料顯示,福建宇福股東為林如松和曾秋清。從股權關係上看,陳建順與福建宇福之間並無關聯,其為何願意替福建宇福應付款項作保,外界不得而知。

每日經濟新聞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