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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余保千里投資者索賠再立案 12人來自新浪股民維權

  新浪財經訊 保千里投資者索賠案還在如火如荼的推進,除了早前數百個案件已經獲得法院立案外,近日,深圳法院再次受理了八十餘位投資者的起訴案件,而在此次起訴的案件中,有十二位投資者系通過新浪股民維權平台聯繫律師作出委託,該十二位投資者共涉及起訴標的三十餘萬元。

  此前深圳法院發布消息,判決保千里公司及其前實際控制人莊敏等人連帶向投資者魏某某賠償損失36萬餘元。法院判決認定,保千里公司披露的資訊存在虛假記載,違反了《證券法》規定,屬於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受到了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保千里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依法應對投資者由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投資者的投資損失與保千里公司虛假陳述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係。莊敏等人在保千里公司重整過程中,操縱上市公司實施虛假陳述行為,侵犯投資者權益,構成共同侵權,依法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遂判令保千里公司及莊敏等人對投資者的損失予以賠償。此後數百個案件也跟進起訴到法院,同樣要求保千里及其實際控制人賠償損失,部分投資者甚至要求相關中介機構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資料顯示,2017年8月,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保千里電子公司在破產重整過程中進行重組資產評估時,向評估機構提供了存在虛假情形的9份協定,致使保千里電子公司評估值虛增,損害了被收購公司中達公司及其股東的合法權益,莊敏、陳海昌、莊明、蔣俊傑作為一致行動的收購人,提供的資訊存在虛假記載。證監會遂對保千里公司及莊敏、陳海昌、莊明、蔣俊傑作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不同數額罰款的行政處罰。

  此次代理八十餘位投資者提起索賠的上海創遠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許峰律師認為,依法提起索賠是投資者的權利,投資者應該具備最起碼的投資者索賠維權意識,如果投資者在2014年10月30日到2016年12月29日買入保千里股票,並且在2016年12月29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保千里股票,後續均可發起索賠訴訟。許峰律師已代理超過兩百個保千里投資者獲得正式立案,並且還在分批繼續向法院提交投資者的索賠材料立案。

  許峰律師還介紹,此前提起索賠的投資者將保千里以及莊敏、陳海昌、莊明、蔣俊傑作為被告,為了保障萬一最終勝訴後的清償能力,該律師所代理的案件後續或將考慮將保千里重組時候的券商以及評估機構作為共同被告起訴到法院,要求各主體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目前新浪股民維權平台已有近400位股民發起對保千里的索賠,其中245位投資者索賠已被律師接受,維權持續征集中,詳情請戳ST保千里

 

責任編輯: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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