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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澤平:包商為何被接管?中小銀行發展突圍之困如何破?

  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任澤平 、方思元、楊薛融

  2019年5月24日,銀保監會發布公告稱,鑒於包商銀行出現嚴重信用風險,為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對包商銀行實行接管。此次接管是20年以來監管再度出手整治問題銀行,在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包商銀行事件有其特殊性,同時也反映了部分中小銀行共同存在的問題,需正視中小銀行在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壓力以及存在的風險,未來金融監管及貨幣政策仍需協同發力,支持中小銀行健康發展。

  明天集團股權問題是包商銀行被接管的主要原因。根據監管披露的信息,明天集團持有包商銀行89%的股權,而包商銀行大量資金被大股東違規佔用,形成逾期,導致包商銀行出現嚴重的信用風險。截至目前,包商銀行2017年的年報和2018年的年報都尚未公開披露,從已知信息來看,自2017年起,包商銀行資本充足率已低於監管要求。資本充足率要求作為銀行業監管紅線,指標意義重大,從包商銀行案例來看,持續增加的信用風險和資產質量壓力首先侵蝕利潤,銀行難以進行內源性資本補充,而包商銀行為非上市城商行、且主要股東均為明天集團關聯公司,一旦股東集中出現問題,則外源性資本補充難度同時加大。低於監管紅線的資本充足率將從各方面顯著影響經營。

  包商銀行問題暴露具有其特殊性,但同時也反映了部分中小銀行發展的共性。這一事件之所以引起市場的強烈關注,主要源於近年以來在金融嚴監管趨勢下,部分中小銀行過去的發展模式蘊藏的風險逐步暴露,市場對其發展前景產生憂慮。從發展現狀來看,2016年以來,中小銀行盈利能力逐步出現明顯分化,資產質量壓力陡增,且資本補充難度日益加大。從中小銀行發展進程來看,又積聚四大風險:1)公司治理欠缺:大股東資金佔用。部分中小銀行股東持股比例較為分散,股權結構複雜,易形成關聯交易,公司治理方面又存在股東資質不合規、股權管理不到位等問題。2)同業存單套利:追求規模彎道超車,大量資金流入實體,表外信用下沉。2015-2016年,市場流動性充裕,中小銀行通過大量發行同業存單,資產端期限錯配到同業理財、委外、非標、債券等擴大資產規模,而加長的資金鏈要求資產端加杠杆、加久期、降信用以提高收益率,導致大量資金投入實體且進行信用下沉。3)信用風險:表內信用下沉伴隨供給側改革。一方面,中小銀行業務集中於當地中小企業,受區域經濟發展情況影響明顯,另一方面,中小銀行的部分中小企業客戶在供給側改革進程中面臨淘汰、破產,積累信用風險。4)流動性風險:期限錯配程度較高,而流動性管理水準較低,高度依賴寬鬆的貨幣環境。

  包商銀行事件打破同業剛兌預期,短期市場擔憂流動性衝擊,長期服務於金融供給側改革。在包商銀行的接管處理中,對於個人客戶及5000萬以下的對公和同業客戶本息實現全額保障,然而對於5000萬元以上本息,預計平均保障比例在90%左右,打破剛性兌付,引發市場對兩大風險的擔憂。一是流動性風險,剛兌預期打破後,部分資質較差的中小銀行同業資金融入難度加大,一旦中小銀行同業資金難以續接,銀行則會率先在資產端拋售流動性較高資產,利率債等資產拋壓加大,同時流動性的緊張將進一步傳導至非銀機構及產品。二是信用收縮風險,當流動性風險惡化,資產拋售壓力將會持續向流動性差的資產傳導,銀行信用創造及貨幣派生意願均將受到影響,影響寬貨幣向寬信用傳導效率。然而從監管的角度來看,在當前的金融市場環境下,高度重視防止為了防控風險而觸發流動性風險,因此為應對此次接管也做好了充分的準備工作,降低流動性風險因素。這一事件更多是對銀行業敲響警鍾,銀行作為信用主體並非永遠可以剛兌,不同經營情況的銀行在同業的資金融通應回歸市場化定價,擠出無效供給,真正踐行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內涵。

  包商銀行事件後,銀行業的機構體系、業務布局和產品結構或將重新調整,負債成本進一步抬升,將倒逼中小銀行重新思考戰略定位及發展路徑。在大中型銀行已完成市場蛋糕切分的環境下,如何錯位競爭,形成突圍?未來存在兩大路徑。一是借力金融科技,充分利用網絡技術、大數據、雲計算和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金融服務效率及風險識別能力,提升服務小微及民企客戶的收益風險比。二是重視理財子公司帶來的“彎道超車”機會,對中小銀行而言,設立理財子公司雖然面臨資本金等因素製約,但中小銀行理財子公司與我國互聯網巨頭合作仍有很大想象空間。對於互聯網企業來說,大行對於理財子公司掌握絕對控制權,而與中小銀行合作可以謀求更多話語權。對於中小銀行來說,設立理財子公司具有長遠價值,從銷售渠道、異地經營等各方面均可與母行形成協同優勢。

  風險提示:市場流動性風險,政策推動不及預期

  目錄

  1   包商銀行為何被接管?

  2   中小銀行的發展突圍之困

  2.1   中小銀行的生存與發展現狀

  2.2   中小銀行在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四大風險

  3   包商銀行事件的後續影響

  3.1   打破剛性兌付預期,銀行間市場流動性短期趨緊

  3.2   信用收縮,影響寬貨幣向寬信用傳導效率

  4   未來中小銀行發展突圍的兩大路徑

  4.1   借力金融科技,深耕普惠金融領域

  4.2   重視理財子公司帶來的“彎道超車”機會

  正文

  1    包商銀行為何被接管?

  核心因素:股權問題引發經營風險。央行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中明確,“包商銀行的大股東是明天集團,該集團合計持有包商銀行89%的股權,由於包商銀行的大量資金被大股東違法違規佔用,形成逾期,長期難以歸還,導致包商銀行出現嚴重的信用危機,觸發了法定的接管條件被依法接管”,顯示其公司治理層面存在嚴重問題。明天集團作為神秘的金融控股集團,以其分散隱蔽持股、概念炒作、掏空上市公司、打造全牌照金融版圖著稱,據新財富統計,截止2016年底,該集團鼎盛時期所持股的金融機構共44家,包含全部金融牌照。

  包商銀行各項經營指標顯著承壓,信用風險突出,資本充足率自2017年起已突破監管紅線。截至目前,包商銀行2017年的年報和2018年的年報都尚未公開披露,這也從側面顯示其可能存在較嚴重的經營問題。具體來看:

  第一,盈利能力方面,包商銀行盈利能力持續惡化,其營業收入、利息淨收入和淨利潤同比增速明顯下降,分別由2014年末的25.5%、25.3%、22.1%持續下降至2017年三季度末的0.5%、-6.3%、-13.9%。

  第二,資產質量方面,不良率持續攀升。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包商銀行不良貸款率持續攀升至1.7%,較2014年末上行33BP,關注類貸款佔比亦快速上升至3.87%,較2015年末上升1.44%,另外,不良貸款偏離度(=逾期90天以上貸款/不良貸款)達192.21%,處於較高水準,顯示大量逾期貸款沒有確認為不良,資產質量認定不嚴格,隱含較大的信用風險。

  第三,近年來,包商銀行同業業務和金融市場業務迅速發展,對同業資金的依賴程度高,同業負債佔比偏高,業務調整壓力大。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未包括同業存單的同業負債佔比達32.24%,其中,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存放款項佔比為29.9%,較2016年末大幅上升12.1%。而存款佔比則由2014年末的58.4%持續下滑至2017年二季度的42.8%。

  第四,資本充足水準方面,包商銀行的資本補充壓力巨大。截至2017年3季度末,其資本充足率為9.5%,已無法滿足10.5%的監管要求;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7.4%,也低於7.5%的監管要求。

  資本充足率要求作為銀行業監管紅線,其指標意義重大,從包商銀行案例來看,持續增加的信用風險和資產質量壓力首先侵蝕利潤,則銀行難以進行內源性資本補充,而包商銀行為非上市城商行、且主要股東均為明天集團關聯公司,一旦股東集中出現問題,則外源性資本補充難度同時加大。低於監管紅線的資本充足率將從各方面顯著影響經營。

2   中小銀行的發展突圍之困2   中小銀行的發展突圍之困

  包商銀行事件之所以引起市場的強烈關注,主要源於近年以來在金融嚴監管趨勢下,部分中小銀行過去的經營及發展模式蘊藏的風險逐步暴露,市場對其發展前景產生擔憂。包商銀行問題暴露具有其特殊性,但同時也反映了部分中小銀行發展的共性。

  2.1      中小銀行的生存與發展現狀

  總體來看,我國中小型銀行數量多、規模小,主要客戶集中於民營及中小企業。截止到2018年末,我國股份製銀行、城商行、農商行以及其他農村金融機構分別達12家、134家、1427家以及2473家,然而小型銀行資產規模及貸款佔比均較低。相比大型銀行,中小銀行的風險偏好相對更高,且深耕地方,渠道下沉,更加具有支持小微、民營企業的基因和優勢。

  但部分中小銀行經營風格較為激進,定位不清晰,經營管理理念、戰略規劃及科技實力均較弱。過去在金融監管較為寬鬆的環境下,中小銀行實現了規模的快速擴張,近年來隨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金融去杠杆與嚴監管持續推進,部分經營管理能力較弱的中小銀行面臨的信用風險加大,在公司治理、盈利能力、資產質量、資本充足水準方面的問題逐漸暴露。

  2.1.1  盈利能力分化

  2016年以前,受益於同業業務的快速發展,中小銀行通過主動負債拓展資金來源,再投向高回報的債券、非標資產,實現了資產規模的快速擴大。2016年下半年,嚴監管大幕開啟,金融去杠杆下銀行資產端開始收縮,其中,對同業業務依賴程度較高的中小銀行資產增速下滑幅度顯著高於大型銀行,截至2018年末,城商行、股份行、農商行、國有行的資產增速分別較2016年末下降16%、13%、11%、4%。

  以淨息差衡量各類銀行的盈利能力,可以發現,農商行的淨息差顯著高於其他銀行,但呈現大開大合的波動趨勢,2019年一季度,其淨息差較2018年末下降32BP至2.7%;城商行和股份行的淨息差呈改善趨勢,2019年一季度,其淨息差分別環比上升6BP和16BP至2.1%。

2.1.2  資產質量壓力陡增2.1.2  資產質量壓力陡增

  中小銀行整體的資產質量顯著惡化。從2018年初到2019年一季度,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不良率平穩下降,股份行不良率基本保持穩定,然而中小銀行不良率急劇上升,城商行由2018年初的1.53%上升至2019年一季度末的1.88%;農商行由3.26%上升至4.05%,逼近5%的監管紅線。

  究其原因,首先是中小銀行新增不良的壓力加大,2018年以來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中小銀行的民營、小微企業客戶面臨比以往更加惡劣的生存環境,經營壓力顯著上升。其次,監管對不良的認定標準趨嚴,曾經通過各種監管套利隱匿的不良需要真實暴露。近期銀保監會發布的《商業銀行金融資產風險分類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過去不良認定的模糊之處,規定逾期90天以上債務全部納入不良,且不良需進行嚴格的交叉認定,同一債務人在所有銀行的債務中逾期90天以上債務已經超過5%的,各銀行均應將其債務歸為不良,加劇中小銀行的不良認定壓力。

2.1.3  資本充足率水準較低,資本補充難度加大2.1.3  資本充足率水準較低,資本補充難度加大

  從資本充足率相對值來說,中小銀行明顯低於五大行,且呈現下滑趨勢。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城商行資本充足率處於四類銀行中最低水準且2019年初以來有所下滑,為12.64%,僅高於監管紅線2個百分點;股份行次之,資本充足率為12.77%;農商行資本充足率則在近幾年持續明顯下滑,由2016年末的13.48%逐年下降至12.97%。中小行資本基礎較弱,疊加表外回表消耗資本,面臨的資本充足率壓力不斷加大

  面對日益加劇的資本補充壓力,商業銀行通過各類外源融資渠道充實自身資本。但對中小銀行而言,資本補充存在兩個明顯問題:一方面,資本補充越來越向大型銀行集中,核心資本補充難度較大。大量中小銀行為非上市銀行,無法利用定增、優先股、可轉債等資本補充工具,僅能通過利潤留存、發行二級資本債等方式補充資本。另一方面,中小銀行,尤其是城商行及農商行二級資本債發行規模及數量均明顯減少。2018年中小銀行二級資本債全年發行量為717億元,較2017年減少707億元;發行家數55家,較2017年減少59家。

2.2      中小銀行在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四大風險2.2      中小銀行在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四大風險

  2.2.1  公司治理欠缺:大股東資金佔用

  2018年1月郭樹清在接受人民日報採訪時提到,“當前的主要問題是規範的股東管理和公司治理沒有同步跟上。既存在股東不作為、不到位,從而導致‘內部人’控制問題;也發生了少數股東亂越位、胡作為,隨意乾預銀行正常經營的問題。有的股東甚至把銀行當作自己的提款機,肆意進行不正當關聯交易和利益輸送”。中小銀行公司治理及股權管理問題逐步浮出水面。

  從股東結構來看,城農商行股東持股比例較為分散,大股東持股比例相對較低,股權結構較為複雜。以發行同業存單的銀行為例統計,國有行及股份行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均高於20%,而城商行、村鎮銀行以及農商行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平均為18.8%、13.5%以及11%。由於城、農商行監管存在一定的異地擴張限制,大多數城農商行實際控制人與地方政府密切相關,但部分城農商行在擴張過程中引入一定民營資本,缺乏監管的民營資本造成部分中小銀行股權管理混亂,形成股東關聯交易,加大銀行經營風險。

  從公司治理來看,部分中小銀行公司治理存在股東資質不合規、股權管理不到位、違規變更股權等問題。2018-2019年銀保監會加強對農商行的公司治理檢查,通過機構自查及監管部門抽查,已對存在相關問題的農村中小銀行實施行政處罰100余家次。從抽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來看,中小銀行股東股權存在四類突出問題:

  1)部分機構關聯交易控制不足,未制定關聯交易管理制度,關聯方授信餘額未納入全面授信管理,甚至通過不當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如某農商行向9戶關聯人發放2.46億元貸款,利率明顯低於該行平均水準。

  2)部分機構股權質押管理不規範,制度建設、流程管理和內控機制不健全。如排查發現225家機構辦理股權質押未在股東名冊或股權管理系統中記載質押信息。

  3)少數機構部分股東通過違規籌資、資質造假、委託代持等方式入股;少數股東集團突破入股機構家數限制形成“資金系”。如某公司通過關聯公司入股19家農合機構,最高實際持股比例超過40%。

  4)少數機構股東通過隱性關聯謀求控制主導經營,越權乾預機構經營,服務自身利益;甚至指使機構向其發放貸款後拒不歸還,惡意“掏空”機構,將其作為自身“提款機”。

2.2.2   同業存單套利:追求規模彎道超車,大量資金流入實體,表外信用下沉2.2.2   同業存單套利:追求規模彎道超車,大量資金流入實體,表外信用下沉

  中國人民銀行2013年12月7日發布《同業存單管理暫行辦法》,正式開啟了同業存單在我國的興起歷程。同業存單是存款類金融機構在全國銀行間市場上發行的記账式定期存款憑證,發行後可以進入二級市場流通,也可作為質押品進行質押式回購交易,是利率市場化的一個重要試點工具。同業存單一方面是銀行主動負債的重要工具,發行自主權在銀行本身,且不存在被提前支取的風險,另一方面同業存單在興起時不納入同業業務監管,因此不受同業業務佔比不超過1/3的監管要求(同業負債/總負債),計入“應付債券”項下,無需繳納存款準備金。

  2014年之後,同業存單業務快速發展。2015-2016年,隨著寬鬆的貨幣政策,市場流動性充裕,且同業資金成本較低,銀行通過大量發行同業存單,資產端期限錯配到同業理財、委外、非標、債券等擴大資產規模。由於同業存單在發行規模上受監管限制少,大量發行同業存單、購買同業理財成為了中小銀行資產規模彎道超車同時賺取期限利差的重要工具。

  從發行主力來看,股份製銀行與城商行為同業存單發行主力,且城商行發行量逐漸超越股份製銀行。2015年、2016年以及2017年,股份製銀行與城商行發行的佔比最高,每年二者佔比總和均超過95%。此外,城商行發行量佔比逐漸超越股份製銀行,成為同業存單發行主力軍。2015年,城商行發行佔比40.89%、股份製銀行57.93%,到2017年,城商行發行佔比43.59%、股份製銀行41.61%。而國有商業銀行因為存款來源廣,大部分情況下是作為同業存單的投資方。

  從運行機制來看,中小銀行發行同業存單後,為了賺取利差,重點在於尋找高收益的資產,主要通過兩種方式實現套利。一是購買收益更高的同業存單以及同業理財。不同期限和不同風險級別的同業存單具有不同的收益率。由於大多數情況下,中長期同業存單利率高於短期同業存單利率,風險高的銀行發行的同業存單利率低於風險低的銀行同業存單,因此中小商行存在著發短買長以及購買風險更高的同業存單進行套利的動機。此外,無論是股份製商業銀行還是城市商業銀行,其發行的同業理財的收益率大多數情況下都高於同期限的同業存單收益率,中小銀行發行同業存單獲取的資金也可購買其他銀行的同業理財產品,獲得套利收益。

  二是通過同業理財將資金委外,加杠杆、加久期、降信用,提高資產收益率。中小銀行由於信貸需求以及資金管理能力有限,常將通過同業理財籌措的資金委託券商、基金和私募等代為管理。隨著套利環節的延長,需要更高收益率的產品支撐整個套利鏈條,最終只能加杠杆、加久期和降信用,以犧牲流動性和信用來增加套利空間,無疑這種操作方式提高了整個銀行體系的系統性風險。

  從同業存單最終投向來看,除了部分資金在銀行間市場空轉套利外,大量投入實體經濟並進行信用下沉。由於公開數據無法具體得知通過同業存單募集到的資金最終流向了何處,但從可得的數據推斷,首先同業存單大規模擴張的階段(2015.1-2017.3)對應著同業理財的快速增長期(2015.3-2017.6),印證我們在前文所述得同業存單大量投入同業理財。

  其次,同業理財大量委外,券商資管及基金子公司規模的大幅增長期(2015.1-2017.3)也對應著同業理財(2015.3-2017.6)的快速增長期。最後,從上述機構資金最終流向來看,2015年初至2016年末,基金子公司資金最終投向一般工商企業的規模由7154億增加到1.95兆,增幅達173%,投向地方融資平台、基礎產業的資金規模增幅達160%及161%,券商資管投向一般工商企業的資金增幅達89.2%。

  綜上數據我們可以合理猜測,同業存單募集資金除部分在銀行間市場空轉外,大量流入實體經濟,同時由於加長的資金鏈條以及套利環節,流入實體部分需進行信用下沉。銀行出於資產質量管理的考慮,一般有動力將資產質量較好的企業及貸款留在表內,而表外資產不納入不良貸款考察範圍,更方便進行隱匿。所以同業存單通過委外下沉的信用投放,有著比表內更為嚴峻的信用風險。

2.2.3   信用風險:表內信用下沉,伴隨供給側改革2.2.3   信用風險:表內信用下沉,伴隨供給側改革

  除通過套利鏈條積累的表外信用風險外,城、農商行自身的定位及區域特性,均使得其表內面臨比全國性銀行更大的信用風險。城市商業銀行大多由城市信用社合並而來,定位於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支持,隨著城商行異地新建分支行被監管叫停,城商行的主要經營範圍局限於當地,存貸業務信用風險受當地經濟發展情況影響明顯。農村商業銀行則分為非縣域農商行、縣域農商行以及城區農商行,更偏向對於農村金融的支持,落實三農政策,信用下沉程度更高。

  銀監會2017年末公布的地區不良貸款率數據顯示,我國不良率較高的省份主要集中於西北、東北及西南等地區,其中內蒙古、甘肅及山東不良貸款率位居前列,同時也是2010年以來不良率增長最快的省份。而從我國城商行地域分布來看,前八大城商行所在地中,除浙江、廣東外,其余均位於西北、東北及西南等地區,面臨區域經濟下行帶來的資產質量壓力。

  另一方面,大中小型銀行在客戶類型上存在分層,中小銀行的客戶更多集中於中小企業,在我國近年的發展進程中,中小企業生存環境更加惡劣,為中小銀行積累大量資產質量壓力。一是2010年以來,中小銀行對非金融機構債權擴張速度持續高於大型銀行,對實體企業信用的加速擴張,為中小銀行資產質量埋下一定隱患。二是隨著供給側改革的不斷推進,落後產能逐步出清,行業整合不斷推進,部分中小企業在此過程中被淘汰、破產。與之對應,中小銀行在實體企業的洗牌的過程中,信貸資產演變為不良資產,資產質量壓力急劇增加。過去寬鬆的監管環境給了中小銀行一定的隱匿不良資產的空間,然而從金融嚴監管進程開啟後,監管針對隱匿不良資產的行為加強處罰,對不良資產的認定標準加入定量標準,擠出大量不良資產風險。

2.2.4   流動性風險:期限錯配程度高,流動性管理不完善2.2.4   流動性風險:期限錯配程度高,流動性管理不完善

  明斯基曾提出,銀行業的競爭有一種內在趨勢:當經濟正在以一種似乎可以預測的速度持續擴張時,銀行業的競爭會使風險被低估;當經濟下滑時,銀行競爭(爭奪流動性和清償力)使風險被高估;前者對銀行生存的威脅更大,它使銀行業給整體經濟帶來了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我國2015-2016年寬鬆的流動性下,中小銀行的流動性管理正是印證了這一理論。張吉光(2017)指出,我國中小銀行在寬貨幣的環境下產生一種流動性永遠充裕的錯覺,明顯加大了資金業務的發展力度,然而一方面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不完善,大量中小銀行沒有設立相應的資產負債管理部門,仍由計劃財務部門與資金業務部門共管,管理能力不足,另一方面對於流動性風險的管理停留在傳統頭寸管理,人員配置少,專業能力弱,管理的精細化程度遠不能達到要求。

  而中小銀行在以同業存單為“規模加速器”的擴張模式中,高度依賴增加期限錯配謀求更高的收益率,賺取利差。從同業存單平均剩餘期限來看,城商行、村鎮銀行、農商行及農信社期限顯著低於國有行及股份行。然而愈發加重的期限錯配疊加缺失的流動性管理水準,一旦面臨貨幣政策轉向或流動性收緊,則會引發流動性危機,而由於委外的資金還會進入股市與債市,中小銀行的流動性風險提高了整個金融業的系統性風險。

3    包商銀行事件的後續影響3    包商銀行事件的後續影響

  3.1      打破剛性兌付預期,銀行間市場流動性短期趨緊

  央行有關負責人在針對包商銀行接管的答記者問中表示,“對個人客戶和5000萬元及以下的對公和同業機構客戶的本息給予了100%全額保障。對於5000萬元以上同一大額債權人的本息,按債權淨額先期進行保障,預計平均保障比例可在90%左右。”“包商銀行各類債權人權益得到維護:一是520萬個人儲戶和20餘萬個人理財客戶已得到全額保障;二是債權金額在5000萬及以下2.5萬戶對公和同業客戶已得到全額保障;三是包商銀行5000萬元及以下承兌匯票得到全額保障,5000萬元以上得到不低於80%保障。顯示包商銀行接管後,負債並未全額兌付,打破了長久以來存在的同業剛兌預期。

  包商銀行被接管後,對市場情緒產生了一定的衝擊。首先,銀行作為信用主體的剛兌預期被打破,同業資金無法實現全額兌付,大量銀行重新對同業交易對手庫進行清理,部分資質較差的中小銀行同業資金融通難度加大。從近期同業存單發行成功率來看,2019年前5月均超過80%,6月以來隨著此事件發酵,同業存單發行成功率銳減至59%。

  風險可能會出自哪裡?流動性風險傳導路徑:首先,一旦部分中小銀行同業資金融入出現問題,出現小面積流動性壓力,銀行則會率先在資產端拋售流動性較高資產,利率債等資產拋壓加大。其次,由於我國存在流動性分層,流動性鏈條由大行傳導至中小銀行,再傳導至非銀金融機構,剛兌打破後,銀行間市場資金融通對於交易對手信用資質要求急劇收緊,對於質押券信用等級要求提高,部分主體信用較弱的非銀機構、及所持債券等級較低的金融產品資金融通壓力迅速上行。最後,中小銀行委外業務規模較大,一旦銀行間市場流動性持續緊張,委外業務贖回壓力加大,將帶來非銀機構拋售股票及債券資產,放大風險。

  央行及銀保監會及時對衝風險。銀保監會在5月26日明確表示“接管後,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將通過提供流動性支持、及時調撥充足現金、確保支付系統運行通暢等措施,保持包商銀行正常經營。人民銀行將關注中小銀行流動性狀況,加強市場監測,綜合運用公開市場操作等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維護貨幣市場利率平穩運行。”

  央行在6月2日也明確表示“人民銀行將繼續保持宏觀流動性合理充裕,同時密切關注中小銀行流動性狀況,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維護貨幣市場平穩運行。人民銀行對6月份影響流動性的各類因素已作了全面估計和充分準備,將根據市場資金供求情況靈活開展公開市場逆回購和中期借貸便利操作,6月17日第二次實施對中小銀行實行較低存款準備金率政策還將釋放約1000億元長期資金,有效充實中小銀行半年末的流動性。6月14日,央行宣布增加再貼現額度2000億元、常備借貸便利額度1000億元,加強對中小銀行流動性支持,保持中小銀行流動性充足。

  3.2      信用收縮,影響寬貨幣向寬信用傳導效率

  當流動性風險傳導鏈條形成,且流動性資質較好資產變現困難時,資產拋售壓力將會持續向流動性差的資產傳導,一方面製約貸款、非標、信用債等資產配置能力,另一方面在流動性風險加速擴張期,銀行信用創造及貨幣派生意願均將受到影響,資產擴張速度降低,影響寬貨幣向寬信用傳導效率。

  然而大規模信用收縮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有限。首先,信用收縮風險基於流動性風險擴大,當前央行積極呵護中小銀行流動性,且近期加大對於中小銀行同業存單發行的支持力度,流動性風險難以大規模發生。其次,當前我國銀行業整體存貸比處於安全區間,雖然中小銀行近年加大對於同業負債的依賴程度,然而我們通過將金融機構信貸收支表中的貸款及存款數據進行簡單處理可以看出,中小銀行貸款/存款比例不超過80%,即只要存款規模穩定,外部的流動性衝擊難以實質影響到貸款投放。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無論從流動性風險還是信用收縮風險來看,包商銀行事件所能產生的衝擊有限。從監管的角度來看,在當前的金融市場環境下,高度重視防止為了防控風險而促發流動性風險,因此,為應對此次接管也做好了充分的準備工作,針對中小銀行充實流動性的措施陸續落地,並且通過窗口指導對於部分同業存單難以發行的銀行進行指引。

  這一事件更多是對銀行業敲響警鍾,銀行作為信用主體並不是永遠可以剛兌,不同經營情況的銀行在同業的資金融通應該存在信用利差,回歸市場化定價。經營情況更好的銀行負債成本應該更低,缺乏競爭力的銀行負債成本應該更高,激發其發展動力或進行市場出清,擠出無效或者低效的金融供給,真正踐行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內涵。

  4    未來中小銀行發展突圍的兩大路徑

  包商銀行事件後,後續監管將重點關注具有較高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的機構,銀行業的機構體系、業務布局和產品結構或將重新調整。長遠來看,一方面,這有助於降低金融體系系統性風險,另一方面,同業剛兌的打破則有利於推動金融定價體系的重建,未來中小銀行開展同業業務的難度加大,負債端成本進一步抬升,將倒逼中小銀行重新思考戰略定位及發展路徑。在大中型銀行已完成市場蛋糕切分的環境下,如何錯位競爭,形成突圍?

  4.1      借力金融科技,提升風險辨識能力

  中小銀行可謀求充分利用網絡技術、大數據、雲計算和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金融服務效率及風險識別能力,提高服務小微及民企客戶的收益風險比,改善過去服務中小企業面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在金融科技領域,中小銀行面臨較小的IT系統遺留問題和改造成本,可以根據當前和未來需要來更新IT系統及數據體系,比大中行更加靈活。

  目前,部分基於互聯網模式運營的民營銀行,借助金融科技,有效提高了獲客、產品、風控及運營的全流程效率,為客戶創造“秒申秒貸、實時放款”的良好體驗。以網商銀行為例,網商銀行創造了著名的“310”全流程線上貸款模式,即3分鐘申貸、1秒鐘放款、整個過程中零人工乾預,並通過多維的大數據風控模式,有效降低了小微信貸門檻、控制不良率。在阿里體系的電商生態、螞蟻金服體系的支付數據與AI等技術的輔助下,網商銀行累計服務的小微客戶數量高達1600萬,約佔全國小微企業總量的1/6。金融科技在支持廣大中小銀行上大有可為,一是中小銀行可與互聯網平台企業合作,通過線上導流拓展客戶渠道;二是通過採用自動化、批量化、大數據審批模式,減少人工乾預,從而提高審批和放貸效率,控制不良率;三是基於客戶數據提供個性化服務,及時更新產品和平台,響應客戶需求、增強客戶粘性。

  4.2      重視理財子公司帶來的“彎道超車”機會

  近期,工行、建行理財子公司相繼開業,作為資管行業的新生事物,理財子公司在牌照、投資範圍、銷售端等方面均享有優勢,未來發展空間廣闊,勢必從各個方面影響實體經濟、重塑資管行業競爭格局。

  對中小銀行而言,理財子公司的設立雖然面臨資本金及審批時間的製約,但中小銀行理財子公司與我國互聯網巨頭合作仍有很大想象空間。對於互聯網企業來說,大行對於理財子公司掌握絕對控制權,互聯網企業更看重與中小銀行的合作以謀求更多話語權。對於中小銀行來說,設立理財子公司具有長遠價值,將從以下幾方面幫助中小行突破區域限制實現業務擴張:第一,銷售渠道拓寬,過去只能深耕地方的中小行可通過理財子公司布局異地業務,並且與互聯網企業合作可以導入大量線上流量,實現在資管領域的規模擴張。第二,中小銀行可將理財子公司設立於北上深等一線城市,從而更便捷地募集優質人才、享受金融資源,並與母行業務形成協同優勢。第三,結合中小行相對更高的風險偏好,投資高收益資產的動力更強,可適當提高理財產品收益率增強吸引力,並基於自身優勢,提供細分領域的特色化服務。

  (本文作者介紹:恆大集團首席經濟學家,恆大經濟研究院院長。曾擔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部研究室副主任、國泰君安證券研究所董事總經理、首席宏觀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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