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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前檢查一切正常,為何卻生下殘疾寶寶?

張女士是個不幸的母親。做事向來認真的她,自懷孕起積極配合醫生,該產檢時就產檢。臨產前,看著指標一切正常,張女士稍微鬆了口氣。可誰知道?孩子一出生,張女士一看到孩子,馬上心提到了嗓子眼,眼淚奪眶而出!新生寶寶竟然右手掌殘缺,醫學上稱為「缺如」。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產檢對產婦和胎兒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張女士自然也是不敢掉以輕心。去年11月和今年1月,張女士分別到某醫院及某婦幼保健院進行產前檢查,結果均顯示胎兒良好,未發現異常。可是今年3月,張女士生下一女嬰,分娩後體檢發現嬰兒右手掌殘缺,醫學上稱為「缺如」。

看到女兒的這個重大殘疾,張女士又驚又氣。她害怕殘疾會影響女兒的醫生,也氣憤兩次產檢兩家醫院竟然都沒發現問題。張女士夫婦向醫院提起訴訟:該醫院和婦幼保健院在產前檢查中未能檢出胎兒右手掌缺陷,也沒有盡到提示、告知義務,導致胎兒錯誤出生,要求共同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殘疾賠償金近58萬元。

可是醫院怎麼說呢?醫院辯稱:張女士懷孕23周時在該處進行產前超聲檢查,他們未發現胎兒存有致死性大畸形,患兒出生後右手掌「缺如」畸形,不屬於六大畸形篩查範疇。婦幼保健院則辯稱,張女士懷孕32周時在婦保院進行產前檢查,此時已超過大畸形篩查期。

最後,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超聲檢查不能查出所有的胎兒畸形,但醫療機構有義務向被檢查者給予必要說明。而醫院未履行這一告知義務,由此造成張女士夫妻精神損害,因此判決醫院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其餘訴請不予支持。

看到這,不知道你怎麼看?小編認為,醫院故意隱瞞產檢事實,自然也是不會。問題應該出在超聲波檢查的局限性和醫生醫術的專業性上。但醫院打著擦邊球路線,狡辯的做法著實令人氣憤!產檢的目的,本來就是為了能實時了解胎兒的健康狀態。右手掌「缺如」這麼嚴重的殘疾,沒發現竟也是正常?誠然,醫院的檢查不能百分之百篩查出胎兒的畸形,可是這不小的畸形也應該查得出吧!法院的判決也是讓人難以理解。伴隨一生的右手掌缺如,豈是區區2萬元可以撫慰?

但是,我們也要面對這樣的現實:世界上唯一公平的話,就是這世界並不是公平的。我們只能是堅持做好自己,盡量小心、謹慎。這裡,小編也給大家普及一下關於超聲檢查的小知識。

一、超聲檢查的局限性

1、所有孕婦在妊娠20-24周時做系統性超聲檢查比較合適。過早,胎兒太小,有些器官發育尚未完善;過晚,相對羊水量減少,胎兒活動度小,胎位及胎兒骨骼聲影對超聲檢查均帶來困難。

2、超聲檢查中常會受到胎兒孕周、體位、羊水量及孕婦腹壁厚度的限制,有些結構不能完全清楚的顯示。

3、由於超聲診斷以形態學為基礎,形態改變不大或無改變時超聲不能診斷(如眼、耳異常、肢體關節曲度、角度異常和手指、腳趾異常等。)

因此,即使超聲檢查未發現異常,仍不能100%排除胎兒存在問題的可能性。

二、胎兒畸形產前篩查時段:

1、早孕期檢查:10周前、11-14周(染色體軟指標、初步形態學篩查、雙胎絨毛膜性判斷)

2、中孕期檢查:20~24周(系統性超聲篩查)

3、晚孕期檢查:28-34周(補漏篩查和生長髮育)

需要注意的是:三個時期的檢查不能互相替代,只有三者結合才能達到更高的檢出率。

小編相信:人惡人怕天不怕,人善人欺天不欺。上帝在給你關上一扇門的同時,一定也給你開了一扇窗子。讓我們一起祈禱:張女士可憐的女兒能夠化缺憾為動力,化不完美為完美。像張海迪、史鐵生那樣,用另一種方式詮釋人生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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