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高瀾股份內訌再起 原總經理反對其職務被免

每經記者:邱德坤 每經編輯:徐斐

高瀾股份(300499,SZ)創始人的“爭鬥”又開始了。3月12日上午,高瀾股份公告稱,公司董事長李琦兼任總經理職務,原總經理吳文偉不再擔任該職務,但是吳文偉反對該決議。

高瀾股份由李琦、吳文偉、唐洪三人共同創立,此前三人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共同成為高瀾股份實控人。而在2017年5月,唐洪明確反對吳文偉成為高瀾股份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3月12日,高瀾股份證券部工作人員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此前公司董事會換屆,在股東大會上存在原一致行動人之間的爭執。但是原一致行動人之間的爭執,是股東層面的問題,他們也不太清楚。

原總經理投反對票

2018年半年報介紹,高瀾股份是目前國內電力電子裝置用純水冷卻設備專業供應商。2月27日,高瀾股份發布2018年度業績快報顯示,公司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6011.7萬元,同比上漲45.72%(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然而在上述業績不錯的背景下,高瀾股份變更了總經理。3月11日,高瀾股份召開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議案,由董事長李琦兼任總經理職務。

高瀾股份表示,這是基於公司戰略發展的需要,推動公司戰略落地,加強經營管理。

對此,原總經理吳文偉投出反對票。吳文偉的反對意見是,董事長兼任總經理不利於公司治理;從分工合作考慮,吳文偉擔任總經理期間取得了一定的管理成效,更適合擔任總經理;李琦在振國智慧能源發展有限公司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未必有足夠的精力履行高瀾股份總經理的職責。

經濟學家宋清輝介紹,一般而言,經理層是董事會領導下的管理和執行機構。董事長兼任總經理,不利於兩者形成一種互相製衡的關係,總體而言弊大於利。最好的避免辦法應該是,董事長、總經理各司其責,或對董事長兼任總經理制定更嚴格的規定。

此前,吳文偉長期任職高瀾股份總經理。據相關公告介紹,吳文偉從2011年4月就開始擔任高瀾股份總經理。

公司目前無實控人

目前,吳文偉仍是高瀾股份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高瀾股份創始人不合,似乎早有端倪。

2017年5月25日,高瀾股份召開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和表決包括李琦、吳文偉等人為高瀾股份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不過,在選舉李琦為高瀾股份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時,吳文偉僅投出了4股;而在選舉吳文偉為高瀾股份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時,李琦則投出了約2466.11萬股。

雖然吳文偉當選了高瀾股份第三屆董事會的非獨立董事,但是副總經理唐洪對這一決議存在異議。

2017年5月底,高瀾股份公告稱,在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唐洪明確表示,反對吳文偉擔任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按照此前三人簽署的《一致行動協議》,其與吳文偉、李琦的表決意見不同,會令三人投票無效。

2011年8月15日,李琦、吳文偉、唐洪三人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共同成為高瀾股份實控人。按照該協議約定,三方決定在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及其他公司重大事務決策(包括但不限於行使表決權、提案權、提名權等)時保持一致行動,期限為協議簽署日至公司在深交所上市後的三年內。

2017年5月底,高瀾股份表示,基於吳文偉、唐洪兩人在公司任職情況以及一致行動人的關係,其意見出現分歧,可能對公司經營決策造成重大影響。

宋清輝認為,一家企業的創始人內訌會對該企業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也給外界一種企業人心渙散的感覺”。

目前,高瀾股份處於無實控人狀態。2月初,高瀾股份公告,截至2019年2月1日,公司股票上市已滿三年,《一致行動協議》中約定的有效期屆滿,李琦、吳文偉、唐洪不再續簽《一致行動協議》,三人的一致行動關係終止。高瀾股份由原三名一致行動人共同控制,變更為無實控人狀態。

(封面圖來源於攝圖網)

每日經濟新聞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