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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的人像孫子,欠錢的人才是大爺,憑什麽?

在老賴的價值體系裡,不還錢是才是人生第一要義。如何不還錢,還能生活的如魚得水,就要看各人的本事了。

哈維爾在描述希望的時候,曾這樣說:“我們堅持一件事情,並不是因為這樣做了會有效果,而是堅信,這樣做是對的”。

“教科書式老賴”黃淑芬最終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8個月,而受害者的兒子趙勇從父親住院到逝世,整整煎熬了兩年半。

面對法院的最終判決結果,趙勇並不認同,“8個月是最輕的量刑”。

2015年10月,黃淑芬,駕駛汽車逆行,將趙勇父親撞成特重型顱腦損傷。

法院判決肇事司機賠償93.6萬元,除去保險公司的理賠部分,肇事方需賠償余下的86萬元。

但由始至終,趙勇僅拿到黃淑芬拘留期間交出的3萬元,後期法院強製執行也僅執行了6萬餘元,兩年多過去了,至今還有75萬元賠償款未付。

事發當天,在醫院電梯裡,黃淑芬女兒這樣說:“媽你放心,我剛打聽好了,老頭就算死了賠不了多少錢,最多五十萬,車還有保險呢,聽我的,咱一分錢都別掏,你就說咱們得借錢去,耗死他!”

在派出所領取事故認定單時,黃淑芬眼皮都沒抬的說:“說啥,誰讓你趕上了,認倒霉吧。”

為了籌集父親每天一萬多的治療費,趙勇賣了家裡的房子。幾個月後,聯繫上黃淑芬,她說:“我買房買車了,沒錢了,別給我打電話了,咱們啊,法庭上見吧。”

而據網友爆料,在這兩個月期間,黃淑芬女兒名下多了一套房一輛車,第三個月還去了泰國,據說是旅遊過年。

甚至在開庭前,黃淑芬還在理直氣壯的這樣說:“我就是人品有問題,你在這說還有啥用?”

黃淑芬一家人惡劣囂張的態度,沒有換來法院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影視劇中大快人心的“兩罪並罰”、從重處理的情節也沒有出現。

現實中有的,是交通肇事罪的從輕處罰。原本趙勇期待的三年牢獄,最後也隻判了8個月。

從父親車禍臥病在床到逝世,趙勇的人生經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辭去了工作,買了房子,不想拖累女友,和女友分手。

為了維權討回公道,趙勇已經豁出去了。

但趙勇也清楚的知道,自己這樣的行為,隻不過是費了很大勁和期望,去達到一個非常小的維權訴求。

被逼上梁山的趙勇

和更多普通人

實際上,趙勇是被逼著走向這條路的。

攤上這種事,遇到這種人,普通人除了自認倒霉,就只剩豁出一切死磕到底一條路。

教科書式老賴事件從被曝光到現在,黃淑芬一家人坦蕩的無恥,趙勇的無奈和絕望,時刻都在牽扯著每一個看客的心靈。

可怕的是,生活中這樣的人並不在少數,這些人靠著“不要臉”的無畏姿態,隱藏在人群中。

在重慶,老賴欠80萬不還,邊叫窮邊裝修湖景房。

在長沙,老賴欠債200萬,卻住在千萬豪華別墅

在瀘縣,老賴王某,開豪車,住別墅自稱“身無分文”,是窮光蛋。

欠債不還,天經地義、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深諳此中真諦的人們,把自己活成了真正的大爺範兒。

你這個人怎麽可以這樣?

不好意思,我們不要臉的。

動輒欠款數百萬級別的老賴,還只是人們飯後唏噓的談資,普通人的噩夢反而是那些,欠款不多不少,最少可能就幾百幾千,但無論如何就是不還的普通老賴。

生活中能像趙勇這樣,運用各種手段把事搞大討債的人還是極少數。更多時候,碰上老賴欠錢不還,你也只能默默地吃啞巴虧。

這一點,但凡做過一些買賣的人,應該都深有感觸。

做銷售的小A,剛入行時因為不懂老賴的套路,就吃了不少虧。月底結账,說好的錢客戶一直拖著沒付。小A倔得很,連續糾纏了好幾天,客戶做什麽都跟著,像影子一樣你去哪我去哪,不還錢就是不走人。

成功要回帳的那一刻,他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月底、年關都是做買賣的人的大劫,一旦遇上了“要錢不要臉”的老賴,除了死磕,根本就沒有其他辦法。為了年底討債,小A連續幾年都沒能回老家過年。

豐子愷在自己的文章中也寫過,因為家裡有個鋪子,一到年關,家裡就要開始討債清账。

我在老家做小買賣的父母,年前兩個月,就會像打遊擊一樣開著摩托出去討账。

遇到一些“二皮臉,死豬不怕開水燙”的人,不僅錢要不回,還會被氣得不輕。

偏偏小本買賣,欠的最多也不超過一萬,最少的就幾百,除了一遍一遍,一年一年,一次一次的去要,沒有其他辦法。

對方被糾纏怕了,還錢的時候還要說,“你都這麽有錢了,這點錢,至於嗎?”

“至於,我也是自己辛苦掙的血汗錢,憑什麽不要。”

為什麽不去報警,上訴?

有社會經驗和生活智慧的人都知道,除非對方欠款金額巨大,不然選擇司法途徑來維權,所消耗的時間和金錢根本不值得。

你只有一種辦法維權

但對方有無數種辦法逃避

遇到老賴,該如何尋求司法幫助呢?

首先,你需要找個律師,去法院上訴。上訴成功後,拿到法院判決,才能申請法院強製執行。

申請到法院強製執行,法院受理之後,恭喜你,成功進入討債環節。

執行局會調查老賴名下房產、車輛登記資訊和銀行存款等資訊,讓欠錢的無賴自己如實上報自己的財產。如果老賴沒有如實上報,法院會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限制他的高消費。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就是賈躍亭上的那個。

限制的具體內容

這條措施主要限制,老賴不能再乘坐飛機、火車軟臥、高鐵動車二等以上座位,不能買房買車,不能旅遊度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

但是,措施的具體效用就不太好說了。

比如賈躍亭的妻子,在賈躍亭失信被執行期間,就有月薪萬元招生活助理的消息。

截圖來源:智聯招聘

不過,即使老賴拒絕配合,執行局還是能調查到他們名下的財產資訊。

例如在黃淑芬案中,經過調查,執行局發現黃淑芬的女兒名下有一輛車,一套房,遂查封。

但是由於此房屋為黃淑芬名下的唯一住房,且為保障性住房,預計法院不會將其進行拍賣。

也就是說,查封房產對黃淑芬施壓,但並不能給趙勇帶來實際經濟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好在,黃淑芬銀行卡上的每一筆工資進账都會被法院劃到統一账戶,優先用於支付趙勇的賠償金。

對於有工作,每月都有固定的收入的老賴來說,法院強製執行頗有成效。

但是更多的,是“法院強製執行”很難成功。在知乎上就有網友提問“為什麽法院強製執行都很難執行?”。

實際上,更多的老賴在打算賴账的第一秒鐘,就會保證自己在國內零資產甚至負資產。

沒有固定工作收入,所有資產要麽在國外,要麽在八竿子打不著的親戚手上。手上十多張銀行卡,餘額加起來不超過100塊,信用卡上還欠著幾千。

法院除了將其劃入失信人名單,凍結了所有銀行卡,等待某一天(也許永遠不會有)銀行卡上出現現金流以外,對此毫無辦法。

一個從事法律行業的朋友說,遇到這樣的案例,他們往往會建議當事人報警,如果真能以詐騙罪判對方幾年,為了避免牢獄之災,對方也許能吐出詐騙所得。

但若是沒有詐騙行徑,想要以民事手段討回老賴手上的賠償金,實在是難上加難。

討債這麽難

借錢一定要謹慎

在老賴的價值體系裡,不還錢是人生的第一要義。這種“要錢不要臉”的生存方式,讓他們在現實世界中活的風聲水起。

似乎,除了唾棄和遠離,再沒有其他的辦法。

在一個大家都要臉的世界,依仗“不要臉”作惡的人並不在少數。針對這類人群,歐美國家頒布了合法追債。

合法的追債公司,以合法手段追討債務。考慮到成本和效率,美國大多數公司都會選擇雇傭追債公司來追討債務。

在現實生活中,老賴之所以可以活的如此風聲水起,除了不要臉,最重要是,他們耗得起,能拖就拖,將你的耐心,精力全部消磨掉。

畢竟他們清楚知道,時間在某種意義上,就是對方的金錢。

像趙勇一樣,徹底的捨棄一切,不計代價,一猛子扎進這種弊大於利的糾纏裡,還是少數。

當然,如果賴账的人是你的親朋好友,那上述的辦法可能都沒用了,只能是“花錢買教訓”,失去一個朋友,也算是及時止損了。

黃子華在脫口秀《棟篤笑》裡這樣說,“我是有五十塊到五萬塊的朋友的。當一個五十塊的朋友問我借六十塊的時候,就是過份了。”

五十塊的點頭之交,五萬塊的過命交情。借能借的人,失去能失去的朋友。

當然,如果你只是礙於面子,不好張口讓朋友還錢的話,或許,你可以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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