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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條令規定,開槍為了送戰友遠行

 文 / 長江漁翁

8月25日,青藏高原某部的駐訓地,山聳入雲,天地同悲。

 

年僅19歲,陝西省乾縣籍烈士郭豪的遺體告別儀式在這裡舉行。就在建軍節前夕,生於1999年的郭豪在一次演習中壯烈犧牲。此時,距離他脫下軍裝退役,只有一個月的時間。

 

烈士郭豪的遺體告別儀式上,18名士兵列隊站立,行鳴槍禮,以告慰郭豪的英靈。

 

鳴槍禮,這是一種古老卻又全新的軍隊禮儀。

 

說它古老,是因為自從人類還處於冷兵器和火器並用時代,就有了鳴槍禮,世界各國廣泛使用,作為對陣亡軍人的紀念和追思,已經有了幾百年的歷史。有人考證說,鳴槍禮的起源,是在一次戰爭中掩埋陣亡軍人遺體時,有士兵不慎槍支走火,進而大家紛紛仿效,最後演變形成了這種軍隊特殊禮儀。還有人解釋說是以前戰場上打了一段時間後,雙方都要搖旗休戰安葬遺體,然後對空打三發齊射表示安葬完畢可以繼續開戰。

 

說它全新,是因為對於中國軍隊來說,鳴槍禮直到今年才得到了正式的確認。2018年5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的解放軍三大條令之《隊列條令》規定:“參加作戰、訓練和執行其他重大軍事行動任務犧牲的軍人”舉行葬禮儀式,以及紀念儀式中設定“鳴槍禮”環節。條令還明確了鳴槍禮的實施細節規定。

 

在條令沒有規定以前,鳴槍禮已經在我軍使用。比如在維和烈士申亮亮、李磊、楊樹鵬的遺體回國安葬時,均對空開槍,送了烈士最後一程。在2008年抗震救災中邱光華機組失事後的葬禮、迎接志願軍烈士遺骸回國的時也曾使用過鳴槍禮。

 

不過那個時候條令沒有具體的規定,鳴槍禮還不是一個正規的軍隊禮儀,用或不用,怎麽用都沒有明確規定。比如安葬申亮亮烈士時,是29名士兵鳴槍11響,寓意申亮亮烈士29歲犧牲,從軍11年。李磊、楊樹鵬烈士安葬時,是58名士兵鳴槍6響;邱光華機組的安葬儀式上,是50名士兵鳴槍12響,其中的寓意內行人也能看懂。

 

 

一貫崇尚榮譽的美軍將鳴槍禮視為軍事禮節中的一個重要內容,美軍對軍人葬禮的程式和內容有非常細致的規定,除了為軍人提供免費的墓地和多種服務外,鳴槍、軍號、國旗都是軍人葬禮中重要的元素。也因為美軍在軍人葬禮中廣泛使用了鳴槍禮環節,所以美軍軍人的葬禮上的鳴槍禮也簡單樸素,一般只有3-5名士兵,列隊對空鳴槍3發。

 

人總歸都有那麽一天,給為國犧牲軍人的一個體面的葬禮,無疑是軍隊政治工作的最佳的抓手之一,對軍隊榮譽體系的塑造非常重要。解放戰爭時期,解放軍在孟良崮擊斃張靈甫後,敬重他在抗戰中的突出貢獻,花400大洋買來一口棺材收斂遺體,並為他更換上了解放軍的乾淨軍裝下葬,還允許被俘的國軍一名旅長和八名上校前去吊唁,我軍高級將領皮定均也去了現場,體現了共產黨的開闊胸襟和武德修養。

 

終於,在2018年,新條令對軍人葬禮列入到了17種軍隊禮儀之中,明確規定“參加作戰、訓練和執行其他重大軍事行動任務犧牲的軍人,所在旅(團)級以上部門可以為其舉行軍人葬禮儀式”。明確規定了犧牲軍人的棺槨要覆蓋國旗,奏國歌,鳴槍等內容和環節。

 

從這時候起,我們才可以說,我們是按照條令規定,開槍為犧牲的戰友送行。

 

抗戰中著名的川軍將領,寧死不退的中將集團軍司令官李家鈺在率部出川抗日時,曾說過一句名言:“男兒欲報國恩重,死到沙場是善終。”1944年,李家鈺壯烈殉國,準入祀忠烈祠,舉行國葬。1984年,中國人民共和國民政部追認李家鈺為抗日陣亡革命烈士。

 

李將軍說的這個善終,如果能以一枚勳章開始,以一個體面的葬禮結束,就圓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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